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勞工別難過
市長:陌生南人  副市長: 天下無南事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商業理財職場百態【勞工別難過】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勞工議題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9家科技廠 列「爆肝企業」
 瀏覽4,624|回應3推薦0

陌生南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9家科技廠 勞檢不合格 



 【經濟日報╱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2011.01.21 02:49 am



台北市勞工局昨(20)日公布30家高科技電子製造廠商勞動檢查報告,包括華碩、和碩、西門子等知名科技廠商在內,一共九家廠商違法。勞工局表示,電子業不適用責任制,春節期間則將針對過年停休的行業,展開大規模勞檢。



台北市勞工局去年接獲勞委會指派,抽查建碁、華碩電腦、明碁電通、光寶科技、仁寶電腦等五家電子大廠勞動環境。北市勞工局則另外挑選市內員工數量較多、曾有員工發起勞動申訴案的25家電子業廠商抽查。去年10月至12月,這30家廠商陸續接受勞工局的綜合勞檢。



調查發現,30家廠商中有九家違法,包括建碁、華碩電腦、和碩、西門子、倫飛電腦、研華、遊戲新幹線、百佳泰與捷元電腦



其中五家非法延長勞工工時,員工一天工作超過12小時,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其他業者則是沒定期舉辦勞資會議、未公告受理勞工申訴管道或未設置托兒設施,同樣被罰。



勞工局強調,高科技電子業不是勞基法所規範的責任制,不能聲稱採用責任制,無法由勞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休假等勞動條件,來排除適用勞動基準法工時及休假條文。



勞工局表示,這次受罰廠商有些是初犯,有些是違反二、三次的累犯,勞工局要求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還將依照違法情節,處以不同罰鍰。違反勞基法32條者,最低處6,000元罰鍰,最高可處6萬元;勞檢法32條最低罰鍰3萬元,最高6萬元。




超時被點名 業者:可申請加班費



 【聯合報╱記者鄒秀明、黃郁文/台北報導】 2011.01.21 02:49 am



 多數被點名的科技業者昨天都表示,員工超時工作都可申請加班費,一切合乎勞基法令;至於未設勞資會議或勞工申訴管道,也已完成改善。



儘管各大科技廠商都澄清,絕無違法強迫員工超時工作;但不少相關廠商員工都說,由於正職都是責任制,即使工作沒做完,也不敢要求加班費,大概只有工讀生上班時段固定,可以報加班費。



西門子則表示,相關作業都有遵守勞動基準法,員工加班前要取得主管同意,填寫加班申請單;至於台北市勞工局去年119檢查到的個案,原因是忘記填加班手續。



西門子指出,去年818這位員工正巧在趕專案,當日工作時數是13小時,未來會加強內部宣導。



和碩則指出,事件屬於單一個案。由於去年有員工幫同事代班,才出現連續工時超過規定。



華碩電腦則表示,公司屬於責任制,一切合乎勞基法規定,只要工作完成,晚上6點就可下班。



倫飛、建碁則表示,經與勞工局說明後,內部也補足相關程序。



遊戲大廠智冠集團(5478)旗下遊戲新幹線表示,加班費都依據勞基法規定給予。遊戲新幹線總經理林榮一說,公司內部正調整加班規定,新制度可望在農曆年後頒布。



工業電腦大廠研華電子(2395)指出,員工在晚上7點前就可下班;有時因接到急單必須超時工作,但這類突發狀況並不常見。



研華人力資源部門副總經理尹德宇說,將詢問勞工局開罰標準,如果仍不符合,將調整公司制度。



2011/01/21 聯合報】@ http://udn.com/

日做12小時 3家科技業員工操到爆 






【聯合報╱記者吳曼寧/台北報導】2011.01.21 02:49 am 



高科技電子業工時超長、休假不正常,員工經常被操到爆肝。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從去年第四季突檢30家電子製造業,進行勞動專案檢查,結果共有9家單位違法,包括華碩、和碩等知名企業,已處以6000元至12萬元罰鍰。



市府勞工局發現,有3家高科技企業超時延長工作,勞工一天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一月超過46小時;另還有未依規定舉辦勞資會議、公告受理勞工申訴管道等情事。



勞工局表示,依規定對違法者可連續處罰;九家違法企業將不定期複檢,直至情況改善為止。



市府勞工局長陳業鑫強調,高科技電子製造業所有工作者,均適用勞基法規定,沒有所謂的「責任制」,必須依照勞基法上關於工作時間、例假、休假等規定辦理。



勞工局也認為,這次共有70%的企業通過檢查,代表勞基法在適用上沒有困難。



勞工局表示,企業若因業務等因素需延長工時,須與勞工溝通,平時也須定期召開勞資會議,選出勞資代表討論協調。



勞工局勞動檢查處主任秘書黃文鐘表示,為了預防高科技電子製造業濫用責任制概念,合理化內部違法工時、休假的人事管理制度,北市每年進行一至四次的勞動專案檢查。

和碩等業公司列「爆肝企業」



2011 0121 蘋果日報



【施春美、王玉樹╱台北報導】北市勞工局去年底抽查三十家高科技電子製造業,昨首度公布勞工超時工作的「爆肝企業」名單和碩、西門子及遊戲新幹線三公司上榜,和碩甚至有員工一天工時長達十五點五小時。勞工局表示,違法業者將處六千至六萬元罰鍰。

勞工局長張基煜表示,高科技電子業不適用責任制,僱主若要員工加班,須依《勞基法》規定取得勞工同意;僱主若延長勞工工時,每日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每月加班工時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違法者可處六千至六萬元。

勞工局表示,去年十月至十二月底抽查三十家高科技製造業,其中西門子、和碩、遊戲新幹線三公司均有勞工超時工作,如和碩有員工一天工時十五點五個小時遊戲新幹線有員工一天工時達十四小時,西門子也有一天工作十三小時的員工



有人一天工作15小時



另查出建碁、華碩、西門子未經勞資會議同意,即令勞工延長工時,也違反《勞基法》,可處六千至六萬元罰鍰;建碁、華碩、倫飛、研華、百佳泰、捷元等公司未公告勞工申訴管道,也違反《勞動檢查法》,可處三至六萬元罰鍰。

和碩表示,是因有一名原排晚班的員工,答應同事也上當天的白天班,致工時長達十五點五小時。遊戲新幹線總經理林榮一說,因夜間需請工程師到班,致工時過長,將以輪班改善。西門子企業傳播事務處協理芮家楹說,是因員工臨時有案子進行,自動加班,未來將改善。

勞委會去年進行首次科技業超時工作專案檢查,有四成三的科技大廠均超時工作,違法比率高,今年已再規劃另一波規模更大的高科技業勞檢,但實施時間暫不透露。



違法超時加班科技業稽查結果



★違規業者: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遊戲新幹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門子股份有限公司

★違反法條:《勞基法》第32條第2項規定,僱主若延長勞工工時,每日工時不得逾12小時,每月加班工時不得逾46小時

★違規情形:

*
和碩:有員工1天工時達15.5小時

*
遊戲新幹線:有員工1天工時達14小時

*
西門子:有員工1天工時達13小時

★罰則:可處6~6萬元罰鍰

★申訴管道:各地勞工局處,如北市可打1999、(0227208889向勞工局或(0225969998勞動檢查處申訴


資料來源:北市勞工局 

不認識你、不認識我,
我就是陌生南人﹗
歡迎你來認識我﹗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4088&aid=4444014
 回應文章
入錯行嗎?爆肝行業要小心經營……
推薦0


陌生南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爆肝行業 房仲保全看護上榜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今天公布2010年工作環境安全衛生狀況認知調查,不動產業、支援服務業(如保全、看護)和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為工時最長的前3大行業。

勞研所去年9月針對全國受僱者進行工作時數調查,有效樣本數為2萬4427份,其中受僱者1萬8899人,以製造業人數6049人最多;另外5528名受訪者為自營雇主。

調查顯示,全國受僱勞工每週平均工時為43小時,而不動產業、支援服務業(如保全、看護、醫院清潔工)和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則是工時最長的前3大行業,工時分別是46.9小時、45.9小時、45.3小時。

在職業別部分,以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工時最長,每週平均46.7小時,其次是民意代表、政府企業主管及經理人員的44.5小時,再次是機械操作與組裝人員的43.7小時。

調查也指出,25歲到39歲青壯年工時比其他年齡組多0.4到1.1小時;而教育程度愈高,平均每週工時愈低,碩士學歷比國中學歷每週少工作1.8小時;約聘僱及工讀、代班人員工時比正式人員低1.3到3.8小時,但承攬勞工及派遣勞工卻比正式人員約高1.2到1.3小時。

涵蓋保全、看護的支援服務業,屢次因工時過長引發關注,但不動產和藝術娛樂服務卻意外上榜。勞研所表示,不動產業需拜訪、調查和進行溝通協調,雖然時間彈性,待命時間卻很長,因此受僱者自覺工時長;而藝術娛樂業雖自由,卻要花很多時間創作設計,因此工時也拉長。

根據勞研所分析,工時隨年齡增加而逐漸減少,而教育程度因為對吸收資訊和處理問題有幫助,因此程度越高,工時愈短;而約聘僱和工讀屬臨時性質,工時較固定;但承攬和派遣勞工可能因為有績效考核壓力,或想爭取正職和更好的薪水因此壓力較大,導致工時拉長。

勞研所表示,調查中的工時雖然是受僱者自覺,和公司實際狀況也許有出入,但雇主也應多加注意,若勞工有超時工作情形,必須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予加班費;而工時長的勞工平時也要多運動、注意自己的生理狀況,並定期身體檢查。


關鍵數字/GOT與GPT<40

GOT與GPT是評估肝臟代謝與發炎重要指標,肝臟發炎時,指數上升。GOT與GPT應小於40,由於GOT數值受心肌梗塞、肌肉受傷等因素影響,醫師會參考GPT,一同評估肝功能。

GOT與GPT只能顯示肝臟是否處於發炎狀態,無法證明有無肝癌、肝硬化或結石等,肝癌患者的肝脂數不見得會上升。



全文網址: 關鍵數字/GOT與GPT<40 | 健康天地 | 健康醫藥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HEALTH/HEA2/6742293.shtml#ixzz1exoycBFT 
Power By udn.com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4088&aid=4751843
其實媒體也要負很大的責任?
推薦0


陌生南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因為這些爆肝企業多是媒體的大客戶,負面消息不被報導出來,社會怎麼形成輿論壓力,沒有輿論壓力,又剩多少雇主有良心,尤其在競爭對手都是沒良心的時候?

再者,媒體一直強調努力可以出頭天,但仔細看這種努力,卻往往來不及成功,就上天去做「祖公」。

再者,辛苦的勞工朋友們,無法因媒體力量而得到串聯,無法凝聚成勞動市場的正向趨勢,所以,弱勢的勞工朋友只有被負向的趨勢壓力壓著走,等到爆肝,企業再大包的白包,都是枉然,不是嗎?

所以,媒體﹗你還要繼續混嗎?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4088&aid=4603902
自創轉貼 淺談 爆肝 與 企業社會責任 ( 驗 廠 )
推薦0


2012NeverGiveUp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最近 台灣的天空很藍 總算 有點新聞開始關心 台灣的勞工問題 雖然 報導的方向 有點偏向資方 而且 大多是電視台 主觀的論述....
  
  
對於台灣的勞動現狀 說實在的 不是很瞭解 不過呢... 我以前 也曾有過在台灣的保全公司上班過 機動保全員  也就是開 保全車跑狀況的保全員
那時 上班是 晚五朝九 上一天休息一天 但是 周日為24小時班... 忘了是 每個周日 還是 輪班的... 那時還年輕 感覺上還行 而且 也不知
何者叫做勞工權益....
  
   我的上個工作最主要 算是 企業社會責任的執行吧!!! 也就是 俗稱的 應付驗廠的人 嘿嘿 一開始是應付啦 等做上手了 只有一個感覺 我得保護越南勞工的權益 但是 誰來保護 我這個台幹的權益....
  
   台灣的勞基法我是不太懂 不過 在越南工時方面 驗廠客戶的要求
  
   第一 做六休一
   第二 每天上班時數含加班 不得超過 12小時
   第三 每周勞動時數含加班 不得超過 60小時
   第四 每年加班時數 不得超過200小時 特殊行業 300小時 (越南勞動法)

  
在驗廠客戶的眼裡 是沒有 台灣所謂的責任制 他們可不管 你的績效不績效 工作量有沒有完成 反正 工人在你工廠 公司裡 所待的每一分鐘
你都要按照規定給薪水 無論任何的理由.... 有次 被查出有問題 是因為 廠裡不是全部加班 所以 有工人自己留下來 修改做錯的料件
(車縫單位主要是計件計薪)  因為修改較花時間 趁著別組有加班 留下來修改... 結果 打卡紀錄被查出來... 人在公司 但是
公司沒給規定薪資.... 後來 這件事情 客戶勉強接受 工廠的解釋 不列入違規 (這可是大違規 尤其是 勞動薪資) 但是 公司也被嚴厲警告
不得再有如此事項發生.... 這是其一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4088&aid=460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