新北市鴻禧旅行社離職員工向國民黨立委盧嘉辰陳情,A小姐自述今年10月3日到旅行社上班,工作3周後離職,卻只領到1802元,指控旅行社剝削。勞委會官員指出,若公司以1萬3100元為底薪,扣除所謂體驗期不支薪,讓A小姐只領到1802元,明顯低於勞基法最低基本工資1萬7280元的規定,將進一步要求新北市政府調查。
A小姐指出,她從104人力銀行網站看到鴻禧旅行社大量應徵領隊人員,包含免費培訓和隨團實習,10月3日,她和其他12名應徵者一起進旅行社工作。僅在公司訓練3天,就馬上出團到中南部,14 日公司以不適任為由,要求不要再來上班,整整三星期卻未發給一毛薪水,最後要求結果,公司試算僅發給生活津貼1802元。
盧嘉辰說,鴻禧旅行社大量承攬國中小旅行業務,現在適逢旅遊旺季,卻在徵才網站用這種方式大量利用免費勞工,相當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