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沾鍋 狗法官猖狂 對著幹 法官法立個屁用 陳水扁夫婦國務費案無罪
陳水扁及其妻子吳淑珍,涉嫌貪汙國務機要費一案,在26日大逆轉。高院更一審認為,阿扁的國務費屬於「因公支出」,因此在貪汙部份,將扁、珍夫婦倆改判無罪,此判決讓國民黨立委邱毅痛批,想要槍斃更一審的三位法官;政治評論員楊文嘉更直指,會有這樣的判決,全肇因於馬英九總統是個無能的改革者。
邱毅是在26日晚間的《2100全民開講》質疑法官的判決,他指出機密外交本就有專屬的支出科目,很明顯不可使用國務機要費,況且為何從一審、二審到更一審,次次判決都不同;他怒指更一審的三位法官會遺臭萬年,更表示,如果自己有權力,將把這三個法官槍斃。
楊文嘉則同樣在《2100全民開講》表示,如此的判決,他很擔心會讓台灣人民對於司法的感情「奈米化」。他說,有很多人在問,現在的台灣是不是不需要是非了?楊文嘉覺得台灣的確是暫時可以不需要是非,因為需要的是公憤;他也激動的說出,司法制度會變成現在如此,全因為馬英九的「無能到底」。
在26日的判決中,扁、珍之所以會在國務機要費貪汙案被判無罪,是因為法官認為,陳水扁將國務機要費1億3千3百萬2010元全用於機密外交及犒賞餽贈,比檢方起訴扁貪污的1億453萬6390元還多,認定陳水扁將國務費因行使職權全數支用完畢,既然認定扁將國務機要費因公支出,也就沒必要再論述國務費性質。
法官改判陳水扁無罪的主要理由,是陳水扁就公務上使用國務機要費的支出一億三千多萬台幣,大於檢方指控其貪污金額的一億四百餘萬台幣。
據法院公布的判決書,陳水扁在國務機要費的使用上,包括了推動台灣獨立意識的政治運動,像是”全民公投催生新憲”遊行與”民主和平護台灣”遊行等,都得到其以逾千萬台幣資助。
而許多以美元支出的項目,由於事涉機密被法院以代號取代,這些機密項目可能涉及了此前被提到的外交項目,或是資助中國民主運動等。
公務支出大於公款收入即不構成貪污,是現任總統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被控貪污特別費而獲判無罪原因。但在對陳水扁審判中,此前法院則一直不接受陳水扁同樣的辯護。
地方法院審判馬英九與陳水扁同一名法官,對兩案被告採不同認定標準的審判此前曾引起諸多爭議,尤其是這名法官是法院以不尋常方式指派,取代了原本抽到本案法官。
偽造文書與洗錢
高等法院更審雖改判陳水扁在國務機要費貪污指控無罪,但就包括陳水扁夫婦,以及協助其以假發票或假單據核銷國務機要費的總統府官員,則仍判偽造文書罪成立。
據判決書說,總統府會計處在2002年改變撥款作法,而總統府辦公室為防年度終了時未領公款須繳還國庫,以及有關外交等秘密支出不願曝光,而用假發票來領取國務機要費。
法官的判決說,陳水扁曾任律師,立委及總統,而吳淑珍身為第一夫人,本均應依法行政為民表率,竟用此違法方式領取國務機要費殊屬不該,應被判一年八個月徒刑,並減為十個月。
就陳水扁另外被指控協助家人洗錢的案件,雖然陳水扁一直表示這是家人背著其所為,但高等法院在更審中仍判決陳水扁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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