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自聯合報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MAIN_ID=12&f_SUB_ID=956&f_ART_ID=261063
指考 24日起可上網填志願
2010/07/23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大學指考昨天起開放成績複查,考生24日起可上網選填志願,大考中心和大考分發會都呼籲考生,要注意時程。
大考中心說,考生如要複查成績,限用網路申請,到26日下午5時為止,使用考生成績通知單上「考生申請複查成績密碼」,到中心網站複查申請網頁,登錄申請複查相關資料。
每科作業費用50元,大考中心說,經複查答案有異動或成績增減者,除更製考生成績通知單,也會通知成績使用單位,複查結果30日寄發,並提供網路及電話語音查詢。
分發會則表示,考生繳交登記費到27日,登記志願24日到28日,28日只受理到下午4時30分,建議考生最好在27日前完成志願登記,以免趕在最後一天因突發狀況錯過選填志願。
分發會說,登記費170元,完成登記費繳費後,才能進行登記志願作業,考生登入網路登記志願系統所輸入身分證號碼(或居留證號),務必與報名99學年度指考身分證號碼(或居留證號)相同。
分發會並呼籲,繳款帳號及通行碼不要遺失,如在登記志願中途離開系統,須在下次登入系統時,輸入相同繳款帳號及通行碼,不得更換。
考生如未能於登記截止時間前完成所有確認程序並顯示志願表,則為未完成登記志願,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分發;並請考生務必儲存或列印「分發志願表」作為完成登記志願憑據,以備複查或入學後申請獎學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