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受文者:台電公司傅董事長次韓
副本受文者:行政院俞院長國華、司法院林院長洋港、監察院黃院長尊秋
主旨:敬希堅持拒購質差價高之阿拉斯加煙煤,以維護國家利益及國民利益;並希利用智慧善為談判,以為消費者爭氣。
說明:
一、 報載近日 貴公司為如何婉拒美商所強銷質差價昂之阿拉斯加煙煤而困擾,單純的消費行為被泛政治化而使您受害,實令人同情。
二、 貴公司秉持「營運歸營運」之原則,力圖抗拒美商不合理消費行為之壓力,實令人敬佩。
三、 我們消費聯盟認為「生意歸生意」,合理的消費行為應導向買賣雙方皆大歡喜的結果。如果任何一方以經濟以外的手段強迫他方接受不合理的買賣條件,有人格的人應該拒絕不平等條約,有國格的國也應該拒絕不平等條約。
四、 美國墮落了,他失去了立國的基本原則,忘記了自由、平等、博愛的信念,一意只想以強大的國力來使他人屈服。身為美國的友人,我們應該有責任提醒他們努力振作,而非一味屈從於高壓之下。
五、 「提供消費訊息、建立消費倫理、比較消費得失、引導消費行為」是我們消費聯盟所樂意從事的工作。我們願意為「打倒特權、除滅奸商」而盡力。雖然目前並沒有做得轟轟烈烈,但是我們也不妄自菲薄,總是在法律許可的範圍之內「該作就作」。我們相信您身受國家重託,負責台電公司成敗全責,應較我們更有見識、更有膽識來保護國家的利益及爭取消費者的權益。
六、 任何違背消費者利益的行為,我們均將據理力爭,據法力爭。因此,如果有國內外的不當壓力欲使您放棄經營原則、出賣全民利益時,希望您務必讓我們知道,讓我們來給他迎頭痛擊,以使他們有所警惕。
消費聯盟 王為仁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