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年輕的五月
市長:☆耀星☆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情感交流其他【年輕的五月】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其他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對於城市的一些想法
 瀏覽1,221|回應3推薦11

☆耀星☆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1)

伊涵
tzi
西岸魚。。。
OZ & SUSAN
欣然
yaduo
十里
楊梅一老仙
Jay的婆婆
霈青

more...

  

對於城市的一些想法




隨著在城市時日的增長﹐一些過去沒有留意到、沒有想到、或是了解不多的﹐有關
城市的事務﹐就逐漸引起我的注意和思考﹐再加上一些市民的提醒和建議﹐使我覺
得有必要寫在這兒﹐希望能集思廣益﹐聽聽大家的看法﹐以便獲得共識。

〈一〉城市不是打廣告的地方


一個市民﹐若不是學生就是上班族或創業族。我們的市民有學音樂、藝術、文學、
工程、商業和其他各行各業的。有市民問說:「如果有市民利用城市打廣告﹐這樣
可以被接受嗎?應該如何面對?」

這使我想起在聯合新聞網成千上萬的部落格中﹐有專門介紹自己或是朋友所經營的
民宿的﹐有專門推銷和販賣應用軟體的﹐有開餐廳打廣告的﹐以房屋仲介為業要推
銷房子的……真是形形色色。

這也使我想到自己的部落格被廣告所騷擾的情形。相信大多市民也有過這種不愉快
的經驗。例如在您文章上的回應竟然是向您推銷電腦軟體﹐或是在您的訪客簿留言﹐
要賣您 DVD。這些﹐我都有過親身的經驗﹐讓人覺得有點不倫不類、啼笑皆非、或
是令人不快。

在「年輕的五月」一文裡﹐我已明確的說﹐這個城市是是鄉情的,也是文學的、音樂
的、藝術的、生活的、友善的、和諧的。換句話說﹐這個城市不是用來打廣告的地
方。什麼是廣告?什麼不是廣告?有時不易界定。例如說﹐假設您是開餐館的﹐如果
您寫一篇文章﹐介紹三、五道招牌菜﹐並且配以這幾道菜的精美照片﹐這算不算是廣
告呢?我個人覺得﹐這樣的文章是消息的傳達和廣告的藝術化﹐是還可以接受的。但
是﹐如果一再重複貼文以推銷自己餐館的菜﹐就難以讓人認同和接受了。另外又如寫
一篇文章介紹購買房子所應注意的事項﹐我覺得這是知識的傳遞﹐是可以接受的。然
而﹐若是列出那些房子售價多少﹐有興趣者與您洽商等等﹐就是廣告了。

總之﹐分享知識和資訊是可以接受的﹐推銷販賣﹐在這個城市是不能苟同的﹐因為
這個城市並不是另一個 eBay。所以﹐市民們都需要有這個共識﹐那就是﹐不可以用
廣告來淹沒城市﹐轟炸其他市民。

〈二〉作品是否應該使用標籤?


我想各位都留意到了。目前發表於城市的文章共使用了兩種標籤﹐一種是「公告」﹐
另一種是「重要」。目前城市只有三篇公告﹐都是與城市有關的文章。使用「重要」
這個標籤﹐是一個權宜的做法。原本是為了新貼出的文章可以列在最上面﹐便於市
民容易看到新文章。這種做法也有缺點。最主要的﹐是很費工和費時﹐因為市長或
是副市長必須隨時進城一一查看是否有新文貼出?若有的話﹐就點選加上「重要」
這個標籤。這種做法﹐難免會有看漏的時候。要是疏忽了﹐文章沒有被貼上「重要」
這個標籤﹐就等於是無意或是失誤造成的不公。另外﹐一篇文章在貼上「重要」這
個標籤之後﹐應該在多久以後被取下標籤?要留心每篇文章貼上標籤的時間相同﹐不
但瑣碎﹐而且困難。還有一種標籤叫「精選」﹐我沒有使用﹐因為怕造成誤會﹐因為
要根據什麼標準來決定一篇文章是否達到「精選」的標準?

有人因此建議除了公告之外﹐其他文章都不要使用標籤。請問各位市民有什麼看法?
請表示您的意見好嗎?如果我在一個星期中都沒有聽到任何意見的話﹐我就不再使
用「重要」這個標籤﹐可以嗎?

〈三〉作品應不應該同時發表在城市和個人網誌?


有市民表示﹐如果一篇文章同時貼在城市和個人網誌上﹐這種重複貼文﹐好像沒有
必要。這話言之成理﹐因為若能在一處看到文章﹐又何需再貼到另外一個地方呢?
可是﹐要付諸實行﹐可能不易﹐因為個人的時間和精力可能都不允許去為城市和自
己的網誌寫不同的文章。此外﹐我個人覺得﹐到訪個人部落格的讀者未必是城市的
市民﹐他們不見得會進城參訪﹐同樣的道理﹐城市的市民﹐有的只喜歡待在城市﹐
不常出城(也許您已留意到有些在城裡相當活躍的市民﹐卻無法在他人的部落格上
看到他們的蹤影)。所以對於這一點﹐目前我所持的態度是﹐能在城市裡貼出不同
於個人網誌的文章固然值得鼓勵﹐但不會勉強。

對於這一點﹐請問各位市民有什麼看法?

〈四〉市民們能親如朋友手足嗎?


如果城市維持和諧與溝通﹐整個城市就有可能像一個大家庭﹐彼此鼓勵關懷﹐在這
冷漠不確定的時代﹐找到些許溫暖和美好﹐說不定市民間會遇到興趣相投可以談心
的好朋友。我有時甚至天真的想﹐也許有一天﹐市民們可以一起報名參加例如綠生活
所舉辦的親近大自然的活動﹐大伙兒無拘無束的看山看雲看海﹐歡樂嘻笑﹐會是多麼
美好的一件事。當然﹐城市裡倘若有行動比較不方便的市民﹐就必須考慮到一些他們
也能參與歡笑的活動。人生苦短﹐大伙兒能一起即時行樂﹐多好!哎﹐這一點﹐是市
長長遠的夢啦。

對於城市的一些想法﹐可以是一個系列的文章。如果我對城市有些什麼新的想法﹐
我會坐下來把它寫下來與各位交換一下意見。很希望各位市民也能寫下您的想法和
夢幻。就讓「對於城市的一些想法」做為大家溝通的一個管道﹐好嗎?


(2009-06-04)








Mozart - Piano Concerto No. 20 in D minor, K.466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2720&aid=3469705
 回應文章
我贊成一文二貼
    回應給: ☆耀星☆(FuChen) 推薦6


十里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6)

tzi
謎謎-歲華
Willtrue
霈青
Jay的婆婆
yaduo

我贊成一文二貼

我覺得城市本就是多一個分享文字的所在

跟屬性相同的人一起分享討論

是一件很棒的感覺

像我

就不是經常在其他人的網誌裡文章回應

但是在城市裡

我很願意留下我的感覺

那是一種家人的放心

我很願意

也很喜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2720&aid=3470841
辛苦你了!
    回應給: ☆耀星☆(FuChen) 推薦3


Jay的婆婆
等級:5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3)

霈青
yaduo
楊梅一老仙

市長真的是非常有心的在經營管理*年輕的五月*ㄋㄟ.

發表的幾篇建議文章.篇篇都很有建設性.讓人非常認同.

辛苦你了!市長大人!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2720&aid=3469779
嘿嘿嘿,偶搶第一個發言....
    回應給: ☆耀星☆(FuChen) 推薦4


霈青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4)

tzi
Jay的婆婆
yaduo
楊梅一老仙

報告市長大倫

小的小小的想法是這樣低:

打廣告那部份,偶的小小腦來不及思考,只好請市長斟酌其他人的意見。
至於同時發表在自己的部落格與城市裡,個人認為沒啥不妥柳。誠如您說的,有的格友未進城,只經營個人部落格,或是只與個人部落格打交道;有人登入只為了游走在個人加入的城市內,瀏覽城市內市民的文章,並不打算經營個人的部落格,如在下敝人是也。

很多格友的文章,我也是加入城市後才有機會接觸,無形中增加更多閱讀機會。那一行註明【本文章同步發表在xxx或發表在本人部落格】,對我而言,只是多一道途逕連結,感覺像是轉搭的捷運,讓人快速的到達另一個地區罷了,按不按下那個連結,也端看個人喜好。(蛋訴 對於好奇的倫,就非常有用啦)

那既然發言都發言了,小的就順便再說一下自己對新文章貼出標不標示[重要]的看法。這部分屬於市長副市長的權利,您們怎麼方便怎麼處理,如果怕對新文章漏溝加註標籤、或是因得花時間隨時注意城市內新文章而造成您兩老的不方便,那便取消。唯 只要再發個公告提醒市民們、新進市民,來到此城市首頁,記得尋找﹝最新文章﹞、或是﹝最新更新﹞,應該就萬無一失了咩!

以上報告完畢!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2720&aid=3469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