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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米盡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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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綠立委有案罄竹難書




前立委陳景峻被控在擔任行政院秘書長時介入立委選舉,向前退輔會主委胡鎮埔募款,由胡指示退輔會督導的榮電等公司假編公關預算140萬元,資助各黨派參選人,被依貪汙詐取財物罪起訴,台北地院上午判決陳景峻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3年。
同案被告胡鎮埔則被依貪汙詐財物罪判刑7年6月,因胡鎮埔協助陳景峻募款的對象,是退輔會業務督導的榮電公司,胡因此另涉證券交易法背信罪,被判刑3年10月,胡被控2案應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胡鎮埔也曾任國防部作戰次長、陸軍總司令,目前以無黨籍投入桃園縣第六選區(八德、大溪、復興、中壢12里)立委選戰,喊出「三星上將五星服務」,由於民進黨在該選區未提名,胡的主要對手是國民黨提名的孫大千。
其他退輔會、榮電公司被告及刑度,分別是前退輔會秘書長查台傳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3年;劉志福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王成明有期徒刑3年8月、褫奪公權2年,王另因證交法背信罪判3年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2年;李豐池背信罪判刑3年8月;黃銘毅背信罪判刑2年、緩刑4年,命繳交國庫10萬元;沈奇剛背信罪判刑2年、緩刑4年、命繳交國庫10萬元;董憲明背信罪判刑1年4月、緩刑4年、命繳交國庫8萬元;秦一平背信罪判刑1年8月、緩刑2年。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本案,前年10月發動搜索,去年9月結案,一共起訴陳景峻、胡鎮埔等11人,全部被告中只有徐征強1人獲判無罪。
根據偵查資料,陳景峻資助的立委參選人包括余天、高金素梅、黃宗源、林郁方,余天獲得100萬元的資助款為最高,曾涉及賄選案的台聯立委黃宗源、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國民黨立委林郁方等人,分別被資助10萬元到20萬元不等的贊助款,但他們到案聲稱有接受陳給的錢,不知道來源為何。
陳景峻96年間因立委選舉,想多方建立人脈,利用行政院秘書長的職權,向胡鎮埔要求以退輔會業務列管、督導的榮電等公司詐領公關費用,胡鎮埔即利用主委職權要求榮電編列公關預算共140萬元,分給各黨派立委競選支用。
起訴書認定,陳景峻要求胡鎮埔指示所轄管的榮電等公司編活動經費、公關費,出具不實的核銷會計科目,胡鎮埔知情、照辦,涉及貪汙治罪條例的詐領公有財物罪,而陳景峻則是涉及詐領公款的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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