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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報》一隻流浪狗 6年繁衍7萬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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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 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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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教授:一隻流浪狗 6年繁衍7萬隻
2011-01-12 中國時報 【周麗蘭、周敏煌/綜合報導】
當初催生動保法的台大獸醫系教授葉力森,曾在所著《台灣棄犬問題研究與探討》一書中說,一隻母狗一年可生兩窩小狗,以一窩六隻計算,其中的母幼犬九個月大即可再生育,等比級數累積六年下來,甚至可達七萬隻,繁衍速度驚人!
雲林縣流浪動物保護協會愛心媽媽廖桂凰指出,根據官方統計,光是去年全台就撲殺九萬隻流浪狗,一年消耗社會成本達五百億,政府要重視問題嚴重性,不能只用「安樂死」來混淆或簡化問題。
廖桂凰忿忿難平表示,依照葉教授提出的數據,政府的撲殺政策根本趕不上流浪狗的繁衍速度,更何況,把一窩小狗撲殺,又怎麼能叫「安樂死」?
成立五年的雲林縣關懷動物協會透過每周定期認養活動,幫助將被安樂死的流浪犬找到新主人,迄今已送出上千隻。理事長黃瓊芳表示,該會最擔心的是流浪犬被捕捉後莫名奇妙失蹤變成香肉。
黃瓊芳表示,該會並不反對清潔隊留置,只要善待牠們就好,但不容許清潔隊以捕捉流浪犬為名,把狗兒偷偷送進香肉店,雲林縣已發生數起流浪犬被捕捉後失蹤,有一起正在打官司。
廖桂凰最多養過四百多隻流浪狗,目前約兩百多隻,養狗十多年的她認為,許多動保團體呼籲「認養流浪狗代替買狗」,立意雖良好,但治標的方法還是要幫母狗結紮。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志工倪京台認為,流浪狗問題要從源頭去處理才能根治,現階段應嚴格取締非法繁殖場,並透過修法限縮合法繁殖場。沒有繁殖場,仔狗源頭才可以管制住,沒有大量繁殖存在,流浪狗問題就解決了一大半,再透過教育立場,宣導飼養寵物要一生寵愛,一生不離不棄,問題自然就慢慢解決。
他指出,大部分流浪狗是安全的,只有很少部分有攻擊性才需進一步處理,捕捉後也應以節育代替撲殺。其實,狗群一如其他動物生態,在大環境之下會自然控制在穩定狀態,除非有必要或業績壓力,不然不去管牠,就是最好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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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貧富不均 流浪動物命運不同
2011-01-12 中國時報 【陳至中、林金池、甘嘉雯/綜合報導】
動物保護、流浪犬貓問題歸誰管?全台呈現「一國多制」,有的縣市成立動物保護處專責處理,有的由清潔隊捕犬捕貓,僅一條淡水河之隔,台北市、新北市的流浪貓狗便「命運大不同」。主管單位農委會表示,主因是各縣市貧富不均,動保法也沒明確規定。
農委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長林宗毅表示,目前各縣市負責管理流浪貓狗的單位大致分三種,一是專責單位如台北市的動物保護處,二是縣市層級環保單位,三是有些更貧窮或偏遠的縣市則委託鄉鎮清潔隊處理。各地情況不一,主要還是因為財源不足。
林宗毅說,這個問題一時無法解決,但農委會第一步將焦點放在剛升格的五都,目前五都都已成立類似台北市「動物保護處」層級的專責單位,將進一步監督其配置足夠的人力、預算和訓練。
但新北市升格後,流浪動物處理權責誰屬成一大問題,環保局希望回歸農業局,農業局哭窮人力不足,目前只能由環保局旗下清潔隊員代捉,並交由農業局動物疾病防治所管理。桃縣今年起則由公部門加入救援行列,一九九九縣民專線也是貓狗緊急救援專線,編列五十萬醫療費用,預計拯救兩百隻受傷動物。動保團體卻認為多此一舉,質疑救了後還不是送往新屋動物保護園區,十二天沒人認養就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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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抓 民怨 狠抓 挨告 雲縣清潔隊 罷抓流浪狗
2011-01-12 中國時報 【周麗蘭/雲林報導】
流浪狗抓不抓,進退兩難!雲林縣有兩萬至三萬隻流浪狗,去年抓了兩千八百隻,其中七成無人認領而被安樂死,花費縣府六百萬元。但全縣二十鄉鎮市的清潔隊長昨日串聯,帶著流浪狗到縣府抗議,抱怨不抓狗挨民眾罵、抓了沒地方收留又被動保團體投訴虐狗;他們要求縣府「另請高明」,或乾脆找動保團體捕狗算了!
抓到的流浪狗依法送往公家收容所或私人動物醫院暫時容留,經公告無人認領後就處以安樂死。雲林縣內無公立收容所,合格動物醫院只有十一家願意配合,容留空間嚴重不足,平均每鄉鎮市公所每月只能抓八隻狗,以致許多被抓的流浪狗無處可去。
往年清潔隊把流浪狗暫時養在垃圾掩埋場,去年動保團體向監察院陳情清潔隊虐狗,清潔隊進退兩難;但流浪狗實在太多,在民眾不斷檢舉的壓力下,還是得硬著頭皮上街抓。
日前因動物醫院均爆滿,林內清潔隊不得不暫養在掩埋場,向家畜疾病防治所要錢買飼料卻被打回票,於是昨日串聯全縣二十鄉鎮市清潔隊,以大批狗籠載著流浪狗到縣府抗議,要求釐清權責。
林內鄉清潔隊長樊期煜說,清潔隊員抓流浪狗不能吹箭、麻醉,只能土法煉鋼用網子、套圈,不費勁抓不到,用力抓又被投訴虐狗,即使捉到也無處收容。該鄉目前多達二一○隻狗在排隊等公告安樂死,糧食費用是沉重負擔。
土庫鎮清潔隊長謝俊森表示,清流浪狗問題應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由警察會同消防隊來管,而非以環保法規要求清潔隊抓狗。
林內鄉長邱世文抨擊,流浪狗涉及《噪音防治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動物保護法》,權責模糊,向環保署反應,環保署推給農委會,農委會又推給地方,大家都在踢皮球。
雲林縣府目前採權宜之計,流浪狗白天歸清潔隊管,晚上歸消防隊。但清潔隊與消防隊為了抓狗埋下心結,光是救「落水狗」歸誰管就吵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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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牛羊管寵物 農委會沒力再管流浪狗
2011-01-12 中國時報 【陳至中/台北報導】
流浪動物問題盤根錯節,動物保護團體認為,主因是政府缺乏專責單位。許多縣市由防疫所管收容、清潔隊管捕捉,兩單位都缺乏動物保護專業,把流浪動物當病毒傳播者、廢棄物處理,而不是站在關懷生命的立場。
桃園縣推廣動物保護協會執行長鄧巧玲表示,全國各縣市中,只有台北市有合格的動物保護處,其他大都是由防疫所負責管理流浪動物,觀念仍停留在防疫階段。人力更不足的單位委託清潔隊捕犬,貓狗等同垃圾,完全無視於生命的存在。
鄧巧玲說,捕犬、收容都只是「末端處理」,政府真正要面對流浪動物問題,應該做的是「源頭管理」,從管制非法繁殖買賣、飼主責任教育、植入晶片政策等通盤檢討,「這絕非清潔隊就可以做到的事!」
照顧生命協會總幹事阮美玲表示,動保中央權責機關是農委會畜牧處,但畜牧處管的範圍太大,從管牛、管羊一路管到寵物、流浪動物,業務繁雜,官員也沒力氣處理。例如最近社會關注的捕獸夾,動保法成立十多年來,農委會竟然都沒有發文給五金工會要求禁止販售,直到最近被民間窮追猛打,才趕緊補上,行政懈怠可見一般。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2960&aid=4409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