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亞理莎
有關身份證遺失法令修令法如果有必要公告給網友 請妳作主
小孩在期中考 職業婦女媽媽 也跟著考似的 上網時間也少了
要以身作則 嘛 問候大家平安
重要常識 : 身份證遺失 → 法令修改了
花三分鍾,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
身份證遺失時→法令修改了
收到此 MAIL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
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份證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錯誤示範
(2)開立遺失三聯單 →錯誤示範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錯誤示範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
正確做法應馬上準備:
1.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二吋的
2.費 用 200 元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
[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 (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 ) 也可以 ]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 / 補 / 換 發手續
A.大約 5-10 分鍾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 http://www.ris.gov.tw/
B.日後身份文件以最後一次「身份證 領 / 補 / 換發日」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C.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份證辦理新開戶或
信用卡或貸款之類 ...
D.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 身份證 領 / 補 / 換發申請書 " 來證明舊有 ( 原 ) 身份證已遺失作廢,申請一張證 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況且戶政事務所 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