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對於公投審議委員會否決「人民公投ECFA案」之聲明
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表決結果,很明顯地是一個聽命於執政者的政治裁定,而不是客觀公正的專業審查。這是一個違法、違憲的決議,民進黨完全不能接受,更要表達最強烈的抗議!
ECFA能否公投,應該要讓人民來決定;公審會應該只做形式審查,而不是實質審查。ECFA涉及兩岸之間的經濟整合,更具有政治及主權的意涵,基於國民主權原則,本來就應該交付公投。同時,ECFA簽訂後,對於產業衝擊甚大,影響人民就業與生活,並且會造成財富重分配之效果,人民當然有權利要求公投決定。
如今,公審會擴張了自己在公投法授權的權限,也超越了公投法的立法意旨,把委員會的決定凌駕在人民意志之上,剝奪了人民的決策權。這個結果再次證明,民進黨一直反對的公審會機制,是公投案的殺手,是統治者的黑手。
檢視公審會的否定理由,牽強附會,完全是為反對而反對:
一、 「就未發生之事實提請進行公投」,這無異於是人民只能在ECFA簽訂並生效後,才可以展開公投連署,屆時就算得以順利舉辦公投,依照公投法規定之程序,ECFA也已經生效超過一年,傷害已經造成且無法回復!此一理由無異於公審會認定ECFA不得在簽定前交付公投,根本否定ECFA交付公投的機會。
二、 「未提出具體之立法原則」:本案主文中「將ECFA交付人民公投」即為立法原則,如公投過關,政府就有義務推動法律的制定或修改。此一立法原則清楚具體,公審會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依照公審會今日的否決理由,無論提案人之公投主文如何修改,只要是有關ECFA,都沒有交付公投的機會。對於這種「先射箭再畫靶」、「先否定再找理由」的審查,台灣人民絕對無法認同。但民進黨不會放棄推動ECFA公投的努力,不會辜負十多萬人提案連署人的努力,和所有直接民主支持者的期待。我們會在收到通知書後,立即提起訴願,一定會竭盡所能,不放棄任何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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