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在乎被打入黑名單... 但要計較事實... 列入黑名單 理由!!
這些網址 是偶於 紫玫瑰城市 訪客簿 全部證據...
借問: 有哪一段文字 符合貴城所寫理由??
如於其他欄位 寫 不歡迎此人 討厭此人.... 大伙還會大聲笑笑~
然 竟如此污衊且扭曲事由於公開網版... 顯已構成 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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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貴市市長 2010.07.30所發表 部份 聲明啟示 內容吧!
(僅就 公共議題 範圍處理...私人恩怨糾葛不在此佔版)
(勿以"分身模式"模糊事件焦點! 噴一堆口水 不該是 市長 處事論事態度)
(4).甚麼叫 不會寫 道歉文?? 也許尼不曾認過錯 道過歉?!
但有比該篇經過 抓刀修飾過滴聲明啟示 還難寫嗎?
文字可以扭曲事實但抹滅不了過程滴還原...縱使 事後有人造假...
(5).何謂 道歉也要看何人 看何事??
做錯 就是做錯.... 道歉還要講條件理由嗎?
難道 開車撞到人 說道歉 還得看撞到滴是孕婦還是小孩嗎??
如此 對人不對事... 流於口水之辯 有失市長風範 亦凸顯狹隘心性!!
確實每個人都心知肚明 偏偏有的人 明知且硬柪!!
這也是再次發文譴責滴原因!!!
(6).有人希望解除黑名單嗎?
如有想解除黑名單滴聲援格友 無非欲入城 再當面對質! 討回公道!!
而汝等卻一付寡廉鮮恥之態 驕恣妄思 自我膨脹...
事件當事者 豈容如此顛倒是非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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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過去滴素行 此版 姑且不論..(有興趣 彼等可以另開版 自然有人接招)
然 城市主事者 不該就此事件所發生時間點內 公開正式發文道歉嗎?
有體力故意錯置私人恩怨與原委 以圖模糊焦點...
卻不願 就事論事 清楚劃出是非 公開正式發文道歉??!!
這是城市主事者應有作為嗎?
認錯 道歉... 並不可恥也不丟臉!!... 反而是勇氣與擔當表現!!!
沒有任何格友或城市 不會或不願 原諒犯錯過失!! 人非聖賢.... 孰能無過?!
網路上任何分享使用行為...難免會誤觸地雷而造成糾紛~
無論有意或無心釋出善意 誠意道歉....一定會獲得諒解 和平收場..
而令人厭惡滴是...
瞎扯硬坳 諉過避責 無視人品價值為何物 玩弄城市操守規範以為私...
反對質疑唱反調者 踢出城
歌功頌德是是而非者 縱容胡為
聲援抗議執事究理者 打入黑名單
甚者 抹黑原委 反指他人別有用心 模糊焦點 博取同情.....
殊不知天理昭昭 任何事件過程一經還原 即會 真相大白!!
再舌燦蓮花 巧言強辯 亦是 自取其辱!!!
既然汝等不願在紫玫瑰城市內 就實際問題解決....
那就直接移至陽光下....接受眾多格友及其他城市市長們檢視!!
事件 日久也許會淡化....發表過滴文章 時時刻刻絕對會喚起記憶!!!
獨善其身 明哲保身 絕不存在於我等網路準則中~
直問重點 就事論事 絕不容許爾等強辯混淆是非!!!!
也讓 紫玫瑰城市內 其他市民瞭解...若非 主事者 亂為...
城外格友又豈會如此忿忿不平 聲援抗議要求主事者 公開發文道歉??
有良知良能格友及城市豈能坐視無睹 而不 同聲譴責??
嚴正要求 紫玫瑰城市:
1. 為該篇於紫玫瑰城市發表之盜連動畫 公開發文道歉!
2. 於 2010.07.16 ~ 2010.07.23 期間 城市處置行為 公開道歉!
3. 向因聲援而被打入黑名單的格友 鄭重道歉!
連署之城市可由市長連結引用本篇網址(語法在回應欄)回城市公告發表
欲繼續加入譴責行列滴城市亦可留言告知...
事件烏龍插曲:(電小二回覆處理留言一定給雙方當事者..存查)
| 2010/07/31 11:51 | | 好奇怪的事件..趴趴熊.. 並沒收到電小二回函內的字句有.. 經查證...趴趴熊盜用別人的文章.. 這些的字句...你怎會有呢... 是當事人嗎.. 電小二都用私密留言... 怎會有辦法看見.. 別人家的留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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