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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如果中国实行“房产开发国有化”,那房价可降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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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y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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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开发国有化”是破解当前高房价的有效措施。而且政府的地产开发机构一定不能是企业,不能走市场化。因为企业和市场是以利润为导向的,一旦开始追逐利润,房价不但不会跌,反而会涨。

现在的房价越来越高,而百姓对住房的钢性需求(中国老百姓的传统观念就是要有婚房,要有自己的屋子)及投资需求(投资的利润至少要跑赢CPI),使得商品房价格似乎看不到下跌的希望。这时候出现了一个怪现象,老百姓怨声载道,而房产开发商也在怨声载道。

因为开发商将居高不下的房价归结为地价太高,并向百姓暗示:政府因为缺钱,要通过卖地才能获取城市发展的费用;地方政府为完成GDP指标,要通过助推房地产市场才能获得泡沫式的繁荣。而当老百姓将高房价简单的理解为政府意愿时,就会对政府产生怨恨,使政府的利民措施付之东流了。

而在房产开发商悲天悯人抱怨的同时,简单的分析一下商品价格的构成,就能发现高房价背后隐藏的谎言,也就能顺势找到降低房价的方法,一种让政府、银行、百姓都能接受的方法,而少数的暴利者,则不予考虑。

现在有很多专业人事一谈到房价的构成,就能拿一大堆专业的房价构成明细来唬人,其实将所有房价构成做一归类简化后,也不外乎以下几项:土地费用、建设费用(将公共配套等建设中产生的费用归入建设费用)、税收、利润、以及销售费用(由于此费用在总房价中所占比例很低,故在下文中忽略,如需要可在以后单独讨论)。用商品价格组成公式进行简化后得出以下公式:

房价=土地费用+税收+建设费用+利润

其中按开发商及其代言人所宣扬的,“土地费用”及“税收”是政府拿去的,“建设费用”是不可以少的,而“利润”又是很薄的,这样看来房价似乎还是合理,还是很低,还有上涨空间的。那我们现在单独来看看他们的“利润”,我们先不需要费神的去探究他们利润中的水分,为方便就暂时按10%来计算。开发商的利润可以用以下公式简单的表示:

利润=(土地费用+建设费用)×10%

并推导出这时候的房价公式: 房价(1)=土地费用+建设费用+(土地费用+建设费用)×10%+税收

似乎很合理呀!开发商买来原料(土地),通过生产(建设)并承担了一定的风险后才获得10%的利润,这样的利润率一点都不高。那问题出来哪儿呢?
 
问题出在“土地费用”,开发商按政府拍地时的价格取得土地,通过银行贷款(当然也有公司能完全自主支付所有的土地费用,不过从企业运作角度上讲,不建议完全这样做)购买土地。然后将一些可能出现的隐性利润放入“土地费用”,如施工周期内需要还银行的贷款利息,为取得土地增值(土地溢价)而拖延开发时间的银行贷款利息等。

这时候我们发现,开放商在拿银行的钱买地,增值,开发,赚取土地增值和所谓合理“利润”的时候,其实他们用来购买商品原料(土地)的资金并不是很多,既然大多数资金并不是开发商实际支付(只是名义支付),那他们又凭什么获得因为购买土地而产生的全部利润(土地利润=土地费用×10%)呢?而这部分其实是房价的很大构成部分。同时从购买土地到还银行贷款的这段时间的利息,都要最终转化成房价分摊给消费责,所以与其说是开发商向银行贷款买地,倒不如说是开发商是代理购房者向银行贷款买房。

所以银行一向愿意支持房地产,因为房子没建成前,银行贷了一次款给开发商,完成一笔交易。而房子建完后,银行又能与需要贷款买房的人完成一笔交易。一个房子的一个平方能让银行做两次生意,同时银行以土地或者业主房产作为的担保,可谓利润颇丰,风险较低。而购房者其实在开放商购买土地时,就在支付银行贷款利息了,只不过购房后的是单纯的贷款利息,而购房前的利息还需要支付给开发商10%的“合理”利润。这样看来,老百姓是真正的冤大头,在“望房兴叹”和“因房至贫”后,还能很理解开发商10%的合理利润!

那解决高房价的途径在哪呢?通过参考房价的公式,我们发现降低房价的关键土地利润的归属,如在房价构成的公式中,将土地利润从开放商的利润中扣除,则现在公式表示:

房价(2)=土地费用+建设费用+建设费用×10%+税收
 
那为什么开放商会放弃最能变出花样的土地费用利润呢?当然是因为有政府直接支付土地费用。即,政府购买了原材料(土地),开发商只是赚代加工(建设)费用。
 
政府要怎样解决土地费用及相关活动呢?我想应该由下面几步构成:

1.按照城市规划清理出需要开发的土地,对土地开发的细节进行设计招标,并对土地最终的价值进行评估。
2.按土地评估的价值向银行贷款,政府获得了土地款。
3.按规划设计和有关建筑规范向社会招建设公司,并委派监理监督工程质量。
4.向社会公布房产信息,确定销售房产的细节和各房产的价格。由于房产是由政府直接主持开发的,信誉和工程质量有保障以及价格低廉必定能吸引百姓的注意。
5.在百姓购房后(可能是期房),政府将当初的大额贷款分成若干相关产权房屋的小额贷款,让购房者直接和银行发生关系。这时政府实际上已经偿还了银行贷款。

银行要做什么呢?

1.开始时,评估被开发地块是否具有政府报价的价值,并和政府协商贷款金额等商业细节,然后贷款给政府。
2.开发与政府售房相协调的还款系统,即大量贷出,分量还回。由于政府对同一房产,只可能向少数银行贷款,而贷款总额较高,抵押品具有保值性,所以银行应该有可观的利润。剩下的就只是技术上的问题,而在中国,技术从来就不是问题。

开发商要做什么?

按政府规划投标,建设好项目被验收。按项目数量和质量赚取合理利润。
 
谈到现在,降低房价的的办法已经很明确了,就是由政府出面组织相关机构开发房产,通过银行贷款取走合理的开发费用,随后让购房者直接还款给银行。因为政府是按地块开发之初评定地价和房价,所以土地价格只包含当时的地价和开发周期内的贷款利息。这样一来,原来开发商的很多隐性的利润就蒸发了,而房价也能得到控制。
 
有人会说,这样开发项目的政府机构不就是国有企业吗?我想要提醒,政府的地产开发机构一定不能是企业,不能走市场化。因为企业和市场是以利润为导向的,一旦开始追逐利润,房价不但不会跌,反而会涨,毕竟政府对资源配置具有先天的垄断性。

有人会问好不容易开放了房产市场,又回到了国有化的形式,那不是走倒退路线了吗?我要提醒,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公有制和民主,当大宗的商品归国家所有,并通过有序的配置手段为老百姓服务时,这是合理和必须的。当绝大多数群众认为房价太高,希望它下降的时候,政府使房价下降就是最大的民主。另外,改革和科学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要让最广大的群众生活的更好,在这一前提下,我们即可以向前走去尝试没走过的路(摸着石头过河),也何以向后寻找用过,但比较适合当下形式的方法(搬已经踩过的石头放到前面再用)。

有人会问,我们不是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吗?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前提条件是以不损害人民利益为前提的,与其说开发商是通过个人能力(这点我也承认)先富了起来,不如说他们是“和平”掠夺了广大人民的财富后才富起来的。这是“藏富于民”与“社会和谐”的巨大障碍。毕竟100个10亿存款的家庭与20万个50万存款的家庭相比,后者对社会的稳定才能起到更大的作用。而现在的房产市场正在使后者减少。再说前者的存款大有流向海外,寻求私有化避险的趋势。到头来,中国土地上留下了一栋栋价格虚高的房子,而真实的财富却转移到了国外。。。。。。我们应该鼓励一部分先富起来,但这部分人不应该是通过财富掠夺为手段,应该是那些从事知识创新和科学发展的人。这些拥有发明、创新等手段的人,在极大的增加了社会财富后,自己也应该拥有极大的财富。这才是一个良性和公平的致富理念。
 
有人会问,政府控制房产开发的房价和商品房的价格到底差多少内?我认为前者的价格几乎等于当地的安置房价格,而后者应该的当地的商品房价格(如我家附近的一个安居房项目的政府采购价为3800/米2,而隔了一条马路的商品房价格为9000/米2,我想这就体现了差价)。因为一旦政府介入房产开发,他的前期流程很像政府建设安置房,只不过后期分房和转换贷款等事项有所不同。这么大的房屋差价留给老百姓,将为“扩大内需”提供强大的动力,当老百姓不在需要攒太多的钱去买房或每月花太多的钱去还贷时,他们就有信心和能力去消费。而政府也能从高速运转的消费环中取得更多的税款。我甚至这样想过:如果国家将4万亿中的1万亿拿出来在各地建房,在相应鼓励消费的政策下送给当地群众,而甩掉了购房压力的国民消费能力,将会使国内消费和商品生产达实现何等的高速运转、循环。这个想法其实是这篇文章主旨的一个极端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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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结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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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h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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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quelme

房地产牵动亿万百姓,牵扯到的面太广了 !作者用心良苦,不过我不得不说,事情远没那么简单。客观地讲,作者对诸如销售收入、成本、利润、商品房均价、政府角色、开发商、施工单位等这些基本概念还不是很熟悉的情况下,从而提出的方案有待商榷。我对财务、房产的了解,也是皮毛,以下看法仅抛砖引玉。

目前,政府主导的房产项目不是没有,比如近些年出现的“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等。一些安居工程在政府采取补贴的条件下,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有政府开发的和私人开发的房屋项目,一般叫“公屋”和“私屋”;我们称之为“经济适用房(或安居房)”和“商品房”。至于我们大陆政府为什么不把房地产开发全部由政府来做,暂不讨论(我认为都由政府来做,做不好)。下面简单说说普通商品房这一块。

为什么有的开发商不赚钱?房产开发的实际利润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大,很多人认为搞房产开发个个都富得流油,那为何有开发商频频叫苦呢?我们看一下,内地的100多家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在国内算是比较正规的、管理比较好的),财务状况好的不多,还有很多至今亏损。这和公司的治理水平当然有很大的关系,但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土地成本”。   房产商开发一个项目后的利润并不能马上全部兑现,拿出来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而要作为回笼资金,购买土地,准备下一个项目开发。政府对土地供应采取市场竞标的方式,价格越来越高,开发商头一个项目的利润不足以抵消掉土地价格的涨幅,开发商只能贷更多款,竞标土地,进一步推高土地价格;从而陷入一个怪圈(房产企业里,资金周转效率很高的,一般都是赚钱的企业)。除非你赚了一笔,“金盆洗手”,所以我们看到很多不正规的开发商、个人开发商一夜暴富走人,这对那些正规的开发商们来说是不可能的。有人调侃“开发商不如炒房的赚的多”。

解铃还需系铃人,房价高的关键在土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很重要的一部分来自于卖土地,特别对于那些经济不发达地区,财政来源主要靠卖土地。现在对政府来讲,地价卖的越高越好,卖完之后,政府不管了,剩下的都是开发商的事,这种模式很难从根本上控制房价。如果想从根本上解决房价,还是必须从土地入手,有以下一些方面:
(1)政府必须要下决心减少从土地上所得的财政收入,对于那些不发达地区,国家要给予当地政府财政支持作为补偿。
(2)增加土地供应量,提高房屋的市场供应量。
(3)改变传统的土地竞标方式,以前是谁出得价格最高,卖给谁,改变之后是谁出得价格最合理卖个谁。为什么呢?政府是这样做:
政府做土地规划,项目策划(这个也可以找第三方来做,不用做得太详细),大致确定一块地皮的建设规模,建筑面积,户数等,限制销售的最高价格(这一点,最重要)。做完这些之后,再向开发商招标。开发商提交政府详细的项目方案及土地价格,参与竞标。一般来说,谁出得价格高,卖个谁,实际操作中会根据谁出得价格更合理卖给谁。做过房建预算的很清楚,房建预算在所有工程预算中相比是很接近实际容易掌握的,竞标价格出得太低的,肯定不合理,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开发商要想获得最大的利润,必须从企业管理上,原材料采购上下功夫,这样也必将会淘汰一部分管理混乱的劣质企业。
(4)公开竞标信息,项目验收报告等,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看,政府起到了最终控制价格的作用,其他环节仍然通过市场的方式来运作。整个过程,必须要接受监督。

最近有个视频非常火,叫《楼市春晚》,道不尽的楼市辛酸啊!有兴趣的看一看。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pTyZgktTVsw/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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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權民主政治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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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gans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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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棒棒!大陸的政策太重要太正確了!台灣實行美國
的金權民主政治,大財團大企業可以扶植議員甚至總
統的當選,將來行政院長說要拿自己的恩主靠山開刀
,吳敦義說要把財團所炒的地皮給「買價收購」,可
能嗎?下次不想馬連任了嗎?國民黨不想再執政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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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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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p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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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陆,土地是国有的,任何人都无权买卖土地所有权,但可以买卖土地使用权,且期限不得超过70年。大陆是没有地主的。

比如,我现在的房子,再过60年时间,就70岁的房龄了,卖不出去了,因为不值一文,但可以自居住到任何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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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套做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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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gans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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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quelme

孫先生的平均地權主張,就是要使土地因道路開發
或人口集中商業繁榮所帶來的增值,應歸於全民所
有,而不能進入私人口袋,如果進了私人口袋,不
但是不勞而獲,而且會轉嫁到未來的房價上,樓市
因而炒高,中低收入的廣大民眾更因周邊房價的飆
高而買不起住宅,即使集資或向銀行借款能夠買一
戶,也將永遠成為獲取暴利建商的奴隸,這更造成
了貧富的差距,政府也因無法解決高漲的房價所形
成龐大的無殼蝸牛族(台灣曾多次發生遊行抗爭事
件)的住房需求,而形成政權危機壓力,社會的貧
富差距更形擴大,社會的不穩定因素與不滿也將增
加。台灣國民黨天天在禮堂、議場高掛孫中山遺像
,也天天年年在其面前宣讀宣示「國父遺囑」,但
至今已近百年了,居然還是說的與做的是兩回事,
不用談「建國方略」「建國大綱」已是海市蜃樓、
已由中國共產黨實踐,連基本的國父遺教幾乎全給
扔光光了!

(以下解釋請參考):
「平均地權」,是孫中山先生所創「民生主義」新土地制度。在西元一九○五年,孫創立中國同盟會時,即將「平均地權」列為革命的四大綱領之一;在中國同盟會宣言中,將「平均地權」的主旨,有詳明的解說:「平均地權」,文明之福祉,國民平等以享之。當改良社會經濟組織,核定天下地價,其現有之地價,仍屬原主所有;其革命後,社會改良進步之增價,則歸於國家,為國民所共享。肇造社會的國家,俾家給人足,四海之內,無一夫不獲其所,敢有壟斷以致國民之生命者,與眾共棄之。「平均地權」是以「核定天下地價」為基礎;地價核定以後,土地因私人的改良利用,而所生的價值,仍歸原主所有。但由於社會進步和政治改良的因素,而所增加的「土地自然增值」,實為全國人民所共有的公產,則應屬於國家,為國民所共享;若果將全國土地,未來無限量的自然增值,皆歸於國家。由全國人民所共享,則全國人民的生活改善,社會的財富平均,那就是孫中山所說:「平均地權,文明之福祉,國民平等以享之。…肇造社會的國家,俾家給人足,四海之內,無一夫不獲其所。」這樣,亦就實現了民生主義的社會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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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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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p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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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來看看今天晚間新聞揭露的案例之一
看看建商如何購買台北市七號公園旁建
地而於兩年後轉售大賺48億暴利,所蓋
出的房子及其引動週邊房價飆高,漲價
不但未歸公,反而進了私人建商口袋。

>>>>这个新闻片段我有些不明白。既然当初开发商是购买的,只要手续合法,两年后转手卖出,有了获利,理论上获利应该归开发商。

怎么说涨价要归公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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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億暴利進了私人建商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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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gans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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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來看看今天晚間新聞揭露的案例之一
看看建商如何購買台北市七號公園旁建
地而於兩年後轉售大賺48億暴利,所蓋
出的房子及其引動週邊房價飆高,漲價
不但未歸公,反而進了私人建商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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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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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gans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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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支持!快來看看台灣,看看什麼叫做房奴!
看看建商的暴利,看看前人吃後人的黑心風氣,
看看孫中山先生的「漲價歸公」政策早已被丟入
廁所的台灣後代該怎麼辦?看看搞房地產的人是
如何把下一代當做自己奴隸的!希望大陸當局不
要步台灣房地產錯誤政策的後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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