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城市: 台北市
古蹟等級: 一級古蹟
古蹟類型: 城郭
建造時期: 光緒7年 (1881)
歷史沿革
清光緒元年(1875)欽差大臣沈葆楨奏請將臺灣府分設臺灣、臺北兩府、以大甲溪以北之地設臺北府、在北臺設一府三縣,同年底奉准設府於臺北艋舺地方,轄淡水、新竹、宜蘭三縣及基隆廳。到了光緒5年(1879) 3月,淡水與新竹分治後,知府陳星聚才正式移府治於臺北任職,並鼓勵紳商在預定的城內投資興建民房店屋,又在福建巡撫岑毓英督促下積極建設臺北府城。臺北府城於光緒三年初開始規劃城基街道、但因築城經費之派捐問題難以解決,進度緩慢,籌劃在光緒7年,8年1月興工,10年(1884)竣工,經費高達42萬餘圓,至於城工規模在臺灣道劉璈更改下,建成周徑1506丈,外側用石材堆砌,中央用土砂填實,計東西壁各長 412丈,南壁340丈,北壁340丈,城高1丈8尺,厚1丈2尺。 設有五座城門:東門(景福門)、西門(寶成門)、南門(麗正門)、小南門(重熙門)、北門(承恩門)。日治時期,臺北市施行市區改正,加上建總督官邸及下水道工程,因此在明治33年(1900)將城垣及西門拆除。以後更因新建官方建築如臺北車站、臺灣銀行總行、臺北監獄署,及其他土木工程,臺北城牆被無情加速拆除。幸而在當時日本學者尾崎秀真、山中樵等人呼籲鼓吹下,不僅保留臺北城門,也在昭和10年(1935)被指定為史蹟保存。 光復後,為因應國家慶典,年年被粉飾油漆,並懸掛彩牌看板,以致面目全非。而在民國67年(1978)完工通行的北門高架橋又嚴重影響古蹟景觀。包圍擠壓北門,幸北門骨架外貌仍完好,68年6月展開調查研究與施工復舊,乃得重新展現無華的紅色外貌。臺北府城北門--承恩門,是晚清所建臺北府城五個城門之一,也是目前臺北市保存最完整的,最能表現清代城樓原始風貌城門在臺灣史上,它是臺北設府的見證,也具有政治上、墾拓上、國防上的內涵與意義,目前與臺灣建省更是臺北市的重要地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