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中國論壇
市長:乱石  副市長: 中州楚佩紫气东来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中國論壇】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兩岸政治時事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冷眼看台灣2016大選(及國民黨的初選)
 瀏覽13,558|回應63推薦4

詹姆士‧貓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4)

坐而论道
麥芽糖
IKL
reaizuguo*😻愛吃的民族

冷眼看台灣2016大選(及國民黨的初選)。

定律:凡「領袖飄香而黨很臭」者,亡黨之先兆。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4086&aid=5336557
 回應文章 頁/共7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李敖是什么派?
    回應給: 大風(lin2010) 推薦1


坐而论道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詹姆士‧貓

李敖本质上是和胡适一脉相承的所谓自由派,曾捐款给北大要给胡适铸像。胡适、雷震和大陆的“民盟”诸自由派无一例外全是亲美派,既不受官僚买办的蒋系国民党待见,也被左派的中共所排斥,在两边都被晾一边。李敖与这些人不同在于反美,这大概与李敖自己说的“日本人的高头大马从他们家门前路过”的少年经历有关。

李敖对中共的观感大抵就是民族复兴的工具,他对毛泽东的极高评价也是从民族主义的观点来看,这一点倒是和YST很像。刘晓波搞“08宪章”时候,李敖认为他方法错了,应该是护宪而不是反宪法,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自由权利比“08宪章”要宽泛的多。李敖和刘晓波的区别在于李敖是个民族主义者,刘晓波是个“普世派”。对李敖的批评要有个限度。

多谈一点,说说施明德,说施明德是个斗士或者勇士那是没人有意见的,思想偏社会主义也是事实,说他是个真社会主义者却未必准确。面对民进党的时候,施明德往往以“锄头派”自居,他在乎的是民进党高层“镰刀派”抢了他的风头和劳动成果而不是他当初追求的理想,充其量不过是如同大陆陈云、李先念、薄一波、王震、叶花帅等老左派一样自种自收的"自耕农",当年扶持邓出山,对主席“三七开”是很积极,92年邓搞私有化,一个个都成SB了,又开始哭爹喊娘去拜毛主席——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别对施有太高期待吧。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4086&aid=5345827
蔣粉
    回應給: 大風(lin2010) 推薦1


詹姆士‧貓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sheng

讀過《原來李敖騙了你》該書的人都說,武之璋的偶像是蔣介石。武之璋是位蔣粉,看來您大風也是位蔣粉。這完全符合我的觀察:現在台灣的那些自由派,基本上就是經過西化之後的蔣粉。

蔣粉經過西化的基因改造,就由屠夫洗白成了高貴的自由派。其實老蔣本來就是東西文化的夾生飯,一面尊曾國藩,一面又握著一本聖經躺進棺材。他的老婆美齡與大舅子子文,連中文都說不好,思維都是用英文的,所以這西化的基因改造很容易。現在東方的中國要崛起,這批東西方的夾生飯要選哪一邊覺得很犯難。

總之,武之璋,您,還有那位龍應台女士,本來就是蔣粉而已,你們與李敖,就如同水火,所以談不上誰騙了誰。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4086&aid=5345635
推薦一本書
    回應給: 詹姆士‧貓(jameshc2003) 推薦0


大風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推薦武之璋的一本書:原來李敖騙了你。

在我青少年時期,在那個遙遠的年代,那時民進黨尚未誕生。那時只有「黨外」。李敖偏激的思想,丑化了兩蔣,扭曲了歴史。但之後卻大大影響了綠營,成為他們批判兩蔣,批判國民黨,乃至成了建立台獨正當性最重要的理論基礎。

李敖的思想是該好好的批判一番了。我推薦武之璋先生這本書。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4086&aid=5345235
大風,您幹嘛賴到李傲的頭上?!
    回應給: 大風(lin2010) 推薦2


詹姆士‧貓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2)

Cross
reaizuguo*😻愛吃的民族

台灣的自由派我接觸到不少,他們幾乎都有兩個特點:一,極端的崇美親美;二,狂熱反共。

而李傲既不親美也不反共。所以你把李傲拿過來做台獨消長的理由,簡直荒唐。李傲只是傳統型的中國人。李傲那樣的若人多一些,台灣會像現在這樣變成台獨的天下嗎?

再進一步說,親美反共狂的自由派為何會成為台灣的主流?那還不是國民黨的上層為了迎合與討好美國政客的緣故。你能怪誰?!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4086&aid=5345051
沒有人敢去禁止的原因
    回應給: 詹姆士‧貓(jameshc2003) 推薦0


大風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大陸的朋友有所不知。言論自由可是臺灣知識界,臺灣的自由派崇尚的最高價值呢!。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台獨的言論當然不能禁止。臺灣的政府也不敢禁止。如果臺灣國民黨政府真敢禁止,就會被指責要回到以前戒嚴的時代!以前李敖因為他的書不能出版,就把國民黨罵的要死。就算你用國家安全作理由也不行。臺灣的自由派可是把違反言論自由視為一種罪大惡極的行為呦! 自由派的李敖以及主張台獨的鄭南榕,都被奉為大師,先烈。而主張國家安全的國民黨,則被視為獨裁者。你說誰敢禁止台獨的言論自由呢?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4086&aid=5345010
中华民国已被台独驯化
    回應給: 詹姆士‧貓(jameshc2003) 推薦2


襄樊散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2)

reaizuguo*😻愛吃的民族
詹姆士‧貓

“行动”怎么定义?

台湾有一个“台湾民政府”宣称台湾属于美国,还发“护照”,号称持该国“护照”可随时免签证进入美国,还招募人员组成“黑熊部队”实施军训。也没看见当做台独或者诈欺罪(美在台协会说那个“护照”是无效的)来办。

目前的台湾,只要否定台湾与大陆属于同一国家,不论言行都是合法的。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4086&aid=5344960
是這句話
推薦1


詹姆士‧貓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reaizuguo*😻愛吃的民族

洪辦的六看法三堅持中比較有問題的在第三條的這句話:「台獨主張只要不涉及行動,就屬於言論自由範疇。」

首先,第一,什麽叫做「行動」?組黨,組織一個以台獨為目的與綱領的政黨,算不算是行動?公開號召台灣獨立,算言論,還是算行動?

第二,如果台獨主張涉及行動,那麽政府該不該懲處,懲處的法規在哪裡?

現在看來,以上兩點都是很含糊的,沒有抓對岸的匪諜那樣的清楚與爽快。主張台獨的人已經佔了80%,反對台獨主張統一的已不到5%而且都是些老年人,你還說現在的那些人他們的「台獨主張不涉及行動」,我看就是很虛偽(像馬英九一樣)。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4086&aid=5344863
兩者的差異與共同點
推薦1


詹姆士‧貓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麥芽糖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派與中華民國統派之間,有差異,也有共同點。

差異:兩方還要爭一爭,現在還不能說誰徹底贏了誰徹底輸了。優勝劣敗,讓整個民族來選擇,讓老天來決定誰最後留下。

共同點:再爭也不能把中華民族崛起的事搞砸,如果中華民族崛起的事失敗了,那麽大家都輸了。如果中華民族崛起最後成功了,雙方都會得利並尊重因對方在這一事業中的功勞而應該得到的利益。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4086&aid=5344855
對洪辦的六看法三堅持的讀後感
推薦0


詹姆士‧貓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讀過後,不覺得有什麽問題。俺是海外華人,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派。洪秀柱的該篇六看法三堅持,俺仔細讀後,認為它是屬於中華民國統派的完整立場。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派與中華民國統派之間,肯定有些微妙的差異,但這問題不大。中華民國統派與獨台是完全不同的。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4086&aid=5344852
洪辦對大陸國安法 發表六點看法
推薦0


詹姆士‧貓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回應中國新出台的國家安全法,洪秀柱辦公室提出六點看法:

一、兩岸政府目前各自的憲法,均有應自我約束不追求分裂主權領土之義務。大陸新《國安法》第11條的規定,是重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憲法義務,是中共單方面的政治宣示。

二、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兩岸目前處於分治狀態,因此大陸《國安法》的相關規定,並不能對我政府及人民有任何法律效力。

三、即使我國目前的憲法是「反對分裂」的「一中憲法」,但是台獨主張只要不涉及行動,就屬於言論自由範疇。洪秀柱在此鄭重提醒北京,《國安法》未來若有罰則,甚至延及大陸治權域外,不但會有執行的困難,也將引起不必要的爭議,甚而危及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

四、中共新《國安法》第11條相關規定,將台灣的地位與港澳並列,引發台灣民眾的高度疑慮不滿,充分顯示北京仍然沒有正確認識兩岸應有的政治地位,不尊重中華民國政府存在的事實。兩岸政治地位如果不能得到合情合理安排,相關事情必然還會出現,嚴重影響兩岸關係。

五、洪秀柱主張,兩岸是平等的憲政治權關係,雙方應相互尊重,在兩岸和平發展期,彼此在制訂涉及對方的政策法令時,應多考慮對方人民的感受,避免傷害彼此情感與互信。洪秀柱認為,兩岸共同追求自由、民主的制度,才是兩岸關係發展的正道。

六、 洪秀柱再次重申三大堅持如下:

第一、兩岸關係應符合「平等尊嚴」原則,大陸方面必須正視中華民國政府及憲法存在的事實;

第二、兩岸關係應「恪遵憲法」,中華民國有其憲政體制,大陸通過的《國安法》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片面作為,其各項條款絕不適用於中華民國政府;

第三、兩岸關係必須以「民意為本」,大陸通過涉及台灣的任何條款都須尊重台灣民意、顧及台灣民眾感情,兩岸關係才能穩定和平發展。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4086&aid=5344850
頁/共7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