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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報報》GoShare走在共享機車正確方向?(賀陳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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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 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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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19/08/29
GoShare走在共享機車正確方向?(賀陳旦)
桃園市將在今天(8月29日)推出分享性機車服務GoShare,繼10年前台北市公共自行車後,3年前WeMo機車共享,又有交通新猷。尤其GoShare來自具有傳奇性崛起的電動機車Gogoro,行銷和服務一流,更教人格外期待。
但是,個人還是要從安全和管理為這個新服務擔心!
先說安全。比起自行車,同樣是肉包鐵,機車速度和重量高很多,一旦肇事,傷亡更重。其次,分享、公共化的號召下,兩種交通工具多數用於年輕人休閒,而且常常是成群結隊,相互較勁,街頭上對別的用路人往往成為威脅。繼而,系統附租的安全帽是否不同人都安全合用?未扣實的安全帽遇上車禍對自己為害更大。
能否傳達公共價值
再想想管理。GoShare強調智慧管理和擴大服務(開放桃園和中壢),是跨區的又是隨處可還的,對租用人真方便,對別人可能就添麻煩了。oBike就是因為亂停車,煩不勝煩而出局。機車比腳踏車重得多,很難移開。服務範圍拉大,有亂停妨礙別人的車輛要花很多人力大街小巷去移動。若是車壞了,不能由GoShare派員開鎖騎離,公司要另備吊車負責拖離?
GoShare的機車應該和其他機車一樣要依規定停車,如果違規,有欠停車費或拖吊費,除了要請公司代為求償,還應該對累犯作進一步管制租用,協助政府導正民眾守法。
管理面另一項較為抽象:政府把公共空間(包括公共供電)提供特許經營的共享公共交通服務要達到什麼目的?如何量度績效?相對於GoShare,公共自行車還帶有一點鼓勵運動、慢速觀光等等附加價值,也因為她的速度重量小,外部成本低,容易融入城市生活,可以幫助發掘城市特色,全球風行幾乎可以說是新世紀城市寧靜換妝,耐人尋味。
速度加快又用電力的機車,會有如同上述公共自行車帶給城市在市民、生活和健康的附加價值嗎?一如近來電動機車的廣告,原產品強調騎乘時的潮風和自我,這是商品行銷,追求市場成長無可厚非。
但是同樣訴求的產品恐怕不適合化身為公共服務吧?原來的產品有傳達適足的公共價值嗎?台灣機車普及代表我們可以加上分享技術就成就新產品,像公共自行車一樣外銷全世界嗎?是在這個前提下各地首長勉力推廣共享機車嗎?
因此,我們一定要小心界分商業產品和公共服務的產品,讓新型機車更具備普世性、公共性,才能發展共享服務。建議一,納入公共機車的車輛設定安全極速,如60公里時速;二,僅限單人騎用;三,續航里程降低,搭配較高比例充電站;結合以上三項希望減少車重。四,安全帽堪用狀態應該另行管制,考慮開發個人自備頭墊等周邊商品;五,行車數據尤其肇事時車速和平衡資訊請允許公用;六,違停行為累計及地點資料亦請提供政府;七,對願意停入合宜停車區或充電樁的車主給予優惠或優先租用等級。


公共機車須更安全
台灣1400萬輛機車在我們生活的重要性不容懷疑,產品升級對產業和國家都有巨大意義。可是同時我們也要面對台灣交通死傷是先進國家3倍以上的糗名,尤其是機車佔比超過7成,歷久不減!產品升級、整合資訊作服務,不可以不面對這個現實,我們要求新產品必須更安全!今天有理想的業者要把好產品推廣為公共服務,反省公共資源如何深化公共價值之餘,最起碼的,不可以讓公共機車不安全!也只有這種融合城市生活,增加社會福祉的公共交通,才有整廠輸出打開外銷的國家機會,不是靠街頭上一字排開的潮車。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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