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經濟研究院以GTAP模型研究,兩岸簽署ECFA對台灣經濟之影響,研究結果顯示簽署後對台灣GDP、出進口、貿易條件、社會福利均呈現正成長,整體經濟成長率將增加1.65%-1.72%、總就業人數將增加25.7-26.3萬人,對總體經濟有明顯正面效益,全民皆可分享此經濟成長的果實,此外,簽署後對台灣的利益還包括:
- 取得領先競爭對手國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勢
- 吸引外人來台投資,有利台灣經濟結構轉型
- 成為外商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先合作夥伴及門戶
- 有助於產業供應鏈根留台灣
- 有助於中國大陸台商增加對台採購及產業競爭力
- 有關加速台灣發展成為產業運籌中心
不可諱言,ECFA簽署後雖然總體影響為正,但對各產業有得有失,確有可能對若干產業造成負面影響,但政府已擬妥完整的因應措施,包括:
- 同時積極推動與主要貿易夥伴洽簽FTA:
政府在洽簽ECFA同時,亦同步積極推動與美、日、星、東協、歐盟等主要貿易伙伴洽簽FTA,採雙管齊下,同時並進方式進行,避免我在區域經濟整合體系中被邊緣化,同時改善我國總體經營環境,有利台商進行全球布局,反而可避免加深對中國大陸之依賴。
- 協商時爭取有利之條件:
- 對於內需型、國內較為弱勢等容易受到中國大陸進口產品衝擊之產業,未來將在與中國大陸協商時,將爭取該等產業不列入早期收穫清單,並爭取保留、不開放、較長期程開放或調適期等開放之配套措施,為產業爭取調適空間並減緩衝擊。
- 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包括:強化大陸商品進口監測機制、透過協商建立兩岸貿易救濟制度等。
- 訂定終止條款,如發現中國大陸無善意遵守協議,可通知對方終止協議。
- 運用相關產業輔導措施:
運用目前產業相關輔導措施,促進產業升級與轉型,以及提升產業技術水準,包括:
- 產品開發補助計畫:如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輔導辦法、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辦法。
- 服務業研發輔導:如協助服務業研究發展輔導計畫。
- 技術及創新營運模式研發補助:如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創新科技應用與服務計畫等。
- 貸款及資金協助輔導:如促進產業研究發展貸款計畫、促進中小企業智慧財產資金融通等。
- 推動「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輔導計畫」:
經濟部業已啟動「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產業輔導計畫」,依個別產業特性及遭遇問題,輔導內容如下:
- 風險管理及行政支援協助措施:簽署貿易協定時優先爭取延長降稅時程、協助運用貿易救濟、提供資金融資協助等。
- 相關產業輔導措施:進行輔導型產業現況調查、建立國產品共同標章、協助拓展內外銷、提供產業技術與管理升級輔導。
- 相關產業個案輔導措施:運用研究機構技術能量,提供輔導型產業個別企業升級轉型所需之即時、短期程技術輔導,加快企業升級轉型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