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受文者:台中市政府
副本受文者:台灣省政府、台中地方法院檢查處、林市議員清華
主旨:民俗公園尚未開館,內部建築已先殘破,望速查明工程是否涉及偷工減料及官商勾結等弊端。
說明:
一、 民俗公園之設計,基本觀念甚好;民俗公園之結構,基本建設甚差。林市議員的指責,附近居民的抱怨,經本聯盟派員查證後,認為均屬事實(如照片所示)。
二、 園內雜草叢生、糞便處處,或可推說是維護乏人,然而木柱齒裂、門難密合、水溝破損、拱門幾斷,則施工、監工、驗收過程草率之責任,應無可推辭。
三、 公共工程金額龐大,點點滴滴均為納稅人的血汗,政府應愛惜使用;公共工程使用者眾,出出入入均為國之百姓,政府應妥為照顧。今民俗公園尚未開園,外觀即已殘破不堪,內部問題想來定更嚴重,一旦開園,恐將害人。
四、 此一工程之偷工減料是否涉及浪費公帑、圖利他人、敗壞政風、官商勾結,望速查明處理見覆是幸。
消費聯盟 王為仁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