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112年1月3日
發文字號:112行字第01030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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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勢力團結聯盟 函
為民服務 為國舉才 扭轉乾坤 撥亂反正
正本受文者:天主教輔仁大學江校長漢聲
副本受文者:台北市書畫美術人員職業工會劉理事長敏
主旨:為貴校積欠劉理事長於40多年前,請人為貴校在台復校之首任校長于斌樞機主教逝世後所繪之紀念肖像油畫,當時繼任之羅光前校長承諾願付款10萬元購買,請惠予付清,以結此陳年舊案事。
說明:
一、馳名國際、功在國家、為台灣培養百萬學子的貴校于斌前校長,於1978年逝世後,時為西湖藝廊負責人,與書畫名家交遊廣闊的劉敏女士,特請友人為于前校長精心繪製肖像油畫一幅,裝裱後送至貴校。蒙當時校長羅光接見,並承諾願付款10萬元購買。
二、可能羅校長貴人多事,由於當時只是口頭一句,沒有憑據,且貴校家大業大,因此劉女士也不敢冒昧催收,以致此款一拖40多年未結。(不過該畫從何而來,有否付款,貴校應該留有檔案)
三、此畫懸於貴校于斌紀念館中多年,顯然貴校肯定此畫所具有之藝術價值及特殊紀念性。
四、劉女士只希望取得當年羅光前校長所承諾購買之10萬元。但是本人建議貴校能按物價指數調整,以彌補貴校長年疏忽付款對劉女士所造成的虧欠。畢竟劉女士請人作畫是要付費的,而且貴校應該不欠此區區之款。
五、劉女士年紀已大,且中風之後行走不便。由於同為藝術愛好者,特請本人代為協調解決此陳年舊案。
六、政客說話不算習以為常,相信宗教家兼教育家一定不會如此無恥而知過必改。因此特書此函說明前情,望派專人妥為善後為禱。(手機平時靜音,若欲處理,請先傳簡訊告知姓名、電話與單位名稱,以便聯絡)
七、若有得罪之處,望請海涵。
第三勢力團結聯盟總召集人 王為仁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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