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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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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回忆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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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6)

Rosy
大風
淩子
riquelme
紫气东来
麥芽糖

因为YST和他的天下纵横谈,我才来到联合网,后来由于理念不合,作为毛匪的我,转至中国论坛,与来自海峡两岸的朋友有过很多友好还有意义的交往。我的台湾情节,在国内的时候,还没有那么深,一直理所当然的认为台湾是祖国的一个省,只是暂时被人(美日)拐卖走了罢了。出国之后,接触到西方社会里所谓“Taiwanese”之观念,才深感匪夷所思与沉重。毕竟,同文同种,却非要分家,实属情感上难以接受的事情:抛开政治和军事层面的意义不谈,人面对情感和与之相随的成就感的缺失,是非常难以平衡的。 大陆人想统一,多半是因为这种情感的因素,而非土共政治洗脑之功效。台湾人想独立亦是如此。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指出两岸统一的最大障碍并非美日或者政治体制,而是两岸的文化认同感的问题。新春之际,我看到了网上流传的大陆学生对台湾大小学生的独立抽样采访,便有了一些新的想法。对小学生的访谈在我看来实际意义不大,完全是台湾教育理念的反映,在此暂不讨论,而对大学生的访谈,我则非常的感慨也深受启发:我第一次很详细的听到了台湾民众自己的声音和感受,并有机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我觉得,这样的机会是很难的也很有意义的。

访谈中,台湾大学生的态度普遍比较客观,不情绪化,很沉稳和诚实,也以尽量照顾大陆采访者的态度表达了他们的普遍思想。可以说,这些年轻人是受教育层次比较好,独立思考能力比较强,知识面比较丰富的一个受访群体,且不说这些人是否真实代表了台湾的主流民意(我一直以为台湾的主流民意会更激进些),但我相信以这些年轻人的素质和知识,在未来,他们将成为台湾社会的主要的影响者,即会成为引领台湾社会走向的中产阶级,他们的意见,态度和思考,是值得我们关注,尊敬和探讨的。

受访大学生的基本意思是:“中国和我们的关系大吗?说我们是中华民族,炎黄子孙,离我们非常遥远啊。我们的父辈的大陆情节,我们也非常不以为然了。而到了今天,我们也不觉得大陆的政治体制,文化生活,以及人们的思维方式,是非常吸引我们和得到我们认同的,那么,凭什么因为我们说中文,是汉人,就要和自己不认同的人生活在一起呢?尽管我也觉得我们和中国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总结起来便是这几点了:

1 受访者大部分认同中华文明和中国历史,承认自己是中华文明历史的一部分或者至少是多多少少带一些联系。

2 受访者基本无法接受国家统一之概念,或直接提出,或宛然推诿不谈,以示礼貌,但对对岸的中国,是无法接受的。

3 受访者对大陆或中国没有过多敌视,但会认为大陆存在他们无法接受的问题。

4 受访者虽然承认中华文明和其历史,受过中华文明历史之相关教育,但对这些概念依然比较模糊,也不确定这些文明和历史与自身是否有直接联系或存在哪些联系。

5 受访者无法接受大陆/统一/中华历史观之理由如下:
a) 历史与今天的生活没有关系
b) 血缘不构成统一的必然条件
c) 政治意愿和人民意愿无法等同
d) 对大陆的政治体制,生活质量有所畏惧。

做为纯学术讨论来说,抛下个人情感和国家利益之争来分析,我个人认为这些受访学生的辩驳是有相当的道理的,我们可以一条一条来分析。

我们常常说大陆和台湾的血缘关系密切,同文同种,其实,同种是一定的,同文便很难说。打个比方说吧:被收养在城市里的孩子,让他回农村去认亲身父母,总归是有一定难度的。之前在英国与马来西亚的华人辩论时,也被问道:如果新加坡这样的以华人为主的社会可以独立为国家,何以台湾不可?又何以与英国同文同种的美国得以进行独立革命而不受任何道义上的谴责?对于这个问题,我一直认为是需要思考的,客观的讲,法理上来看,单凭血缘关系,种群关系,是无法否认一个人或者一个社会以自由意志而选择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形态。另一方面,由于历史上某地曾经属于中国而因此否定在未来时期内独立之权利,也是不符合逻辑和社会道德的,因为国家之概念,主权之范围在历史中都曾有多次变更,交替,我觉得客观来讲,如果完全以理论法理来看,国家框架是无法束缚一个人的自由意志和他与生俱来的权利。我再打一个比方说吧,如果出生在中国领土上,吃中国农民所种粮食的中国公民有权利移民美国,改换国籍,那么,出生在台湾省的中国公民为何不能选择放弃中国的国籍呢?亲身儿子虽然不能从血缘上断绝和父母的关系,但在法律上却可以自主更改与父母之关系,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么,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如果在纯理论和纯法理的框架内,以人类的天赋人权为考量基础,那么,血缘关系,历史关系都无法构成台湾不能独立的理由。

再来看台湾民众对大陆体制和政治的态度,尽管现在两岸高层都在努力进行着一些接触,交流,去寻找共同点,台湾民众对大陆政治和大陆人民的生活方式是无法接受和理解的,这一点有政治,历史和教育上的原因,更有更深层的原因(一会会谈到),那么,如果他们不能认同我们的政治体制和生活方式,我们是否有权利去要求他们按照我们的方式去生活呢?这一点显然是否定的。如果大陆本身有很多人在通过各种方式去逃避大陆的政治体制和生活方式,我们也就没有资格要求台湾的同胞一定要接受这样的体制和方式。

那么,现在可以肯定的是,血缘,历史和政治都无法构成台湾一定和大陆统一的理由,台湾同胞的确无法否认他们中的大部分从血缘和历史上来看应该是属于华人或中华文明种群的一部分(包括汉人和其他少数民族),但他们的确有理由去选择自己认可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空间。我知道对于和我一样的大多数民族主义者来讲,对于一个有着大中华情结的人来讲,这一点是很难接受的,但这是事实和真理,是客观的规律和权利,至少我不会给予否定。另外,如果纯粹的从法律和人权的角度上来看,任何国家和社会的民众都有自己的权利在任何时间进行重新整合,选择自己认可的生活方式。

所以,我的结论是:台湾的人民是有权利选择独立的,这个权利是与生俱来的,理论上不应该有任何政治,法律以及历史,种族上的理由加以限制。

那么,既然血缘和历史都无法否定台湾要求独立的权利,如果我们实行一国两制,允许台湾同胞拥有自己的政治和社会制度,台湾民众是否会愿意统一呢?我觉得这一点很难说。我相信,对于从小受中华民国教育的那些台湾同胞来说,根深蒂固的大中华的情节肯定会促使他们愿意接受这样的统一,或者说如果大陆改为民主制后,我相信愿意统一的台湾同胞人数是会上升的(至于该不该改民主制,那是另外一个论题)。但我也相信,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也许仍然不会有统一的愿望,很简单的道理,他们不认为自己属于中国的一部分,无论从文化上,还是历史上。他们对中国已经很陌生了,尽管血缘上和历史上,台湾都和中华文明有关系。

那么,为什么独立的思想会如此强烈呢,或者换句话说,对中华民族/中国的感觉为何会如此陌生呢?按道理,同样是黄皮肤,黑头发,同样说中文,过春节,为何会有不少台湾的年轻人不认为自己是中国人,甚至对中国,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概念也是比较困惑并认为有些外来强加上去的感觉呢?这里面当然有两岸多年互相封闭的政治因素和陈水扁去中国化的教育因素在里面,但我认为原因不是那么简单。我们需要注意到的是,这些受访的大学生并没有狂热的完全否定中国,中华,而是在承认这些概念和历史在自己身上和台湾文化社会中有所体现的同时,表示未必能接受。

有两个一起受访的台湾女孩,她们说其实很困惑,也很矛盾:感觉自己做的,自己学的,自己想的,都和中国和中国文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另有来自金门的学生认为自己无法认同中国,但也认为中国和台湾在某个层面上是无法分割的,但他们都无法接受中国这个概念,对中华文化和炎黄子孙这些说法都有明显的疏远,换句话说:我觉得我过的一种中国式的生活,但我的生活却不属于中国,还有更多的成分在里面。在我看来,这样一种思想,应该是台湾民众内心深处最普遍的一种潜意识吧,按女孩们的话来说:我也不知道我的根在哪里,坦白的说,我也不是很在乎,因为这和我今天的生活没有什么关系。比较学术的说法是:台湾和中国大陆是完全有文化认同感的,但台湾对大陆没有文化归属感。

到了今天,我觉得文化认同感和文化归属感是有所不同的。我觉得这个问题很难去描绘到底是一个什么意思,但举个例子就比较容易理解:文化认同感是一种文化的共享,从这个角度来讲,整个东亚地区,以韩日为首,都对汉文化和儒家文化有着层次不同的文化认同感。但韩日文化的归属到底还是有他们自己的东西。台湾也是一样,台湾社会的主流文化的确是汉文化和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华文明,其人口也以汉人为主,但他的文化最后落脚于何地,就应该另当别论了。换句话说,文化不但是传承的,而且是发展的。这种发展,是不以血缘,历史和语言为障碍的,这种文化的发展,是基于这个社会的运营理念,人文思想以及其社会个体的生活方式所决定的。台湾的文化也许是从汉文化而来,但并不止步于汉文化,而事实上,汉文化只是台湾文化的一个相当大的部分而已。我过去只认识到前者,而忽略了后者。而后者,则决定了民心所向,因为民心的价值体现在现在的时空坐标系里,而非历史或未来。

那么台湾的文化的归属和发展在哪里呢?我知道中华文化肯定是其中一个非常大的部分,但其余的,我觉得我了解的很少,但我能肯定的是,台湾的社会文化和大陆的传统中华文化,肯定有很大的区别,这一点会有很多原因,包括历史,教育和政治。台湾人问“我们到底是不是5000年文明的一部分”,这个事情很难说,因为说实话,台湾在历史上的发展是断断续续的:最早是原住民和据说一大部分是在三国时期迁移过去的福建汉人,也算是从汉文化起步吧,但后来似乎和大陆又没什么交集,然后从宋代起又有了各种各样官方或者非官方的接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汉文化的确从一开始就占据了台湾主流文化的位置。但真正的第一个在台的汉人政权却是明朝郑成功所建立的“东宁王国”,而这个汉人政权虽名属汉家,却又和大陆的中央满清政府分庭抗礼,从实质上切断了和中国大陆的各种交流。而在明清两代之间,台湾岛又分别被荷兰,西班牙,清朝和日本所统治,可以想见,整个台湾的历史是无法达到一定的统一性和持续性,那么,客观的讲,台湾的历史本身和中华文明以及汉文明的历史,是无法达到完全的整合的。因此,今天的台湾学生,对中华文明或炎黄子孙之概念表示混淆,模糊,甚至否定,不光光是有现今教育上的原因,更有历史文化传承上的原因。我愿意将这种原因称为:“历史的基因”。 按理科的说法,台湾的文化基因,是比较复杂,混乱和没有非常完美的统一性的。

而我认为,历史的基因恰恰是真正影响两岸共融的根本所在。这个问题,不大可能用血缘,语言,以及政治体制去改变,这种历史的基因,从根本上影响了现在人的生活方式,台湾朋友的生活方式和大陆朋友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都不由自主的会受彼此不同历史经历的影响,那么,这样的不同的生活方式,想整合到一起,是非常非常之难的,即使政治体制一致,也未必能在短时间内解决这个问题,或者说基本上没有办法去解决。

我觉得,历史的基因恰恰是台湾同胞对统一有所排斥,对独立有所向往的很根本的原因之一。历史的基因塑造出了台湾社会和文化的独立于中华文化之外的一些性格和特征,而这些性格和特征虽然是基于汉文化的社会上,却与汉文化也许是格格不入,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人民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就有了根本的区别,那么,如何去融合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特征呢?

我个人认为那个去过大陆很多地方的花纹白衣的少女的发言是非常有代表性的:她提到大陆人很友好,热情,但有一点让她有些不快:他们总是理所当然的把台湾归为中国的一部分,而从来没有在意过来自台湾的她的感受。她虽然不确定是否应该独立或者统一,但认为这样的大事情至少应该需要被讨论,被探讨,征求各方面意见,尤其是当事人意见才好。我认为她的这番话恰恰反映了大陆和台湾两种截然不同的思维方式和生活理念:大陆人的思维方式是集体主义的,思维的出发点总是有国家的利益,主权的利益和集体的利益为主,而不太会考虑个体的感受,而台湾mm的意思是:我个人的权益和感受是放在第一位的,国家和政府和社会都无法去干涉我选择自我生活的方式。另外一个受访mm也公开的提出了这一点,她说政府怎么做是政府的事情,民众的生活不应该受到政府强权的干涉。总的来说,大陆的文化是强权主义,而台湾的文化是自由主义。大陆的强权主义虽然是中华民族历史上慢慢延伸出来的东西,但台湾的自由主义思潮却应该是由于被西方列强殖民统治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原因。历史的基因在这里起了作用:台湾人民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很西化的,这种方式无论对错,和大陆是很不同的。即使大陆采取一国两制的方法统一台湾,台湾的民众应该有很多还是无法去认可大陆人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并且对大陆无法产生归属感。这样的一种情况,在香港便有存在。另外,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不但与历史的经历有关系,也跟地理人口有密切联系:以中国大陆的国土面积和人口压力,强权在历史上和现阶段(社会的财富积累和民众的自律精神还达不到社会商业化管理的要求)是唯一能保证社会稳定发展的方式;而台湾的人口和面积则决定了小政府主义更容易流行。

那么,综合来看,台湾独立不但有法律上的理由,也有其在教育和政治之外的历史文化的原因。大陆同胞需要理解的是:血缘,语言和文化不光能够传承,还可以混搭和发展,形成新的社会思想体系和生活模式,形成一种新的文化。理解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为何那些受访的台湾学生虽然不激进,很友好,但仍然不大愿意接受统一的选项。

那么,台湾同胞有权利独立,也有希望独立的理由和原因,是否中国和中华民族就不能够完成统一大业和重新崛起呢?对于两岸三地对中华文明寄予厚望,仍然坚信自己之血统和为5000年历史而骄傲的中华儿女是否应该就此失望呢?

我觉得这里又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有权利不代表有道理,有权利也不代表能做到。之前的讨论只是纯学术和纯法理的讨论,放在现实环境中,则完全说不通:独立之愿望,归根结底还是想为自己的文明和文化,社会和国家而骄傲,而正如受访大学生所提到的,独立之台湾仍会和历史一样,处于强权下的弱势,受到各方凌辱,处于强权乱战之中,那么,没有了尊严和骄傲,这样的独立是否有实质的意义,便要打上个问号。且不说即使台湾的文化和大陆有所不同,但总归是以汉文化为主的,如果彼此能够团结,以一个中国的面貌屹立于世界之林,则能使华人在世界上更扬眉吐气,也不再会受西人和洋人的欺凌和污辱。倘若台湾同胞能够意识到强大的中华文明和历史对台湾社会,民众的意义所在,而大陆的民众也能意识到两岸文化发展的区别并能够借鉴,包容和学习,那么,越来越多的文化认同感便会慢慢积累,直到量变,成为一种文化归属感,到那个时候,也许再谈统一,会实际,有效的多。另外一方面,台湾同胞需要意识到的是,台湾独立无法给台湾社会带来实质性的好处和发展,倒的的确确的成为了两党政客获取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一个聚宝盆。

最后,有人会问我,那你到底是支持台独还是统一呢,是支持人权还是主权呢?我个人认为绝对的人权主权之争在现实生活中是没有意义的,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该相对的来看,如果主权对国家公民的人权的妨碍小于对国家公民人权的保护,那么,主权就应该放在第一位,并得以保护,即使是需要牺牲一部分人权,反之,主权就毫无意义,需要被推翻。在台湾问题上,中国的主权完整是13亿华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那么,按照伦理学的标准来看,社会准则需要最大限度的保证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为了13亿华人不再受到西方势力的干涉和迫害,我自然会支持主权和领土完整,哪怕那样意味着会损害很多台湾同胞内心的自由意愿,毕竟,我们必须承认的是,生存权是最基本的权利,然后才是自由意愿,因此,站在中华民族的角度上来看,尽管我承认台独之权利和理由,内心里还是希望能够有统一的一天吧。

毕竟,流的是同样的血,不分家最好。

附:本人并非台独分子,只是在观看视频之后,有了这些不成熟的想法,欢迎两岸的朋友能够友好讨论。


狗眼勿与人论理,且把毛驴当马骑.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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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不让我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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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楚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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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quelme
Rosy
襄樊散人

我又out了,这么晚才参与讨论。

我其实很理解云的意思,我甚至很赞同:有一群人不再认可(无论原因是否正当、正确吧)原有的国家认同,站在他们个人角度上看,独立当然是理所应当的。但是我不是很在意这种理所应当。当年Clinton的名言“笨蛋,问题是经济”,草根式的一针见血。到了台独问题,我们也许可以说“笨蛋,问题是地缘”。

所谓情感、文化、传统、意识形态、宣传、立场等等等等,在地缘面前的分量,就算不是轻于鸿毛也差不多相当于轻于猪鬃。

汉唐国力雄浑,中华文明曾覆盖到非常遥远的地方。唐代的水利修到了中亚;李白的故乡在今天的哈萨克斯坦境内;一汉敌五胡的年代,多少部族改为汉姓自认汗人。可一旦国力衰落,半路汉人就不说了,原本是纯正的汉人也逐渐融入其他民族,忘却了子曰诗云,念起了古兰经。而无论再怎么艰难的年代,华夏的核心地区从未丢失过民族认同。可知遥远(注意这个遥远时相对当时的技术手段)的地缘决定了国家认同、国土归属难以长久稳定。

而中共与邻国划界谈判也是遵循着这么一种原则,已经到手的不放弃,尽力争取历史争议范围领土。可以看出并不是那么死钻牛角尖,不然按照“历史的基因”,某中亚国家25%的领土要分给中国,这就意味着战争了。但为什么北京咬死台湾和南海呢?

如果全台只有澎湖那么大(甚至更小),或者有日本那么大(甚至澳大利亚那么大);如果台湾海峡不是3、400公里而是3、40公里,或者3、4千公里;如果大陆的国力威慑范围到达中途岛,或者只能勉强维系海岸线——台独与否根本不是什么严重的、纠缠不清的问题;心向中华的台湾人不用孜孜不倦宣传中华文化、铁心独立的台湾人也不用处心积虑搞去中国化。

但台湾独立的问题悲剧就悲剧在,台湾的块头和地理位置都处于一个最为尴尬的点上。更加悲剧的是,在这个点上的台湾,天然的充当了中美竞争的前线碉堡,成了不沉的航空母舰。

美国的手伸得很长啊,浩瀚的太平洋,占了中途岛夏威夷不谈,一定要把势力范围划到亚洲大陆。可中国是什么角色?回顾历史哪怕是最灰暗的时刻,心中也没有怀疑过自己的“天朝正溯”“华夷之辨”吧。若是一直衰弱也还罢了,一旦开始崛起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

那么中南海是否能允许一个亲美亲日远甚于亲中的独立台湾(不可能存在一个于北京关系融洽的独立台北,这一点不言而喻),尤其是距离自己只有十几分钟的飞机航程?崛起中的中国是否愿意被永远封锁在岛链之内?这些问题的答案也是不言而喻的。

台湾的地缘特点天然决定了它只有两条路可走:1)积极配合美日遏制中国崛起。 2)积极配合大陆华夏复兴。类似马英九幻想的那种永远两头占便宜,这边厢融入美国的TMD安装铺路爪,那边厢融入大陆的经济吃巨额顺差,两头占便宜,绝不是一个稳定的状态。尽管小树丛总统传闻智商90、胡锦涛语速缓慢貌似呆若木鸡,但中美两国难道真都是傻B之国么。

在这个地缘前提之下,人权也罢自由也罢,不值一提。我不是反对人权反对自由,可是从何时开始,居然真有人天真的相信,一己之权利居然可以凌驾于历史大势、国家决策之上了?只要人还是社会动物,只要人的生存还需要社会提供资源和服务,那种自由大于一切的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

发达国家表现得更尊重人权的最基础性前提(没有之一)是,他们把全球财富以不合理的程度向自身集中。当它们无力吞噬外界的财富(比如入侵中国已经不可行不经济了),就开始吞噬自身(比如减税、减福利、税收拿来分红什么的)。

过分强调人权带来的停滞和退化已经开始显现。当奥巴马津津乐道于“我们美国不能像某些国家那样说建铁路就建铁路”时,不知不觉在“not in my backyard”的口号下,美国前进的势能在逐渐耗尽。

当然也不是说“软实力”方面不重要,软的东西往往可以决定方向性的问题。比如我猜测台湾的主流民意是比较认同“民主人权基督博爱自由自尊”之下的西方文明,一说大陆这边的“集体主义”“唯物主义”“无神论”“毛主义”等等,不用细看就立即斥为洪水猛兽。那么从这个角度上讲,台湾也处于两种文明的交锋火线上。

哪一方会胜利我不知道——这不是谦虚,中国面临的问题比西方棘手得多——我只是希望中华文明经过300年的沉沦可以浴火重生,“为人类的文明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资本主导的秩序暴露出民显得缺陷,我坚信中华文明有这个潜质,环顾世界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

但是我不能要求别人也这么相信。

最终裁定胜负的是历史。

我赞同台独人士有要求独立的权利,但没有用,就算胡锦涛赞同也没用,唯有历史大势决定这一切。对于历史而言,推动人类进步到新的阶段是唯一重要的事情,谁是幸存者谁是牺牲品、谁连渣滓都没剩下,毫无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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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說法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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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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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子

>>但台湾的自由主义思潮却应该是由于被西方列强殖民统治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原因

這種說法不對!台灣流行自由主義思潮一大原因是中國大陸許多提倡自由主義的學者跑來台灣的結果.像胡適,雷震,殷海光,還有李敖.

雷震出了一本自由中國雜誌,想成立反對黨,還因此被關十年呢.

另外,台灣也沒有被美國殖民.(美國是比較提倡自由主義的).被日本殖民跟自由主義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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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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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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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y
淩子
riquelme

我想雲並不是想提倡台獨,而是進行換位思考,想用同理心對台灣綠營的人作更多的理解.誠如作者所說,台灣人的許多思考中有許多歷史的基因,而大陸人並不了解.甚至像我這樣一個外省第二代,過去也不了解一些本省人的想法.為什麼他們會有一些看起來偏激的思想.
但是台灣綠營人士,同樣也該要用同理心去理解,大陸為什麼堅持要統一.原因不光是單純的同文同種.大陸有國防戰略上的考慮.像台灣一位黃武雄教授,曾在網路發動百萬人連署「尋找太平歲月:五十年維和方案」,就是這樣比較有同理心的人士.至少他進行換位思考認為大陸堅持統一,主因還是歐美一百多年的帝國主義侵略,及第一島鏈的因素.台灣人不能想怎樣就怎樣,也要了解中國大陸的立場.了解大陸人為什麼會有堅持統一的想法.
另外我想指出的是,歷史歸歷史,更重要的是未來.中國大陸的未來崛起與復興已是不爭的事實,這是過去一百年未曾有的.歷代綠營人士在他們的人生經驗中並沒有這個基因.但這卻是影響台灣未來的關鍵.若仍執著於過去的思考模式,只會毀了台灣.(英特爾總裁葛洛夫有十倍速時代這本書,執著於過去錯誤思維模式很快就被淘汰)別的不說,光是經濟,台灣就會面臨邊緣化的結果.我們現在看到中國高鐵的建設,在地圖上看到高鐵四通八達遍佈全中國卻獨缺台灣(可以預料中國內需市場將成為全球最大的市場).那麼為什麼高鐵不能連到台灣,讓台灣人分享大陸的經濟果實?讓台灣人能快速到大陸去進行彼此的了解交流?(距離這麼近)我認為,堅持獨立這種[權利]並沒有實質好處.這只是因為執迷於過去歷史基因而形成的錯誤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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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话胡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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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士‧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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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中愿意统一的留在台湾并与大陆合并,其它要求独立的人全体出资在世界某处买下一个中立小岛并宣布独立。<<

要是“愿意统一并与大陆合并”的只是很少数的人,哪你说下一步该怎麽样?另外,这地球上现在还有这样的“中立小岛”可以让你去买吗?要是有,赶快叫国资委也去买几个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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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解决不了的予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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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yihk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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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不可解决的予盾,我一开始就说过关键是台独能为独立付出多大的代价。

关于用杀人强奸等的例子来说明存在一个漏洞,这个行为明显造成了伤害他人的结果,而独立并不一定如此。我用台湾作例,一旦台湾人公投明确要求独立,OK台湾人与大陆谈判,因为双方实力关系决定了下面的方式:

台湾人中愿意统一的留在台湾并与大陆合并,其它要求独立的人全体出资在世界某处买下一个中立小岛并宣布独立。

各位认为这样大陆的主权有受到伤害吗?如果还不满意还可以加码,所以说关键的是要付出足够的代价。当然你可以说这样台独会愿意才怪?确实造成这样的原因是双方力量的对比,但你能完全否认这种可能性吗?没有不可能,只有想不到。还可以有更变态的条件,比如说台独分子不愿意离开小岛,很好不知道什么原因,台湾人研究出一种大杀器,并把日本占领下来以此与大陆交换,并保证不作出危害大陆的行为共享大杀器技术,你说大陆同意还是不同意呢?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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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玩一下最后总结陈词啦!(*^__^*)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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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气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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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quelme

我也玩一下最后总结陈词啦!(*^__^*) 嘻嘻……,这个问题确实太务虚啦!对我们网友来说对与错都不是关键的!

主权指的是在一定领土和居民范围内的最高权威,也就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和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当代国际体系是近代世界各国长期互动的结果,它充分吸取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教训,确立了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的国际行为体之间的相处规则。
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当代国际法体系,其前提是主权国家的存在。《联合国宪章》规定,联合国“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进一步明确规定:“各国一律享有主权平等。各国不问经济、社会、政治或其他性质有何不同,均有平等权利与责任,并为国际社会之平等会员国。”
在当代国际关系实践中,大多数国家事实上遵守着国家主权原则。主权国家是国际政治的基本单位,是国际政治的主要行为体。每个国家都小心地捍卫自己的国家主权,竭力防止本国主权受到侵犯。欧洲联盟是世界上公认的整合程度最高的国际组织。即使在欧盟范围内,各成员国也不愿意轻易出让本国主权。这一点正是欧盟共同安全与外交政策难以取得很大进展的原因,也是《欧盟宪法条约》被否决的原因。
而《世界人权宣言》在列举了28项人权之后说:“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行使,无论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违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云兄必须先注意到上面的概念与现实!
把人权与主权对立起来是严重错误的——这是我之前反复强调了的。事实上,人权与主权之间不存在谁高谁低的问题。
人权通常是指普遍的人类权利。这些权力不是“天赋的”而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结构与文化之中。原则上,人权的实行必然要依附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与组织!所以,我们通常所说的人权其实是依附于主权之下的各项人类权力(这里有文化差异性的问题,因此人权的具体细节不是一个精确的事情)!
这些包括:
安全的权利:有关禁止犯罪行为,如谋杀、屠杀、酷刑和强奸。   
自由的权利:有关自由的范畴,如: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以及宗教信仰的自由。   
政治的权利:有关人民的自由参政权,如抗议或入党。   
诉讼的权利:有关防止滥用法律制度,如监禁审讯、秘密审讯和过度惩罚。   
平等的权利:有关公民的平等, 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福利(经济)的权利:有关提供教育和免于遭受严重的贫穷和饥饿。
简单的说人权可以抽象为政治的权力与经济的权力——但是这两者都是在一个统一的社会与政府存在的情况下,在一个政治实体内部才有意义——你不能在空无一人的荒岛上谈什么人权!
云兄必须再注意到上面的概念与现实!
因此,人权包括两个层面: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一般说来个人人权是集体人权的基础,集体人权是个人人权的保障。在一定制度安排下,个人人权的一些权力是需要通过集体人权表现与实践的!其中包括民族安全的权力——这也是人权的范畴!之前我谈到了民主政治体制下的“民主本身的合法性”问题,云兄显然需要注意这个部分。
我们知道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是依照人权主体的不同而对人权所作的一种分类。个人人权是基于个人基础上的,每一个人都应享有的人权,其权利主体是个人。集体人权是相对于个人人权而言的某一类人所应享有的人权,其权利主体是某一类特殊社会群体,或某一民族与某一国家。云兄需要注意个人自由的内涵与外延!
此外,集体人权在一定概念上有效的补充主权与民族的一些方面。很多时候,集体人权在国际上被认为是更加强调本民族国家自主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和生活模式,而不受外部干涉的一项基本人权。
云兄显然需要注意这个部分。
回到问题的开始,台湾独立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问题如果是用人权概念来解释,这显然是属于集体人权范畴!
如果谈到这个人权的内涵外延,显然集体人权的主体是中华民族而不是一个不存在的“台湾民族”。我注意到云兄是承认这一点的:即不存在文化,血缘,历史与人类学意义上的“台湾民族”。
那么,显然云兄认同如下推理:
如果台湾人不是一个民族概念,那么其主张独立的权力基础就不符合经典的国际集体人权观——因此,“民族自决”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不足!
而我们知道,在中国具备这个集体人权的主体的是包括台湾人在内的13亿全体中国人——因为我们同属中华民族——这也是我之前强调的“台湾独立必须经过全体中国人的同意并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获得绝对多数同意并启动修宪程序后才具备法理基础”!
这也符合典型的人权概念!
此外,还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在法律上我们现在是“一中宪法”(台湾方面在单纯法理原则上也适应这个范畴)。法理基础上,当法律没有变更前人民有遵守法律的义务!如果要改变法律,我之前的回应云兄应该注意到!重点是现在没有变!因此在法律原则未变更的情况下,法理是第一顺位要尊重的判断原则——这是合法性的来源!此外,还有法理的适应范围的问题——你无法用英美法系的一些论述基础来解读大陆法系——这是云兄要注意的。
因此,台湾独立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在法理与集体人权观上不成立(这是现代民主制度与人权的政治秩序基础与伦理基础之一,不承认这两点等于否认民主政治的存在与人权的存在。上面已经推理过了)——而“台湾人有主张独立的权力”是属于个人人权范畴里提到的“自由的权力”。
云兄的论述也只有在个人人权范畴里才是合理的——这正如我之前的回应——而“一个人当然可以宣布自己不属于某个民族,但是他无权宣布他脚下的土地不属于这个民族”!

PS:加拿大问题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并且法理上也杜绝了魁北克独立的道路。这个问题不谈了,谈起来没得完!


方如行义,圆如用智,动如逞才,静如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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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不等于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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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etm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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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回过一句,可能没有引起您的注意,在这里在下稍微再说两句。

在下是这样以为的:

作为一个自然人,人有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自由。比如饿了去吃饭,困了去睡觉,无聊了去杀个鸡,杀个人,实在无聊了,跳悬崖,跳河,都是一个自然人的自由。也许在无序的社会中自由完全等于权力,但在一个高度紧密的社会中,自由是受限的,为了来表达这个自由度才有的权利。而根据不同的时空环境,权利的大小也是不一样的。法律有一部分作用就是来约束和解释权利的。但基本上的一个原则就是大多数人受益。所以《反分裂国家法》就限制了台湾独立的权利。当然任何人都有独立台湾的自由,但他必须承担自己行动的后果罢了。

在下的浅见,还请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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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后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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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回忆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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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quelme
紫气东来

无论是紫气东来兄,德华兄,Tiger兄,镶玉兄,还有意见比较大的猫兄和H兄,多谢大家的参与与讨论,得到了很多很好的建议和启发,但多次阅读诸位朋友的言论,发现我的观点和诸位的观点都无法达到完全吻合和一致,实在是非常抱歉。我无法判断谁对谁错,因为关于这个问题,太多法学家和史学家都未必能说得清楚,何况我这样的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士?

紫气兄说我争取的是一个言论自由的权力,也是,但不仅仅于此;Tiger兄说如把理解改成了解,我便能自善其身,全身而退,但我恰恰会坚持对台独的意愿有所理解,而不仅仅是了解;H兄认为我的根本哲学人权大于主权是错误的,更不应该引用西方法律去判断东方事务;猫兄认为我对犯罪的问题理解有大大的误差。

这些,我都还是不能苟同:在整个的问题上,我既想兼顾人权,亦要兼顾主权,对两者没有厚此薄彼之分,因为主权归根结底是13亿中国人的最大人权,故我肯定不会为了自由至上而放弃主权力益,然而,这并不等于我否认自由。我只是认为,从我的立场上,我承认这种自由,必须放在主权之下,所以,尽管我承认他,认可他,但无法支持他。

怎么理解?

我不但承认民众作为台湾人表达台独意愿的个体言论自由,我还承认台湾有权力去表达,并追求这种独立的自由。德华兄问我为何承认推行台独的自由,这不等于承认台独吗?我想,思想上的承认和赞同与行动上的支持是有区别的。我在思想上,不但承认对台独的言论自由的表达权力,而且承认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有推行和在实际行动中争取独立的权力。为什么?因为我相信任何人为的概念和系统,包括法律,婚姻,道德,主权,国家,和利益关系,都无法阻止一个人或一群人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的权力,在这个时间点上,我是承认天赋人权的。这也就是我为什么支持加拿大法律的原因,我支持加拿大法律不是因为他是西方的法律,而是因为我觉得他有道理,他给了魁北克独立的选择权。无论台湾的理由是什么,无论他和中国过去的关系如何,我仍然承认台湾有选择争取独立的权力。一个人想分家,是可以去争取的,这个去争取的权力,不应该被任何事物去限制。

允许去争取台独的权力和争取台独的行动就是支持台独吗?承认台独是有其道理的(不想一起过为什么不能去争取分家)就是支持台独吗?这个认可去争取台独的权力不代表着就是认可实现台独的权力, 两者的逻辑概念不同,时间点也不同。我觉得大部分人都混淆了这个问题,认为允许争取台独的权力就是支持台独了。其实不是,我可以承认他争取独立的权力,允许他争取独立,但在行动上会进行反击和不支持,使他争取的行为和努力失效,从而无法实现台独。

换句话说,我在拥有保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不等于有否认他人为自我争取利益的权力。这句话似乎很矛盾,其实很公平,两方面都有为自己争取利益的权力,并保护自我利益不受侵害,这样的权力是双方共有且不能被对方否认和忽视的与生俱来的权力,(自然权),至于最后谁能保护自己的权益或谁能真正在利益之争上受益,不取决与对敌方争取自我权益的权力的以法律,道德和其他后天产生之系统概念为工具进行的否认和忽视,而取决于实力之比。

台独有其自己的立场和利益,站在他的角度,抛开我们的立场,他台独的意愿是完全合理且可行的,为什么要抛开我们的立场,因为台独的出发点是那些想要台独人的利益,他不会考虑13亿中国人的利益,他想要为他自己争取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客观的讲,如果不把我放利益会受损放在考量之内, 有什么错呢?每一个人都会想为自己去争取利益,反过来我们也是一样,我们在争取13亿中国人的利益的时候,是肯定无法考虑那些想要台独的人的利益的。所以,当台湾岛上有人将自己的利益和中华民族的利益对立起来的时候,当我们有了不同的追求的时候,当我们有了你我之分的时候,双方就没有对错的问题,而只有敌我之分,实力之分。

战场上,何谓对错?双方争夺利益,都认为自己才有权占有那份利益,都认为自己才是对的,这个对错的概念有任何意义吗?美国人认为我们邪恶,是因为我们的强大侵害了他的利益,没有错啊,反过来,我们也以同样的道理指责美国邪恶,其实相对来讲,谁邪恶呢?都是为了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在做斗争而已,这种是非观念,其实是一种舆论攻势罢了。站在我的角度上,损害我利益的就是恶,站在他的角度上也是如此。(当然,在双方的动机上无善邪之分,不等于在手段上没有,中国崛起的手段,争取利益的手段就比美国正义和善良的多。)

我们可以理解我们有权力尽一切力量去维护和保护中华民族和中国主权完整的利益,那么我们为何不能理解对方也有权力尽一切力量去争取自己想要的利益呢?

一个人,一个群体,出于天性的欲望和自私,以思想和行动去争取自己所追求的利益,在本质上,有任何错误吗?谁能推翻这个逻辑?若是能推翻这个逻辑,我相信人类的文明发展史,以及人性本身,都被推翻了。我们只有保护自己利益的权力,并在保护过程中,经过争斗,打击对方的能力,从而达到阻止对方将其利益建立在我们的损害之上的一个结果。但自始至终,我们不能也无法否认对方满足私欲的权力,我们只能以实力来打击对方的能力,去否定其手段(为了他们的利益不惜伤害我的利益的手段)。

再换句话说,战场之上,难道我们的敌人没有进攻的权力?这个逻辑说的通吗?这个进攻的权力,是我们对手的自由!

我们所拥有的,是主动进攻(侵犯他人利益),防御和反攻的权力(在对方追求自我利益时,我方利益被损坏,进行自我保护和限制或摧毁对方利益的权力),但我们没有否定敌人进攻的权力,我们没有“只准我打你的脸,不准你打我的脸”的权力。
我们没有权力说:因为这些都是我的利益,所以你不能来争取。是谁的利益不是自我可以概念化,然后强加于他人的,因为自然资源没有先天的分配给任何人,而所谓的主权,国家,法律等利益范围和划分,都是后天经过实力斗争的一种人为结果。我们总是说:台湾人想独立,行啊,你要有这个本事啊。其实,不就是:你想抢我中华民族的利益,行啊,来进攻啊。至于是否能争取到这个利益,那是我们和台独之间的实力抗衡问题。到那个时间点上,自然我们就可以用我们的理由,我们的法律,我们的主权至上的原则,去争取说服,劝服和制服台独的实际行动。

但到了现实中间,我们却想否认了人家进攻的权力。我们现在的态度好比是:

台湾岛的归属所代表的利益,因为种种种种原因,包括血缘啊,民族啊,历史啊,天生就是我的,任何人都不能甚至是尝试争取,任何人连争取这块利益的权力都没有。我还是坚持我的看法:自然资源的先天分配是不针对任何人或群体的,后天的势力范围是人为通过实力抗衡划分的,既然是通过斗争划分的利益范围,有任何理由否认别人为了争取自己的利益想尝试重新划分利益范围吗?如果敌人的实力比我们强,我们就算用无数条法律来限制,用各种观念,包括血缘,民族,历史,来阻止对方的进攻行为,可行吗?

美国屡屡侵害中国的利益,想分裂台湾出中国,我们可以说:“美国,别进攻了,我不想再受伤了,我的法律规定你不能进攻我!”吗?更重要的是,我们这样说,他就停止进攻了?我们无法否定美国争取自己利益的权力,更无法在实际中阻止其进攻的行为,我们能做的,是防御(如外交部的抗议)和反击(与美国的政治战,经济战,甚至是以后的热战)。 但我们肯定没法说:

由于中国在历史是一个伟大而强大受人尊敬的帝国,成吉思汗曾经征服过你们在欧洲的祖先,大家从血缘上来讲,都是灵长类动物,还算是一个家族里的,法律和道德也规定不能抢人家小朋友的东西,所以您老不能进攻我~~

该进攻还是进攻,别人不认为他们没有争取利益的权力,而事实上,他们本来就有。我们的保护和反击,只能建立在打击对方争取自我利益的能力,而非否定其权力,且这种权力是自然权,无法被否定。(我们说美国反华是不对的,台独是违法的,这两个事情消停了吗?他们争取自我利益的权力,不是我们用法律或道德或历史能否定的了的,我们唯一可做的,是用实力打击)。

那么,简单的来说,关于台湾的问题,我最后的逻辑如下:

1, 每一个,每一个群体,都有自己的欲望和利益取向,他们欲望的自由,我们是无法否定的,即这是人性,是自由意愿,我们能够否定的,是在一定范围内他们达到自己利益和欲望的方式,如果他们达到利益的方式,不会损害我的利益,我就没有权力去否定人家,如果进犯了我的利益,自然要反击。在台湾的问题上,在第一时间点上,台湾表达出他们想满足自己利益的愿望:以习惯于台湾生活方式且对中国历史或中华文化产生隔阂感的一群人,他们的利益目的是拥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形式,拥有自己的形象和国际地位,拥有自己的国家,从而去满足自我的利益(面子啊,钱财阿,权力啊或者就是不爱和你大陆一起过日子,怎么着?)。在这个愿望的起点上,我们暂且不把中华和中国的利益放入考量时,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否定台独拥有这样的思想的权力。
 
2我作为主权国家中国,注意到内部台湾省有分家之意愿,我在第一时间点上已经理解了台湾省某些人开始分化,并追求与我中华民族及中国之利益不相符的自我利益。从这一点上,无论他们的理由如何,台独分子即我的敌人,因为他们追求自我利益,必伤害我的利益。然而,我不能也无法否定敌人追求自我利益,即他们幸福之权力,即我不能否定敌人拥有进攻的权力,即我不能也无法否定台独分子有争取台独的权力。我不能说:“你们不能争取台独,因为这损害了我的利益,我的利益是永远不能被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损害的。”这种说法是违反人性的逻辑的,也是违反了人的自然权,台独分子对你的损害,就是对他们的利益,而你凭什么能否认他们争取自我利益的权力?你又怎么达到否认?换句话说,在这个时间点上,双方正式成为对立,我们不能也无法以阻止敌人进入战场进行其努力争取之斗争的方式,去战胜这个敌人,如果我们想否定敌人进攻的权力,肯定是虚无主义的,因为无论何等法律法规,历史渊源,都无法解决敌人已经客观存在的事实,都无法否定敌人的自我行动权,即进攻权。对方想争取利益,且有势在必得之决心的话,任何说辞和禁令都毫无意义,只能以实力说话,从这个角度来讲,法律是建立在实力上的产物。

3 台湾此时在这个时间点上,应该得到可以争取独立之权力,并可以采取各种行动进行独立运动。在这个时候,中国大陆中央政府可以运用自我实力,对独立运动进行制止和制约。这个时候,凡华夏儿女,信我中华者,自然要加入反独浪潮,以实际行动反对实现台独的努力和可能。台独分子有权力努力争取台独,我们更有权力进行反击,制止。谁成功,看实力,民心。

这就是我说的:承认台独的理由(不想过了,当然有权力要求分家,这是你的人权,但想分家,便成为我的敌人),承认台独独立运动的权力(你想分家,那就来分分试试看,敌人开始进攻),否认,不支持和打压台独争取独立权的行动(防御和反击敌人,你想分家,我也有我13亿人权,即主权需要被保护,当你的人权触犯到我的主权时,我自然反对和进行反击)。

大家可以看到:承认对立面的权力,不等于承认对立面或支持对立面吧。

不知道这样讲,大家是否能够理解?
那有人要问了:那为什么直接否定对立面的进攻或斗争权力,这样连打都不用打,就可以阻止自我利益被损害了,成本多低。我们现在做的就很好,直接宣布台独为非法,任何尝试台独的举动都可以被法律打压。

首先最关键的问题,和我上面说的一致:对方争取自我利益的权力无法被否定,因为无论你法律怎么说,台独还是存在,只要存在,为了生存,自然会挣扎,斗争,这个挣扎和斗争本身就是争取的过程,你否不否定其斗争权力,以什么方式否定,都毫无意义,因为斗争是客观存在的,你法律打压的,也是争取过程的本身,非争取的权力,别人的自由意志,你在客观上无法干涉,即使这个自由意志损害了你的权益。(我不会说这个自由意愿是错误的,因为相对于对立面台独,就是对的,因为符合他们的利益需要)。

另外,还是那句话,我们干涉打压的是对方损害我们利益的能力,而对方伤害我们利益的权力,代表着对方追求自我利益幸福之目的和权利,我们没法否认每个人都有这个权力,我们对其的打击和对自我的保护,是因为他们追求幸福之手段是建立在损害我的利益和幸福的基础上的,而非他们不能追求自己的幸福。

台独分子可以追求自己独立的梦想和利益,但前提是没有中国主权受损害的条件,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说抛开主权问题,利益问题,台湾想独立没有什么错误之处,我们也不能否定他们争取美好愿望的权利。 但既然中国主权利益受损是台独无法回避之问题,那么很抱歉,深为中华儿女,我必须进行对台独的打压,你可以争取,我可以打压。你可以推行台独,我也可以推行统一。

这就是:我承认你,但不支持你。

另外,关于H兄举谋杀,强奸等犯罪的说法,我认为不合理,H兄问我,你难道认为强奸和杀人也是一个人的权利,应该受到保护?

问题是强奸和杀人与台独的本质有区别:强奸和杀人违反的是短时间内社会道德普遍真理,强奸和杀人在历史的短时间内是绝对不合理的,即没有任何人应该去杀人,没有任何人应该被杀。杀人者和被杀者的道德准则相吻合,在一个区间内,并不存在不同角度有不同利益问题。即在任何角度,杀人强奸皆是犯罪。(除执法者杀人之外)。

而台独本身是一个政治诉求,当事人双方在自己的立场上都有自己的合理利益诉求,对错是相对且毫无意义的,因为双方的利益标准就不一样。再者,我的整个理念和文章就已经在证明:规定一种政治诉求是违法本身是不合理的,剥夺一种政治力量进行斗争的权利,本身就是集权思想的一种负面体现。

台独是一种政治诉求,他的违法之处不在于时间点一的拥有这种政治诉求和时间点二的进行这种政治诉求,而是在时间点三的:损害了主权中国的利益。只有在进行到时间点三的时候,即在对方争取台独实现的过程中,损害了我的利益,我们可以用宪法进行打击,而法律本身这里作为一种打击手段,而非打击理由。打击的理由始终是:台独损害了中国主权利益,我们的法律才有据可用。

这就是为什么加拿大政府允许魁北克有独立之意愿和行动,并可交于国家讨论(在时间点一二),但宪法最后可以进行否决(时间点三)来阻止独立。

当然,可以注意的是,这三个时间点虽然有逻辑上的先后顺序,但在现实中的时间差可以是很小的。

这些,就是我最后的思辨,无论大家认同与否,这是我的观点。而有心人必能看出我的本意根本不是支持台独,而是分析来龙去脉,在法理上找出我们可能的漏洞,以便今后在反对台独中,不会被指责以霸权和独裁来打压,而非以法理来服人。另外,我对受访大学生的赞同,不代表我支持台独,只是希望大陆同胞能够多聆听对岸声音,体谅对岸同胞之意愿,了解独立意愿的民众基础,给彼此讨论和共同理解之空间,如此一来,文化上统一的根本阻力,可以减缓。

这篇思辨不单独在论坛单贴发出,也是我的最后思辨。台独的讨论,到此告一段落,以免有心人断章取义,以我的文章为台独辩护。我认同他们争取政治诉求的权利,但不想本人亲身亲力被利用给与支持。再次感谢所有参与讨论的朋友,以及中国论坛所有市长,市民的宽容和理解。

PS:紫兄,德华兄,Tiger兄,以及里克尔梅市长,还有所有想继续理性讨论的朋友,我QQ已坏,请在我部落格悄悄话留言,随时回复,谢谢!

另外,在那个人独立,台湾岛土地所有权归谁的问题上,我始终没有答案,因为似乎这里统一和独立成了悖论:独立的目的在于2300万人在台湾岛上当家做主,而这2300万人是否能够当家作主又要取决于13亿大陆人民的共同意愿,好像都讲的通,但如此一来,岂不是几乎没有可能独立,也就是几乎完全否定了台湾同胞独立的权利?是对,是错?另外,人独立,岛留下,难道让2300万人背井离乡吗?人独立,岛独立,13亿人利益受损害,是对,是错?我没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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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人说话太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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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w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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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回忆的云
riquelme
行軍素人
Patch Adams

把简单的问题搞复杂算不算读书人的特征.
我觉得把复杂的东西能说得简单又合理的那才是本事.

想独立当然可以,世无诛心之罪.
我看到大街上的黑丝大波妹,在我脑海里我已经强X她N百遍了,这可以吗?当然可以.这有罪吗?没罪.这符合自然吗?符合.符合人情吗?也当然符合.
这就视频里的台湾人一样,他们只表述他们自己的思维和感情,我不论他们是否合乎中华民族的情也不论他们是否合乎帝国角力的法,他们的坦诚我当然是肯定.就和我上面的例子一样是OK的.

你从他们的立场试图理解他们,也OK.没什么不可以.可问题是,在我看来理解他们融入他们只是统一的手段,不是统一的目的.(统一的目的是中华复兴 顺便把米国这种邪恶帝国拉下马 让世界更公平点)我想兄台混乱的就是这点,或者说我们误会你的就是这点.

所有思想不都得放到现实中才有意义吗?
我们看看那些台湾政客,他们想独立,在脑子里想当然OK.真行动起来占地为王也OK,但你要有掉脑袋的觉悟.看看当初TG是怎么打天下的.他会和鬼子说屠杀非战人员和俘虏不符合哪条国际公约吗?
说到底,那些台湾台面上的人物都是假独立,他们会不怕死吗?
你试图为这种假议题下的混乱感情正名本身就是搞错方向.
即使要讲感情也是要用感性的方式告诉他们为什么方向错了.当然我整不来,我还是觉流血死人比较实在.有战场才有和平,和平是打出来的吗.看看印度和越南,还有反例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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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表达云兄的观点会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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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气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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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没有回忆的云
riquelme

事实上,如果是我来表达云兄的观点会是这样的:

台湾老百姓有思考与谈论有关台湾前途命运的权力与自由——其中包括主张台湾独立的言论自由——但是台湾没有主张台独的法理基础与合理性!

这也就是我之前强调的政治原则,历史文化原则与法理原则——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不具备国家主权意义上的独立权!

台湾独立必须经过全体中国人的同意并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获得绝对多数同意并启动修宪程序后才具备法理基础!

任何情况下,不能够将个人言论与思想自由的合理性原则引申到政治实体与国家主权的法理基础上去简单等价!

再简单的说,台湾人民有个人主张台湾独立的言论自由,但是台湾没有!

最后我还需要强调的是:历史,文化,血缘,民族这些在探讨台湾问题的法理基础的时侯非但不可以排除——恰恰相反,这些都是构成国际法与国内法,以及国家主权的历史,疆界与权利的法理依据与证据基础!这是中国人主张台湾属于中国的由来与铁一样的基石!这是具备普世价值与普世法理基础的——这是现今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主要人文与政治基础之一!

作为个人权力,一个人可以宣布自己不属于某个民族,但是他无权宣布他脚下的土地不属于这个民族!

所以,我必须再次强调论述的基础与边界约束的存在——真理前进一小步就将成为谬误!


方如行义,圆如用智,动如逞才,静如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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