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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陌生南人  副市長: 天下無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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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下修?勞工怕下修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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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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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工時下修 勞委會:勞雇要有共識

針對台北市勞工局正研議對過勞死的高危險族群,「下修」每月工時上限,把符合勞基法第84條之1項的工作者,例如保全、空姐、資訊業工程師、醫技人員、司機等38種行業,每月工時上限,從現行312小時,下修為每月260小時。

對此,勞委會表示樂觀其成,但也強調勞雇雙方要有共識,明天將邀集勞工團體、雇主代表及各地方勞工局,針對保全業來開會討論,彙整雙方意見研擬出一套指導原則,例如把不同類型的保全業分類做出規範等。勞委會補充,對於北市勞工局下修工時給予肯定,「方向是對的」,但還是要回到各別契約去談,強調勞工的權利福祉一定要顧及到。

【2011/04/12 聯合報】

勞基法84條之1 新北市籲中央速決定

針對各縣市勞工局明將在勞委會討論勞基法84條之1所規範的工作條件等,新北市勞工局長高寶華指出,重點應在先把保全員分級,再區分其勞資雙方的約定事項,就事論事、不設既定立場,才能保障勞工的權益和福利,「中央趕快做決定!」


【2011/04/12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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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下修,怎樣才不會下修勞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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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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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怎麼縮 勞委會明討論

台北市研擬降低4週工時上限260小時,勞委會明天將會同各地方勞工局、勞工代表和資方召開討論會議,保全業工時是主要討論議題。

依現行勞基法第84條之1項工作者,包括保全、資訊業工程師、醫技人員、司機等38項工作,台北市訂定4週工作總時數包含加班,不得超過312小時。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在市政會議會後記者會表示,北市府勞工局初步研議,要將4週工時降低為260小時。

對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條件處長孫碧霞今天回應,符合勞基法84條之1規範工作者在約定工作時數的內容,須送交縣市政府做核備。如今看到部分縣市政府,有積極檢討訂定合理工時規範,這是很好的方向。

但孫碧霞強調,訂定工時審核標準,仍應在「勞資雙方充分溝通討論後」訂定,包括如何讓業者自律排定工時,皆應不損及勞工福祉、福利的前提下研擬。

孫碧霞說,明天勞委會也將會同各地方勞工局、勞工代表和資方,3方代表共同召開第3次討論會議,保全業者工時會是主要討論議題,盼能達成具體共識。

至於北市研擬將4週工時下修為260小時,可能會造成資方反彈?孫碧霞回應,資方在經營上當然有其考量,但對資方而言,畢竟要有健康的勞工在工作品質上也才會好,這部分共識已有。

孫碧霞說明,討論至目前為止的重點已有下列原則:符合勞基法84條之1工作者仍應符合勞基法相關標準(包含7天休1天、國定例假日應休假等),確實依其工作特性核定工作時間,勞委會明天會積極朝此方向取得大家共識,確保勞工權益。

【2011/04/12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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