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cle-
還是國營機構的勞工,不必管經營是否困難,一樣支薪、一樣保留職位。
民營機構,很少能做到留職停薪的。
實務上,一留職就有人遞補了,不會等到復職,或者聘臨時工,再不然就不必再補了,所以,到頭來想復職的時候,沒職缺了……
這個,不是女性才有,男性也一樣﹗
所以,用這樣的措施來提升出生率?我想又是虛晃一招。
況且,台灣的勞工有97%在中小企業上班,過去資料中小企業一般存在只有7-8年,那裏有空給你來個安胎、育嬰的留停的一年又一年呢?或許,律師都可以存在久一點吧﹗王主委,你想不到勞工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