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行情發燒 台股衝6330 直逼十年線 鴻海重登百元 央行出手 台幣震盪逾五角
經濟部昨天公告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業別項目,包括服務業、製造業以及公共工程計畫等三大類一百項;而大陸企業有興趣的中草藥、面板、半導體以及營造業,都不在第一階段開放清單。凡間接出資額超過三成,或是證券投資超過一成,都視為直接投資,自即日起正式受理陸資來台投資或設立辦事處的申請。
為開放陸資來台投資,經濟部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擬訂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自六月三十日起生效實施,並正式受理陸資來臺投資或設立辦事處之申請案件。
經濟部指出,陸資來台許可辦法主要內容包括,事前許可制、嚴謹管理門檻、證券投資超過一定比率視同直接投資、防禦條款及後續查核機制等,期待此舉可結合兩岸產業優勢,共同開拓大陸及國際市場。
經濟部說明,凡間接出資額超過三成,或是證券投資超過一成,都視為直接投資,在開放陸資陸資來台投資之際,也訂有防禦條款,軍方投資限制,也不許獨占、寡占,還建立後續審查機制,必要時得要求說明資金來源,政府也可禁止其投資。
經濟部強調,將依據「先緊後寬」、「循序漸進」、「有成果再擴大」的原則進行檢討,並採「正面表列」方式,分階段開放。第一階段的開放項目包括,製造業六十四項,服務業二十五項,公共建設部分開放十一項。
舉例來說,製造業開放六十餘項,而僑外投資「負面表列」的,還包括晶圓、 TFT_LCD等,這些在大陸原本就屬於「投資或技術合作」的「禁止類、製造業產品項目」,仍是不開放。公共建設開放十餘項計畫,開放以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但對公共工程承攬部分暫不開放。
至於兩岸「搭橋專案」的重點產業如「汽車業」,以及產業鏈完整的「紡織」、「橡膠製品」等則予以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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