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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的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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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p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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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民伯伯遺產充公 十年近百億

當年跟隨政府來台的老兵,若過世時無親屬繼承遺產,也未預先指定使用方式,財產就解繳給國庫。根據退輔會統計,今年上繳國庫的遺產總值,已達十億元,從一九九九年以來,總金額超過九十四億元。

退輔會主委曾金陵昨天在立院表示,今年度列管榮民亡故後解繳國庫的十億元當中,包括黃金九公斤,市值超過一千兩百萬元;另有存款六億零三百八十三萬、外幣十三萬美元、不動產一百九十九筆。

他解釋,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隨政府自大陸來台的單身榮民亡故後,退輔會是當然財產管理人;若生前沒有遺囑,等三年期滿確定無人認領,遺產即繳交國庫;若大陸親人申請認領,須經過身分查證與文書驗證,同時也有金額上限,不能全額領走。

退輔會官員表示,輔導員通常會勸單身榮民,預先規畫個人財產處理方式,不過多數老榮民不喜歡立遺囑,有些人的心態是「反正等到人走了,財產就都留給國家」。

桃園榮服處舉例,平鎮市榮民駱德義在二○○四年病逝,清點發現身後留下款項兩千四百七十五萬、房子兩棟、土地三筆;原本獨居在龍潭鄉的榮民張品修,發現生病後就住進榮民醫院,直到二○○五年過世,清點發現他已攢下黃金超過十公斤,還有外幣五千二百美元、台幣將近七百六十六萬。

「他們還給國家的,比政府給他們的還多得多」,官員形容。

民進黨立委彭紹瑾質疑,許多老兵迎娶中國或外籍年輕女性,但往往有家暴等問題,曾金陵回答,退輔會當然不能阻止老榮民結婚,但會以過去案例提醒勸導,若真的結婚、有了小孩,會列為較需要照顧族群,每個月探望。

【2010/10/22 聯合報】@ http://udn.com/

happyreader按:台湾老兵似乎很有钱啊。能够买下几块土地、几栋房子、十多斤黄金的老兵,估计是少数。本茶馆的台湾朋友,能否谈谈老兵的待遇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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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您提供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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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ts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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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麥芽糖

看了让我潸然泪下 ...

实在让人不知道如何说。。。。

要是都是这样,多好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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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都是坏人,太能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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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楚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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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麥芽糖

据丹华说,荣民的生活并不好,至少并不是都这么好。他们家可说没受到什么值得一提的照顾,曾艰辛度日:

我的父亲 我的乡愁 我的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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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兩個讀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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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ib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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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是huan二聲,第二個是hai 二聲 (方言惹的祸?!)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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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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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ts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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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俺笨笨的沒有看懂二樓發言的意思,你這一說俺倒是明白了:

二樓的意思是,“還”同樣是多音多義字,他是想說繁簡之爭裏面有人拿“下面”這樣的文字玩無聊的把戲之類吧 ^_^

不過,二樓提到的這個“還”字,我還真有幾句說的:本來還以為是字義問題的說~~

由於他特意摘出這句,還指出“還”字區別,俺還真琢磨了一下:

爲什麽文中要寫“他們給國家的”?歸還,歸還,本身即不是自己所有,要先有“借”才有“還”啊???如果是通過薪水所得,自己掙來的,那麼是理所當然,文章何必用“還給國家”一說?這究竟是台灣記者中文水平問題還是事實本身的問題?

話說俺要是以後也能從國家那裡“借”十餘公斤的黃金,幾處房產也好了 ^_^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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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還的還,還有的還
    回應給: 糞青紅衛兵(malibig) 推薦0


縱橫談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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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還(huan 二聲)給國家的,比政府給他們的還(hai 二聲)多得多」。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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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惯例歪一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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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ib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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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還給國家的,比政府給他們的還多得多」。请问一下那些对“正体字”研究颇深的党国精英,这句里的两个“還”應該怎樣讀,你們會搞錯嗎?

對不起老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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