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受文者:聯合報王發行人必成
副本受文者:行政院新聞局邵局長玉銘
主旨: 貴報價格究以何者為準敬請賜知。
說明:
一、 查 貴報76年12月18日第二版「擴增篇幅啟事」中,表示為回饋讀者「報紙張數擴增一倍以後,生產成本變動至鉅,零售價格調整為每份十元,長期訂戶每月三百元」。姑不論擴版後之內容如何,確有照顧消費者的誠意存在。
二、 又 貴報76年12月23日第二版「報業公會昨天議決報紙增張後的售價」文中述及「經報業公(協)會決議,六大張為十二元或十一元」,此價格是否適當, 貴報未加任何評議, 貴報是否認同此一決議亦未見作任何說明,實令人遺憾。
三、 觀開年以來「今天陸大張,每份訂價拾壹元」之敘述,似乎 貴報業已勉從眾議,然詢諸送報先生,卻表示將按每份十元,每月三百元收費,則似乎 貴報並未徘徊瞻顧,仍堅持當初的決定未有變更。
四、 貴報讀者眾多,影響廣大,當初決定每份拾元必經詳細之評估,定價今日每份拾壹元亦當然有其道理存在,我們希望不管將來價格究竟如何,都應對此矛盾事實向讀者作一適當的解釋。
五、 我們認為一份負責任的報紙,除了應該勇於發掘社會所遭遇的問題外,也應該勇於面對自己所製造出來的一些問題。否則若蒙「責人以嚴,律己以寬」之惡名,必然有害 貴報之長期發展。
六、 我們樂意看到 貴報的日新又新,但是希望在變化的過程中亦能保有不變的原則,那就是對讀者的尊重。我們現在希望知道 貴報的價格政策,同時我們也希望是在最短的時間內知道。
消費聯盟 王為仁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