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豆沙包的回憶"發表後, 才知道我幼年時, 還有香噴噴的饅頭可吃, 而當時有格友, 卻貧困得連地瓜都是奢侈品. 因此有感而發, 再做一文, 談談我的衣著.
兒時家境很窮. 那時家父大人任職空軍, 仍係低階軍官. 僅靠父親的一份微薄薪水, 要餵飽眾多嗷嗷待哺之口, 也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我小時後的穿著, 雖不至於衣不蔽體, 但也相去不遠. 在印象中, 上小學時我的衣服總是破破舊舊, 不是過大, 就是太小. 而我的內褲, 是用當時美國經援, 標示有"中美合作"的 "蜻蜓牌"麵粉袋縫製的. 所以, 我從小就天天對著美國國旗小便呢.
冬季, 我唯一的一件禦寒夾克,是用當時在海軍任職的叔叔, 其軍中淘汰的舊黑呢大衣, 修改而成. 那件夾克就伴我渡過, 小學最後三年的歲月.
小時後, 我最喜歡過年, 其主要原因, 就是有新衣服可穿. 上初中後, 學校規定穿制服. 那時過年的新衣, 通常也不過是, 一套粗卡其布制服. 但我還是非常的高興. 在除夕夜領到新衣後, 我總是試穿個好幾回合, 直到上床前, 才依依不捨的將它褪下, 仔細折好, 再把它放在床墊下壓平, 才去上床睡覺.
初中二年級時, 在過新年的前幾天, 母親大人突然大發慈悲 , 帶我去台北中華商場, 買了一件墨綠色的半長夾克, 做為我的新年禮物. 我如獲至寶, 欣喜若狂. 此生第一次擁有一件, 斜插口袋的外衣, 我真感覺幸福滿滿. 那夾克不知是用蝦米"隆"做的, 它裡面還有(假)毛的襯裡.
那年除夕夜, 我將新夾克東穿西穿一番, 把雙手插入口袋, 像林志玲一樣來回扭動, 感覺自己, 就像荒野大驃客一樣的性格, 真酷斃啦! 又因它帶有父母親的血汗與恩情, 穿在身上, 覺得隔外溫暖. 直到午夜, 我才將它卸下, 小心翼翼的把它掛在床頭, 然後心滿意足的去睡覺了.
新年一大清早, 被鞭炮聲炒醒, 我十萬猴急的穿上新夾克, 準備出門去鄰居家拜年討紅包. 大門一開, 對門鄰居好友夏X生正在玩放鞭炮. 他想和我開開玩笑嚇嚇我, 點了一個爆竹, 就朝我迎面丟來.
好活不活, 那該死的玩意, 正好落在我玉頸與夾克衣領之間. 我急忙伸手, 想把那傢伙掏出來, 說時遲, 那時快, 那個陰魂不散的狗雜碎, 就利用我的血肉之軀, 一炮而紅.
好痂在! 此炮非比炮嘢 (i.e., 不是大龍炮), 口徑火力不甚強大, 外加我皮厚脖子粗, 故沒有被炸的皮開肉綻. 但我脆弱的心靈, 仍受了極大的傷害與打擊 -- 因為我那心愛寶貝的夾克, 領子已被燒黑, 並被炸破了一個小洞. 真是令人椎心揪肝啊!!!
此時, 鄰居好友嚇得花枝顫抖, 點頭如搗蒜地頻頻道歉. 我想想, 大年初一, 雖出師不利, 開門大不吉, 但也不宜行兇動武. 外加他答應賠我: 大龍炮與電光炮各六枚. 夏媽媽也適時趕來, 替我貼了一塊狼皮膏藥. 我見壞即收, 倖倖然放他一馬.
就醬子, 我楚楚可憐的去沿門托缽. 可能是我那哀兵的衰樣, 人見人愛, 記得那一年, 討到的紅包與大圓糖, 比往年都多許多.
那件心愛又可憐的破領夾克, 我一穿就是七年. 直到我大一結束後, 我才依依不捨, 揮淚的把它正式移交, 送給我最親愛的小弟.
小弟對它, 當然沒有像我與它一樣, 有著那麼深厚的革命情感. 但他好歹也穿了它好幾年, 那件破領夾克, 才告功成身退的無跡而終.
待續.
祝各位格友在兔年:
守豬待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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