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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陌生南人  副市長: 天下無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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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家庭照顧假也能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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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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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擬修法 請照顧假可領薪

總統馬英九今天指示勞委會研議修法,讓民眾在颱風時請家庭照顧假可支薪。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陳慧玲表示,會邀集勞資雙方與學者專家開會研議取得共識,盡速朝此方向修法。

南瑪都颱風襲台,因未達停班標準,許多縣市僅停止上課但沒有停止上班,引起不少民眾抱怨。馬總統今天指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研議修改性別工作平等法,讓民眾在颱風時請家庭照顧假,可以支薪。

陳慧玲今天表示,颱風天停止上課但沒停止上班,民眾可依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照顧家中孩童,但家庭照顧假是以事假計算,全年以7天為限,且沒有給薪。

陳慧玲說,鑑於現今少子化現象,勞工須兼顧工作及照顧子女,勞委會將盡速研擬並透過修法方式,讓勞工請家庭照顧假時可以支薪,「未來研擬修法讓請家庭照顧假能部分支薪。」

陳慧玲表示,勞委會將邀集勞資雙方和專家學者,開會建立共識,並朝「請家庭照顧假可支薪」方向研議修法;「目前仍須邀集各方開會建立共識,再執行修法程序」。

【2011/08/29 中央社】



全文網址: 勞委會擬修法 請照顧假可領薪 | 要聞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6556520.shtml#ixzz1WPCjhP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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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勞工福利,我還是希望政府能夠三思?﹗
因為產業發展才是勞工的工作權最大的保障﹗
再者,我反對過度保護孩童,我實在看不出來28日颱風夜就要政府決定30開學延後的家長是害小孩還是愛小孩?
其實,政府最好能創造更好的工作機會,讓勞工得以不斷地跳槽,欠工的雇主自然會自動增加勞工福利,不會像現在勞工只有不斷地被威脅︰『你不做,後面排隊的還很多咧﹗』談勞工待遇,多數勞工目前沒有向雇主廢話的餘地……
所以,政府還要再加油﹗不要兩黨一直換,輪流在擺爛?﹗端出政策牛肉,能更務實一點……才不枉今年你們公務員領先加薪的美意……

不認識你、不認識我,
我就是陌生南人﹗
歡迎你來認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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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薪事假?歧視未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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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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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薪家庭照顧假 仍待凝聚共識

立法院將停會,攸關家長可請有薪家庭照顧假的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依舊無共識,這會期要通過修法,仍待凝聚共識。

總統馬英九日前希望修法,放寬有薪家庭照顧假適用標準,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列因天災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政府宣布停課,受雇者需照顧未滿12歲或國民小學以下的子女時,可請家庭照顧假,請假期間工資照給,全年以7日為限,併入事假計算。

不過,由於草案初審時,朝野立法委員要求勞工需比照公務人員,可請5天的有薪家庭照顧假,不只限於颱風假,立委和行政部門意見不一,相關條文留待朝野協商。

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受訪時表示,以行政院版本,只能在天災時請假,如果發生傳染病疫情,小孩要送到哪?防疫假比颱風假更值得思考,政府應考慮所有狀況,不能因民眾罵颱風假就修法加颱風假,這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全文網址: 有薪家庭照顧假 仍待凝聚共識 | 生活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6779271.shtml#ixzz1gT4Gw4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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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能比照公務員就滿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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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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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呼籲:有薪照顧假比照公務員

婦女新知、全國產業總工會與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等團體今天在立法院呼籲,有薪照顧假不應侷限於颱風或兒童,除了有小孩的勞工家庭之外,其他勞工家庭在家庭成員發生重大事故時,也要有家庭照顧假。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日前表示,目前各國的法令中都缺乏有薪的家庭照顧假,台灣要走出第一步,但不可能一步到位。婦女新知基金會表示,家庭照顧假應該比照公務人員,只要家庭成員有緊急照顧需求時,就可以擁有5天支薪休假。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簡至潔表示,行政院的修法版本,要在颱風天等天災發生,且「停班不停課」,以及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的前提之下,才能請有薪家庭照顧假。婦女新知基金會盼立法院看見勞工的需要,讓勞工能享有一年5天的有薪家庭照顧假。

婦女新知基金會認為,勞工委員會不是雇主委員會,要考量的是數百萬勞工家庭的需求,而非一味捍衛資方利益。家庭照顧工作的「突然發生」,並不只限於颱風這樣的天災,照顧對象亦非只有12歲以下幼童,舉凡老年或長期、暫時失能者,都是受照顧的對象。

對此,勞委會擔憂,企業必須為有薪照顧假每年多支出新台幣381億的成本,恐影響公司財務,卻忽略若政策改善,讓勞工得以安心照顧家人,其所帶來的生產質量提升以及潛在的職業危險降低,都是難以估算的利益。

【更多精采內容,詳見


【2011/11/07 台灣醒報】

家庭照顧假 勞工盼比照公務員

多個民間團體今天呼籲政府,勞工請家庭照顧假,應該比照公務人員,只要家庭成員有緊急需求,勞工就可以擁有5天的有薪家庭照顧假。

婦女新知基金會、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等團體上午在立法院旁舉行記者會,抗議變調的家庭照顧假,讓他們吞不下去。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簡至潔說,行政院的修法版本,要在颱風天等天災發生且「停班不停課」,以及家有12歲以下的幼兒的前提下,才能請有薪家庭照顧假。但是需要被照顧的對象,不只12歲以下的兒童,而且家庭成員突然生病、小孩需要預防接種等狀況,也都可能需要勞工請家庭照顧假。

簡至潔說,他們主張家庭照顧假要比照公務人員,只要家庭成員有緊急照顧需求,就可以擁有5天的支薪休假。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專員陳宗慈說,小孩如果因為腸病毒生病,父母沒辦法請假時,誰要來承擔照顧小孩的責任?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代表劉武政說,小孩在學校出狀況,家長很多時候沒辦法到學校和老師溝通,因此不只在颱風天父母需要有薪家庭照顧假,平日也會有需求。

婦女新知基金會的工作人員周雅淳帶著自己的小孩出現在現場,她說,平常是家人幫忙帶小孩,但是像今天因為家人要去醫院,她只好帶著孩子出現在工作場合,因此父母不是只有天災發生時才需要家庭照顧假,而且如果是無薪照顧假,當孩子生病時,父母除了花一筆錢帶孩子看醫生,還少一筆錢,等於是加倍不利的處境。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簡璽如說,大部分的民眾都有工作但也要兼當家庭照顧者,當需要陪伴家人去就醫時,卻只能請無薪的家庭照顧假,她希望勞工可以跟公務員一樣,享有有薪的家庭照顧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第20條增列因為天然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政府宣布停課,受僱者須親自照顧未滿12歲或國小以下的子女時,可以請家庭照顧假,請假期間工資照給,日數全年以7日為限,併入事假計算。


【2011/11/07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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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不一定解決的方案?不如增加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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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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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薪照顧假修法 交付朝野協商

立法院社會福利與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審查攸關家長可請有薪照顧假的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由於立委和行政部門對條文意見不一,決定保留條文並交付朝野協商。

總統馬英九指示修法,放寬有薪家庭照顧假的適用標準,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因此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第20條增列因為天然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政府宣布停課,受僱者須親自照顧未滿12歲或國小以下的子女時,可以請家庭照顧假,請假期間工資照給,日數全年以7日為限,併入事假計算。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報告時指出,以去年夫妻都受私人僱用而且家中有未滿12歲子女的情形,如果每戶有1人申請有薪家庭照顧假,雇主1天的薪資負擔為新台幣3億9000萬元,以民國90年到去年平均各縣市因為天然災害照常辦公停止上課0.3日推算,雇主薪資負擔為1億2000萬元,對事業單位衝擊有限。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也提案修法,主張比照公務員,勞工因為嚴重疾病或是天然災害發生,得請家庭照顧假,應以5日准給薪資、2日不支薪。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指出,勞委會版本只有天然災害,不包括疫情,但是遇到SARS或是H1N1疫情時,學校停課,家長要回家照顧小孩,為什麼發生疫情不能給有薪假?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陳杰詢問,勞工可不可以比照公務員規定申請有薪家庭照顧假?王如玄表示,勞委會也希望往這方向邁進,但是如果要給勞工5天有薪照顧假,成本每年要381億6000萬元,誰來負擔是個很大問題,勞委會的版本已經往前邁進一步,希望先讓法案通過。

此外,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於30人以上的企業,受僱者為了撫育3歲以下子女,可以向雇主請求每天減少工時。民進黨團提案刪除30人以上的規定,並放寬子女年齡至12歲。

由於朝野立委和勞委會意見不一,委員會最後決定保留所有條文,交付朝野協商。

【2011/11/02 中央社】



全文網址: 有薪照顧假修法 交付朝野協商 | 要聞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6692359.shtml#ixzz1ccG7ekQ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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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薪照顧假限天災 立委批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初審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行政院版的有薪家庭照顧假限縮在「天然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立委批評,「只是搬樓梯給馬英九下」,排除重大疫情小孩需在家隔離等情況。

立委田秋堇認為,此次第廿條的修法未比照公務員,對勞工多所限制,「很複雜。」只是配合南瑪都颱風後、總統對社會大眾的回應,但國家法律要可長可久。

立委黃淑英說,天災不含疫情,但SARAS、H1N1發生,學校全部停課,備小孩生病更需要照顧,送到哪裡都沒人收,更該給薪水。」

【2011/11/02 聯合報】



全文網址: 有薪照顧假限天災 立委批 | 要聞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6692681.shtml#ixzz1ccGXe3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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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法令訂不好,只是景氣太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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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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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假率雖提高 生理假仍不普遍

台灣法令規定,女性可請生理假,學者研究發現,雖准假率逐年上升,但只有36.6%事業單位,有女性員工請生理假。

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教授張珏等人,發表在新近一期「台灣衛誌」的「職場經期健康與生理假實施初探」研究指出,台灣在2002年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一個月能請1天生理假,且併入病假計算,但2008年只有36.6%事業單位有女性員工請生理假。

研究並分析,22萬5千多家事業單位中,女性請生理假,一律照准者,從2005年的79.3%到2008年91.8%,一律不准假者,從2005年5.8%到2008年的0.07%,顯示准假率逐年上升。

研究質性訪談發現,曾有百貨公司店員因為被要求只能站著,生理期痛得受不了,就去坐馬桶休息;有些主管則要求,請生理假要附醫師證明,所以女性就不好意思請。

張珏建議,部分女性經痛可能只是暫時症狀,政府不妨開放,讓生理假以原來的天數改成以小時計算,不需全天請假;且應從病假和事假獨立出來,明確規定生理假不能納入考績。

「因經痛來看診很常見!」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說,有無性經驗,可分別用陰道超音波和腹部超音波檢查,來瞭解經痛原因;如果排除是子宮肌瘤、子宮腺肌症、子宮內膜異位症,或子宮後屈沾黏等問題,大多給止痛藥可改善。

黃閔照指出,常見的經痛原因,大多因為子宮收縮排經血或分泌的前列腺素,增強化學物質傳導,造成疼痛;有時則因壓力大,影響女性荷爾蒙分泌,建議作息正常、少吃生冷食物,或在患位熱敷,有助改善。

【2011/11/01 聯合報】



全文網址: 准假率雖提高 生理假仍不普遍 | 健康天地 | 健康醫藥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HEALTH/HEA2/6690562.shtml#ixzz1cW2lX8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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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假,你也不敢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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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請再來講支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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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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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4成上班族 不敢休照顧假



【中央社╱台北23日電】
2011.10.23 07:36 pm


求職網站調查,政府雖通過「有薪照顧假」相關法案,明年即將上路,卻有4成3上班族不敢請休,擔心休有薪照顧假會影響考績或增加同事工作量,影響同事對自己的觀感。



yes123求職網今天公布「上班族休假」調查報告,以瞭解上班族休假的情形。


調查結果顯示,有56%的上班族有年假卻還沒有休,且有33.1%的上班族則是有年假卻還沒休完,僅只有10.9%的上班族已經把年假休完。近9成上班族年假休不完的主因為工作太忙,沒有時間休,或者擔心主管、老闆不喜歡員工休假。


yes123求職網表示,即使政府通過,每年可以有5天的有薪照顧假,但多數的上班族仍舊不敢主張自己的權益,甚至有43%的上班族不敢請照顧假,就是擔心會影響考績、增加同事的工作量,造成同事對自己觀感不佳。


yes123求職網公關主任陳曉梅表示,上班族若要請假,休假前應該擬定好工作進度表,並且確實完成,甚至進度超前,不要因為請假造成其他人的負擔;另外,要列好工作清單,並且清楚交代職務代理人應該完成的事項,避免工作延宕。


陳曉梅建議,國定假日或者連續假前後盡量不要排休,以免讓主管有「放長假」的觀感;且每次休假間隔不要低於3個月,否則也容易讓主管誤認為頻繁放假;另外,休假後要更認真工作、力求表現,如此「放假」更具意義。


yes123求職網於9月5日到9月8日以網路問卷進行抽樣調查,有效問卷有1419份,信心水準95%下,誤差值為正負2.38個百分點。



【2011/10/23 中央社】@ http://udn.com/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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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都能加碼?還能寄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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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育嬰津貼 試委喊「加碼」

公務人員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平均每月可領1萬6909元,不過,我國生育率逐年降低,有考試委員在考試院會上建議「加碼」、提高生育誘因。試委建議修改規定,若同時撫養兩子女以上,每多一名子女增加50%的津貼。

考試委員指出,我國99年初婚年齡約29.2歲、生育年齡約30.6歲,但現行公務員育嬰津貼金額有限制,若同時撫養兩名子女,只能請領一人,不但不足以支應留職停薪後的生活所需,也無法提高公務員生育誘因。

但根據銓敘部資料,參與公教人員保險者,兩年來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比例為1.52%,是一般勞工2倍,比勞保的0.74%高出2倍多,平均每人每月領到1萬6909元,也較勞保的1萬6254元還高。銓敘部官員私下表示,公務員育嬰津貼要加碼恐怕很難,若加碼,勢必勞工也要比照,「財源恐有困難」。

【2011/09/01 聯合報】



全文網址: 公務員育嬰津貼 試委喊「加碼」 | 要聞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6564455.shtml#ixzz1Wl0BQh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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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們的看法,和勞工明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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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給薪顧兒 卓永財:無此假

政府研議給家中有兒童的家長給薪的「颱風照顧假」。不過,工具機暨零組件公會理事長卓永財今天表示,世界上沒一個國家這樣做,這等於是「自殘」的行為。

卓永財也是滾珠螺桿及線性滑軌大廠上銀董事長。對於這項政策,他以爆發債務危機的希臘為例,為什麼德國不願意幫助希臘?因為希臘人53歲就退休,德國人卻要做到65歲。

他認為,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有這樣的假,會影響到企業,間接影響到國家的競爭力,最後沉重的負擔,是由後代的子子孫孫來承受。


【2011/08/30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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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變變,總是隨便唬弄一下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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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薪照顧假 不限婚姻家庭

 
南瑪都颱風吹出家庭照顧假議題,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天在國民黨立院黨團表示,將修改性別平等法,訂定有薪家庭照顧假,只要夫妻都在民間企業上班、且家中有十二歲以下子女的家庭,每戶有一人可請假,粗估雇主負擔約為廿億元,非外傳的四百億元。

王如玄表示,有薪照顧假不限有婚姻關係的家庭,只要家中有符合請假標準的子女,就算是同居關係的家庭雙親,也可向雇主申請。

王如玄說,勞委會對提供職業訓練、短期勞工等都有相關措施,不至於造成「缺工」情況;「企業托育托嬰」政策一直是勞委會主張「人性化職場」中的一環,正規劃中。

但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蔡煌瑯說,只修性別工作平等法不夠,現行勞工遇天災,政府僅建議雇主「宜」給工資,對雇主無強制力,讓勞工不敢請假;他認為應比照公務員適用「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修改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三條,加註「因天然災害提出請假者,應給予公假,工資照給」。

蔡煌瑯質疑,只修性平法就跟「育嬰假」一樣,「看得到、卻吃不到」,且目前就業市場是「資方市場」,誰敢跟資方對抗請假?他認為,人事行政局對「停班、停課」應有一致性的標準。

勞委會回應,天災不能歸責勞雇雙方,若強制雇主工資照給,必須審慎評估。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駱錦明昨天說,一年多出五天假,對企業來說是一大負擔,「家庭照顧假」來得太突然,六大工商團體內部將先開會討論,再向政府提出具體建言。

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說,勞方歡迎「家庭照顧假」,資方卻不能認同,因為企業界難以理解,兩個多月的寒暑假家長都能把小孩安置好,為何一、兩天颱風假卻無法處理?

【2011/08/3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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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有什麼不好?除了子女就沒長輩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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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薪照顧假 擬限12歲以下子女家庭

馬英九總統關切少子化、颱風天家長須照顧小孩議題,研擬放寬家庭照顧假,勞工請假也有薪。針對外界質疑這樣的有薪照顧假、恐怕會增加企業負擔,成為修法阻力。勞委會今天也統計,目前十二歲以下子女的家庭約有三十二萬戶,雇主每年負擔最多五天的家庭照顧假,一年花費約廿億元,衝擊沒有想像中大。

王如玄重申,勞委會傾向「逐步修法」,鎖定十二歲以下孩子的勞工家庭,是考慮對企業衝擊較小,也能協助改善少子化問題。她補充,勞委會站在勞工立場,「如果能一步到位,就給它衝了」,但政府必須考慮雇主負擔的極限,避免「羊毛出在羊身上」,雇主從不調薪等方式去規避成本的增加,倒頭來所有的效應還是「勞工」在承受,無助提升勞工權益。


【2011/08/3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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