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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浪玩出大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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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yvo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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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浪玩出大生意

陳建州 Jeremy/時報出版/ 20091016

 

20092月以來,Plurk(噗浪)在台灣的熱度越來越高。從一開始很少數的網路媒體報導,到成為財經雜誌的封面故事,再躍上電子媒體,不過短短4個月時間。當身邊的網路輕度使用者都在問「什麼是噗浪」的這一刻開始,「噗浪」似乎成為2009年台灣炎夏最強的熱浪了!如果說從2005年開始,Blog一詞成為網路圈的顯學;那麼2009年,看起來就是「微網誌」元年。

微網誌對於網路服務,乃至於實體世界的產業,都會帶來不一而足的影響。過去的網路行銷,多數的做法是企業做了一個網站、Blog,希望網民可以看到;在社群網站興起的年代。而在這社群網站風起雲湧的年代,企業要反過來到社群網站上直接跟網友互動。簡單的說,古老的網路行銷是要把人往自己家裡帶,新時代的網路行銷則是把訊息往人多的地方送。這是微網誌興起的年代中,一個企業不可不知道的演進。對於絕大多數的網路使用者來說,使用Plurk這樣的工具,目的很單純,可能只是希望跟朋友聊聊天,可能是希望認識新朋友,可能是用來接收最新的訊息、抒發自己的情感等等。但對行銷人來說,人多的地方就存在著商機,是行銷品牌的絕佳機會。

在過去,品牌將包裝精美的訊息,企圖利用各個管道去打動消費者。但在Plurk這種高度信仰群眾智慧的實驗室中,網友自發性的交流與分享,會讓他們自行拼湊出更接近事實的真相,也因此,傳統1.0的作法在Plurk上是行不通的。要打動噗浪客最好的辦法,就是加入他們,並且用正確的態度與方法與之互動。也就是靠著把訊息送到人多的地方,跟社群發生關係後,才想辦法把人拉進來,所強調的是「吸引力法則」,讓社群自然而然向你靠攏。

不過似乎不是每個人都懂得如何使用微網誌這個工具來做行銷,有不少商業氣息太盛的帳號,自然多半引不起其他網友的共鳴。其實微網誌就是一種聊天行銷,品牌形象,就是在這一次次對話過程中傳達給社群了如果在Plurk品牌上發現自己的人緣不好,可能是沒有推廣,更大的原因可能是品牌形象不夠鮮明,網友找不到追蹤的誘因。所以應該把握在Plurk與社群互動的機會,來傳達品牌性格。

藉由書中前面幾個章節的介紹,瞭解到噗浪過去匯聚人氣的幾個事件案例,並重頭開始介紹噗浪這個服務、以及它和其他同質性的微網誌之間的差異和大型社群網站之間的特性,作深入的分析。接著以行銷人的觀點,一一剖析網路行銷在噗浪上的切入點,教大家「如何去玩噗浪」,以及未來噗浪發展的趨勢為何。此外,在書中也提到了12個噗浪上行銷的成功案例,其中有實體商店、也有電子商務網站、平面媒體、科技產業、甚至是藝人,分析他們為何成功、如何成功。

書中主要以一個商業的角度來切入噗浪這個平台,因此作者認為:「只要方法對,透過Plurk玩品牌,是有機會玩出大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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