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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管那些大的數位科技公司BigTech
 瀏覽757|回應1推薦3

朱家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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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3)

嵩麟淵明
呂欽文
袁正明

那些數位大公司,Facebook、Apple、Google、Amazon等等,看似遙不可及的外國公司,卻無時無刻不在主導你我的日常生活與資訊,而你我,對它們卻無絲毫影響力。
美國國會民主與共和兩黨各一位大咖級參議員Elizabeth Warren與Lindsey Graham,難得聯名發表宣示制定節制數位世界的法律,由專業機構/委員會負責執行。雖然,歐盟已有制定規範,節制數位市場行為及數位資訊運用,其實節制的對象都是美國Big Tech。由美國自己制定法律來管理自己的Big Tech,會更有效、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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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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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正明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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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3)

朱家一
嵩麟淵明
呂欽文

個人對數位大公司難以撼動,但是資本主義的私人公司以逐利為目的,當產品不是攸關國計民生,而且有替代性,在國家機器面前就得低頭。由於對全新的數位立法,成本相當高,借鏡歐盟或美國的法律是不錯的主意,然而他國立法是為了他國利益,自己仍舊需要有自己的數位法律,才能保護本國國民的利益,不能指望外國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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