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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法的一些流言與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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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見鍾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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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俞ck
吱吱喳喳

先講結論:這是可以討論的議題,但應排除不實資料,以免被誤導.

近期看到一些不實言論,簡單整理並一一破解

流言一:
通過婚姻平權法是一場分食健保醫療資源的陰謀,通過婚姻平權法後,全世界的愛滋病患將可以來台灣免費治療,耗盡台灣健保資源。

破解:
台灣籍的愛滋病感染者及病患在台灣可享受免費的醫療服務,由國家負擔相關醫療費用。這些費用本來由全民健保給付。2005年2月,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7條作了修正,因此2006年1月1日起,愛滋病不再算是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檢驗與治療費用另由中央編列預算。

流言二:
婚姻平權法通過後,以後只能稱配偶,不稱夫妻。身分證上的父母欄到底能不能填寫父母還是只能填寫直系血親一等尊親屬1/直系血親一等尊親屬2?日後父母/祖父母這些稱謂將被消滅。人倫將大亂。

破解:
如同身障法一樣,唯有符合身障法的人才能適用身障法。不是同性戀者自己要去適用婚姻平權法是自己的問題不是立法的問題。

流言三:
婚姻平權法通過後會讓同性戀大增。

破解:
身障法通過後,台灣身障人數有因此增加嗎?

流言四:
同性戀是少數人,不需要為少數人立法。

破解:
殺人/搶劫/竊盜/擄人勒贖/販毒/走私/逃漏稅…不都是少數人才會觸犯的嗎?依此邏輯是不是該把整部刑法廢了?

流言五:
通過婚姻平權法會鼓勵雜交濫交。

破解:
所以Wego吳跟禿毅是婚姻平權法的受益者嗎?通姦不算雜交濫交?嫖妓不算雜交濫交?沒有婚姻平權法就沒有通姦跟嫖妓的問題嗎?
身似行雲心似水, 道是無晴卻有晴.
我的噗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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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快要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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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甚麼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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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俞ck

I我真的快要吐了~~

26年男同志捐血禁令 傳疾管署研議放寬

《捐血者健康標準》將有過男男間性行為的人士列在「永不得捐血」對象,有媒體報導指出,疾管署官員透露,國內將朝放寬方向研議。(照片無關本新聞事件)(資料照,記者謝武雄攝)

2016-12-21  08:4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我國《捐血者健康標準》將有過男男間性行為的人士被列在「永不得捐血」對象,有媒體報導指出,疾管署官員透露,考量國外不少國家已修改男同志不得捐血的終生禁令,國內也朝放寬方向研議。

據《上報》報導,我國《捐血者健康標準》第5條規定,卻把「男性間性行為」與AIDS患者或曾患惡性腫瘤、白血病等人士,全被列在「永不得捐血」的對象,因此不管男性間的性行為是不是危險性行為,只要曾經發生過就終生不得捐血,這項規定已實施將近26年。

但有疾管署官員證實,有愈來愈多國家都已修改男同志不得捐血的終生禁令,且考量國內疫情走勢、篩檢技術,我國捐血規定也朝放寬方向研議,目前要等跨部會組成的「愛滋病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會」討論定案後,最快於月底前完成評估。

報導也提到,但目前每年約有50、60人因捐血而被篩出感染愛滋,目前不打算全面解禁,會考慮以美國等部分國家採「年限」的緩衝期方式處理,目前美國、日本、加拿大規定1年內不曾有男男性行為就可捐血,但我國的規範時間應多長,疾管署目前尚未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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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吱喳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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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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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所謂留言與破解都是同一個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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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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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吱吱喳喳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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