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大領越多」 年編1.6億查逃稅有賞
【壹電視報導】取締逃漏稅,原本就是國稅局的工作,但是稅務人員抓到逃漏稅,
還加發獎金,這到底合不合理?台聯立委黃文玲今天披露,每年國稅局都會編列上
億元的稅務、關務獎勵金,而且觀愈大領得愈多,立委認為,這又是一樁公務員自
肥案,打算在立院提案,刪除全部的獎勵金預算。
▲台聯黨團表示,稅務獎金2004年時遭國會刪除,2008年卻又悄悄死灰復燃,不但不合理也無法源依據,僅以「作業要點」為發放標準,2013年度更編列1.6億元。(資料照片/台聯黨團提供)
黃文玲表示,稅務人員除年終獎金、績效獎金及特殊功績獎金以外,還有稅務獎金。但發放標準訂定寬鬆,凡拒收餽贈、檢討不適法令、處理電腦故障、查稅、追稅、欠稅清理等皆屬範圍內,獎金發放制度竟如此浮濫。
黃文玲並舉例,在63項核發名目中,「拒收餽贈」就可領最高6萬元,「能即使處理電腦機器突發事件或設計電腦程式」,可領2至12萬元;「舉辦政風座談會、邀學者專家演講受肯定」也可領1至2萬元,而台北市國稅局100年度就領到2千4百萬的各類稅務獎金。
以北區國稅局為例,黃文玲指出,2012年總員額2176人,上半年的得獎人數就有2141人,僅35人沒得獎,職員、技工、工友、駕駛通通有獎,如此巧立名目、濫發獎金的預算,應全數刪除。
台聯黨團副總召林世嘉指出,若以2011年度計算,台北市國稅局10至13等職員,每人平均可獲得17萬元獎金。他並以月薪12萬9925元的局長為例,加上年終獎金1.5個月、績效獎金1個月,年薪可達188萬3912元,再加上17萬628元的稅務獎金,年收入就高達205萬4540元。
林世嘉表示,局長的年收入已高達188萬,還可獲得這不合理、不適法的稅務獎金17萬,年收入高達205萬多元,且這些獎金發放的名目太浮濫,這對人民是絕對的剝奪感,如此不合情理的獎金制度,根本不應該存在,而且此獎金2004年已刪除,但2008年之後才又再編列,確有政策買票之嫌。
台聯黨團幹事長許忠信表示,若以台北市國稅局為例,委任5職等平均可領7307元,6至9職等可領1萬2998元,10至13職等得領17萬628元,可見是越高層領越多,反而實際查稅的稅務人員領比較少,而這些領獎的項目有查獲假證件、宣導政策、查稅、追稅等,本就屬該做的工作。這種無法源依據的濫發獎金,人民無法接受。
人民的錢怎麼會是這樣花的,台北國稅局每年編列1.6億獎金,發給員工,1500位正式雇員,卻有2100位員工拿獎,因為連駕駛、約聘與工友都能拿錢,獎金項目更是浮濫,連修電腦、拒絕餽贈、主管激勵員工、促進團結都能拿獎金,被立委質疑,根本是浪費人民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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