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一審宣判,洪家說「台灣司法最黑暗的一天」,媒體說「輕」判,我說「公平」。
理由很簡單,法官依照檢察官和律官所提的證據辦案,證據到哪裡,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引用的是中華民國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條。
這18位官軍有沒有企圖、故意凌虐謀害洪仲丘,不是洪家或1985聯盟說了算,一切都須靠證據來佐證。我想應該沒有一個人想要故意整死洪仲丘。
現在才一審,洪家若認為審判不公,沒關係,還有二審、三審,檢方可以提出提出更多的證據,來證明這18位軍官真的蓄意害死洪仲丘,屆時法官和社會也會接受。
洪家不相信軍法,所以洪案軍法改司法,判決不符洪家預期,又怪司法不公,真的搞不清楚他們要怎樣,難道要全部軍官都判死刑來陪葬才符合他們的期待嗎?
切記!如果這18位軍官沒有蓄意害死洪仲丘,卻被判重刑,這也等於是另一種的謀殺-----被社會輿論和自以為是的期待謀殺。
宣判後,一干媒體大幅報導,都說這是「輕」判,令我很傻眼。媒體憑什麼說這是「輕」判,媒體是法官嗎?身為媒體(包括名嘴),報導必須客觀公正,不是自以為是的定義法官的判決,挑起社會對立,我想問,媒體平實報導有那麼難嗎?非得要語不驚人死不休,內容不辣不驚悚?
宣判前,洪仲丘媽媽說:「我真的不希望在他們(軍官)的人生當中留下任何的汙點,因為我真的很心疼他們的父母,我自己也是人家的媽媽,我真的不希望,這些小孩子的路走的那麼辛苦。」聽到洪媽媽這樣說時,內心很感動,但對照宣判後的態度,我終於明白了,因為洪家預期會重判,甚至有人會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才會說出這樣感人肺腑的話,以求得心安,令人直覺表裡不一。
其實,無論判得輕或重,這18位軍官的前途早已完蛋。
洪舅舅在判決後,接受媒體訪問時,比「倒姆指」手勢,說這是「司法最黑暗的一天」,接著還上電視名嘴節目。洪舅舅對法官和司法指責等同未審先判,這種肢體語言只會激發出更多的社會情緒和對立,如同兩面刃,傷別人也會傷自己,需警惕。
我很同情洪家,但看見記者會上背後貼的那張民進黨海報,罵馬英九、罵司法、罵軍方,我對洪家的同情心頓時大降,任何事情有了民進黨的影子,就會變調,變得很可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