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受文者:內政部吳部長、法務部施部長、新聞局邵局長、最高法院檢察署石檢察長
副本受文者:行政院俞院長、司法院林院長、監察院黃院長
主旨:請即嚴飭所屬依法執行職務,積極取締、告發及懲處以明目張膽或含沙射影之方式,刊登大家樂賭博廣告,傳授大家樂賭博方法之報紙及雜誌。藉阻塞資訊傳播,遏止大家樂賭博歪風的蔓延,並戢止大家樂所衍生的嚴重社會災害。
說明:
一、 大家樂賭博造成空前嚴重的個人損失及社會災害。然追源溯始,部分傳播媒體巨細靡遺的報導,應負絕大的責任。當然主管官署的不能防微杜漸亦難辭其責。
二、 部份傳播媒體目睹災難的發生,非但不能自我反省力求補正,反而變本加厲的提供大量篇幅傳述謠言,藉著聳人聽聞的報導來刺激媒體的成長,甚而至於毫不知恥的以提供資訊陶冶性情的版面隨便騙徒使用,任其肆意刊登大家樂賭徒的欺人廣告,藉著協助騙局的遂行來充實媒體的私囊。
三、 這些破壞政府公信,擾亂社會安定,以眾人之犧牲換取個人私利的所謂文化人,是名副其實的奸商,是應鳴鼓而攻之的不道德經營者。然其作為雖已引起社會的公憤,卻仍能有恃無恐的不受打擾繼續存在,我們的主管官署是否畏難苟安懼於執法,或廢弛職務怠於執法,或甚至於利用職務涉嫌玩法呢?
四、 我們不希望政府勞師動眾的結果,僅只是取締了些書店、神壇等小地方;處罰了些賭徒、組頭等小人物。我們迫切的希望主管官署能立即振作,迅速依法取締及處罰那些罪惡重大的始作俑者及推波助瀾為虎作倀並堅持不改的傳播媒體。
五、 如果各級主管無能指揮所屬依法執法,則主管人員應即嚴厲懲處以儆效尤;如欲無所作為坐觀其變,或任「言者諄諄,聽者藐藐」的無意義行為反覆持續,則為免此一災害的不斷擴大,本聯盟勢必針對各位的違法失職發起抗議行動。
六、 我們相信對認真負責的公務人員來講,取締及告發這些文化流氓,一個月的時間應該已經儘夠了。因此,從現在開始的這三十天,我們將靜觀各位的表現,希望不要讓我們失望才好。因為或許各位曾經聽說過,我們消費聯盟對於應該進行的事情,絕對都是不畏艱難的認真進行到底!
消費聯盟 王為仁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