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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報報》香港問題未解 台灣應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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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 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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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19/09/05
香港問題未解 台灣應伸出援手
香港「反送中」抗爭運動持續近3個月,港府一直強硬拒絕回應民間五大訴求,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昨天傍晚終於正式宣布撤回修訂《逃犯條例》。但香港民眾抗爭一向強調「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五大訴求包括,撤回送中惡法、撤回對被捕示威者的檢控罪名、撤回(對示威活動)暴動定性、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雙真普選;因此林鄭撤回修例僅達到一項訴求,讓步有限,問題未解,反對派立即表示,這樣並不能滿足港人訴求,將持續抗爭。
香港情勢仍未和緩,林鄭昨也堅拒釋放所有反送中運動中的被捕人士,台灣說要撐香港,對於處於隨時可能遭逮捕風險的異議人士,應該做更多。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呼籲台灣訂定「難民法」,觸及了人道考量與國家安全的兩難拉鋸。政府可以強化現行《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的個案認定,也可以通過「難民法」但以行政裁量權把關,無論哪一種都應該對香港反送中抗爭具體伸出援手,才能展現台灣捍衛自由民主的決心。
在黃之鋒投書《蘋果日報》呼籲之前,事實上,台灣人權促進會等NGO團體早已長期倡議訂定「難民法」,希望能對圖博(西藏)流亡人士、洛興雅難民等伸出援手。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也在民國105年7月14日初審通過「難民法」草案,明定因戰爭、天災或受政治迫害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士,得申請難民認定。
訂難民法政治問題
然而,「難民法」觸及最敏感的國籍、難民身分認定,兩者都很棘手。
就國籍認定而言,現行《國籍法》規定,要認定為難民者,必須先放棄原有國籍,過去圖博(西藏)流亡人士無法放棄國籍,因此政府皆是以個案認定處理。如今香港抗爭更會碰觸「香港是不是中華民國領土」、「香港人民是不是外國人」等兩岸關係敏感神經,需要以高度智慧進行法制面的處理。
再看難民身分的認定,反對立法者最擔心的是國家安全問題。即使強大如德國,難民問題也讓總理梅克爾傷透腦筋,何況是時時刻刻面對中國文攻武嚇的台灣?如果大陸、港澳難民大量湧入台灣,不但會造成台灣社會嚴重混亂,也可能會發生「木馬屠城記」,這是反對者心中最大的憂慮。
儘管如此,面對香港示威者處於隨時可能被抓被關的高度危險境地,在國際情勢演變中,希望台灣能對香港反送中抗爭具體伸出援手,不僅是黃之鋒個人的期待,也是國際社會對於台灣展現人道關懷、捍衛民主自由決心的期待。
在這種危急情勢與國際期待的氛圍中,訂定「難民法」其實已是政治問題而非法律問題。
根據《港澳條例》第18條進行個案認定,是政府過去已經在做,現在仍可持續強化的途徑。這條途徑的好處是「只做不說」,實質上伸出援手但不碰觸兩岸關係敏感神經,但壞處是未能彰顯政府態度與決心,並且缺乏法律面長期保障,一旦政黨輪替,之前個案核准的案例,也可能一夕之間被推翻。
訂定「難民法」的兩難則如同前述,在總統大選將至的關鍵時刻,蔡英文政府擔心這條途徑會造成對立及影響選票,外界不難理解。但這條途徑的好處是「開大門走大路」,堂堂正正宣告台灣絕不漠視香港民主自由的崩壞,願意訂定新法展現決心,至於同樣重要的國安疑慮,則交由行政裁量權來合理把關。
兩條途徑並行不悖
由於立法並非一蹴可幾,這兩條途徑可以並行不悖。朝野政黨一方面應基於6月17日通過的「立法院朝野黨團共同聲明」,共同支持政府依《港澳條例》第18條,對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的香港居民提供必要援助;另一方面將「難民法」草案排入優先法案,透過朝野協商、展現政治智慧來化解相關疑慮,進而在朝野共識下務實訂定新法,向國際社會宣示台灣的態度與決心。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2960&aid=605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