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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報》整併國立大學 教部有法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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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 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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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併國立大學 教部有法強制
2011-01-11 中國時報 【羅融/台北報導】

 因應少子化趨勢,並藉以提升國立大學的競爭力,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賦予教育部強制整併國立大學的權限,預計台灣大學與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師範大學與台灣科技大學等校的整併案,將於三年內完成。

 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國立大學普遍缺乏危機感,且大部分經費由政府補助,使學校推動合併的動機不足,而學校各自在新校名決定、教職員工權益保障、教學及行政組織調整及財務移轉等問題上,充滿了本位主義,使教育部推動合併計畫,常有阻力,希望此案的通過能有利整合大學教育資源。

 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也於日前指出,希望此案通過後,能在施行後三年之內,完成目前規畫中的整併案,如台大與國北教育大學、台師大以及台科大等校的整併計畫。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表示,為因應少子化趨勢,希望教育資源妥善利用,盼能藉此提升國立大學的競爭力;由於諸多私立大學招生不足,卻不在此限,楊瓊瓔指出,基於大學自主的精神,私校需經董事會同意,若私校有意願,各自願意談整併,相信教育部也樂見其成。

 該修正案明訂,教育部可權衡高等教育整體發展、教育資源分布、學校地緣位置等條件,輔以經費補助和行政協助方式,擬訂國立大學合併計畫報行政院核定後,由各該國立大學執行。

 此外,為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精神、回應婦權團體對大學校長遴選的性別平等意識訴求,立院昨天也一併三讀通過《大學法》第九條及第十條修正案,明訂公私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的組成成員中,「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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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整併 校際須有充分討論
2011-01-11 中國時報 【朱芳瑤/台北報導】

 大學法修正案昨三讀通過,教育部可強制國立大學整併,曾討論整併的台大與國北教大,以及台師大與台科大均表示,需要審慎與充分的討論。政治大學教育系教授周祝瑛提醒,學校整併要有足夠的時間讓雙方「自由戀愛」,確認彼此是否適合,不能單憑教育部的「媒妁之言」。

 台灣大學與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的整併案談了至少十五年,近年來陷入膠著。國北教大於去年成立該校推動與台大合作發展協商委員會,有心要重新啟動討論。

 國北教大副校長劉瓊淑表示,「國北教大一向沒有排除任何可能性,也不斷在提升自己的體質」,校方已著手蒐集校內意見,但目前尚未與台大校方接觸;台大發言人廖咸浩說,任何學校的合併都必須「合理」,學校間需有充分討論。

 至於台灣師範大學與台灣科技大學,曾在民國九十一年討論過合併,但最後破局,兩校的整併案停擺多年。台科大校長陳希舜認為,校方對重啟討論樂觀其成,「大家誠懇地好好談」,一個重要的原則是「一定要併得比原來好」。

 台師大主任祕書林安邦說,台師大目前沒有與他校合併的迫切需要,但不能排除未來的可能性,若與他校合併,雙方要能「彼此互補」。

 對於教育部盼於三年內,完成台大與國北教大,以及台師大與台科大的整併計畫,林安邦認為,教育部基於大學自主的原則,應會尊重各校,否則強制合併,對學校未必有利。

 政大教育系教授周祝瑛表示,為提升大學的辦學績效及競爭力,並讓高教資源獲得充分運用,大學整併確是趨勢,但一定要經過審慎評估;各校的文化、體制等各方面都存有差異,整併是一件大事,不能冒進,她對於教育部要在期限內完成整併,持保留態度。

 周祝瑛說,十多年來,國內大學數量以倍數成長,但少子女化讓多校面臨招生不足的困難,學校整併是解決困境的方式之一,但不能僅止於國立大學,教育部對於鼓勵私校合併,也應有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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