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的今日,我在札幌邂逅了魔王。
自此,我以泥塵之軀立誓,對她付出我的一切。
直到人類的終途...。
201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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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叫孫轍。
出生自很平凡的家庭,父母兩方都是教職,有個小五歲的妹妹。生活對我來說,曾經有如裝在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PET)的飲用水,波瀾不驚,而又無色無味。
從認識國字開始,我就愛上了閱讀。當別的小一生在看七龍珠的時候,我連小叮噹都不認得。令人慶幸,我的童年並未因不認識野比大雄而為之失色,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我結交了楊過、令狐沖和胡斐...。是的。我從小一,就開始接觸金庸文庫。驚喜的父母視我為神童...。
大約在國小三年級的某一天,我接觸到一個數字:五十五億。當時的世界人口數。
如今的我很難具體形容當時年幼的自己對這樣的數字感到多麼震驚...。五十五億人、五十五億種思想...。在同一時間、同一秒,有五十五億人正在作不同的事。在我上學走路踩到大便的一瞬間,有以千為單位的人正在發生車禍、有以萬為單位的人正在吃感冒藥、有以百萬為單位的人正在藏自己的私房錢、也有以億為單位的人正在忍受飢寒。我第一次真正了解,世界並不僅只圍繞在我身邊,它是如此遼闊、遼闊到令我感到害怕....。
從那天起,我開始閱讀和天文、外星人有關的書籍。人類的存在與意義、世界到底有多廣大成了我最好奇的課題。幾年以後,我發現到自己錯了。當時要找的類別應該是歷史學、宗教學、和地理學。外星人什麼的,實在是走偏了...。
小五的那年,冬天。報紙的地方版出現了些香肉進補的新聞,引來愛狗人士的爭論。當時愛狗人士的論點是: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
何其有幸。人類在跨物種的交友關係上目光狹隘,如果雞鴨魚牛豬馬羊鵝都和人類稱兄道弟,那地球上的大夥想必要一起吃全素了。當時的我對這樣的理由嗤之以鼻。
對別人答案的不屑,意味著自己必須找出正解。為什麼不吃狗?因為狗可愛又會撒嬌?開什麼玩笑!這是物種歧視嗎?不愛撒嬌、長得不可愛、不喜歡討好人類就該死嗎?
還是因為智商?因為狗具有較高的智商,也有較複雜的情感,所以應該有較對等的地位?如果"智商"這個觀點成立,那海豚、章魚、鸚鵡...想必也不能拿來吃吧?但人類又該如何衡量物種智商的高低?看到一隻貓熊,先發給牠一份智力測驗的試卷,等五十分鐘後再決定要不要吃牠?噢,不,不行...,貓熊是保育類,就算牠交白卷還是不能吃牠。再有一點,智商與食用的關係應該怎麼定?低於30的通通可以吃?還是說用相互比較的方式?如果章魚的智商是40、狗的智商是30,那是代表章魚其實不能吃?還是狗其實可以吃?
這個問題讓我難以成眠。強者與弱者,究竟是什麼樣的相互關係?這問題會衍生出更多的小問題,舉例來說,如果螞蟻的智商是110,我們是不是該捍衛螞蟻的人權?凡是踩死螞蟻者,以殺人論處?如果蚊子、蟑螂長的和小狗一樣可愛,是不是就不該撲滅它們?如果有種外星人身長300尺,智力800,那他們是不是可以把相對他們而言有如廢渣的人類如殺雞屠狗一般的宰掉,而完全不用受到道德譴責?
我沒有解答。也不知道標準在哪裡。從國小六年級開始,我吃起了全素...。
在國一時,發生了一件轟動全國的案子,某木姓少年的殺父弒母案。據報載,他父母喪生時,身中數十刀。
在當天,我的國中導師要求全班針對這件事,回家寫一篇五百字的心得。其實當下我很想舉手發問:為什麼殺人的是木姓少年,倒楣的是我們,但看看台上老師咬牙切齒、深惡痛絕的神色,我當機立斷決定作個識時務的俊傑。
這篇心得其實很簡單。首先,我們應該提起社會風氣的敗壞、道德的淪喪與倫理關係的失序,然後再談論到反求諸己,改善由自己做起,最後結論則是大夥應該每天扶老婆婆過馬路。
...........開什麼玩笑。我才不想寫這種東西!從我握筆那天開始,我就深信一定要言之有物、也絕不對自己的文字說謊,這兩點是我的信仰,就算死也不能妥協。
就算我從六歲那年開始扶老婆婆,扶到我十三歲的今天。風雨無阻,為數二千五百五十五次的童子軍善行,也不可能阻止木姓少年砍死他爹娘吧?要阻止這樣的悲劇,就是我先一步砍死木姓少年!?咦...怎麼會出現這種不是木姓少年被槍斃就是我被槍斃的二選一單選題!?如果我真作出這樣的事,那可是有兩個家庭都會為之心碎。....立誓絕不對文字說謊的我,望著一張"區區"六百字的稿紙,數個小時下不了筆。
隔天,我還是交出了心得。六百個空格裡,只填了二十餘字:如果他真要殺人,一家哭好過一路哭。一個家庭破碎好過兩個家庭破碎。
為了這件事,我吃了兩隻警告,也進了一趟輔導室。稱得上該事件餘波的間接受害者。七、八年以後,我常常在想,當時的那位導師再看到類似的新聞是否還會如當初那樣義憤填膺?我之所以好奇 ,是因為七、八年後,殺父弒母案再也不驚世駭俗,幾天總會發生一起,有時一天兩起。新聞性也一再降低,從一開始的頭版獨立刊登,變成和竊盜案、子女爭產案放在一起的A4、A5版,取之而代出現在頭版的成了王建民。
從木姓少年弒親案開始,我不知道是否是個人的心理作用,我驚訝的發現我舉目所及盡是罪惡。這世界充斥著種種荒誕到令人無法置信的事實。我追求公平,也深愛這個世界,但此刻的我開始感到這個世界的運行令我難以理解。
高二下學期,數學出現了機率這門單元。
就在那一天,我悟了道。
我懂了。我終於明白這個世界的所有規則與構成就是來自於隨機與亂數!
所以生在非洲的某些孩子誕生與冥誕得在同一天慶祝!
所以懷胎十月的母親可以在生產前一天被機車搶劫拖行,一屍兩命!
所以苦讀進台大的孩子可以在服役期間,在軍火庫爆炸意外中死得壯志未酬!
生存在地球上的六十億人類,其實不過是培養皿的六十億隻細菌,任人搓圓捏扁!
命運之神只需要決定每天固定有多少人死於車禍、多少人死於高血壓、多少人偷腥被老婆逮到、多少人上廁所被拉鍊夾到生殖器...。
當決定好每個事件所需的人數後,就在這名為"地球"的培養皿中隨機摸彩就好了。摸到誰根本就不重要,神只管滿足人數。正如生化博士從培養皿拿菌種作實驗的時候,不會一隻一隻的去細看細菌的長相。
當這個世界的規則來自於隨機、這個世界的構成毫無意義,生在其中的人類是否有意義?我連想都不敢去想。
在那當下,我對我所悟出的真理,歡喜得淚流滿面。
從那天起,我又開始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