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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陌生南人  副市長: 天下無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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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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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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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摘要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令: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公(發)布日期100-09-16
內  文
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十六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管字第 1000508207

號令修正發布第 22 條條文之附表 5
附  檔

附表五:特定身心障礙項目

特 定 身 心 障 礙 項 目

1.平衡機能障礙

2.智能障礙

3.植物人

4.失智症

5.自閉症

6.染色體異常

7.先天代謝異常

8.其他先天缺陷

9.精神病

10.肢體障礙(限運動神經元或巴金森氏症等二類疾病)

11.多重障礙(至少具有前十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不認識你、不認識我,
我就是陌生南人﹗
歡迎你來認識我﹗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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