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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1 15:58:31 | |
獵雷艦案國防部滿頭包 監察院:金管會有責針對海軍籌建獵雷艦失敗案,監察院上午通過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包宗和、李月德所提出的調查報告,並糾正國防部、金管會及農委會漁業署。調查監委表示,海軍司令部在民國106年間確曾對慶富公司貸款資金流向表達疑慮,求助金管會要求協助調查,金管會當時卻草率回應無法得知其資金流向,未派員至銀行進行金檢。 監察院月初通過彈劾時任海軍司令陳永康、副司令蒲澤春,以及高雄市府海洋局前局長王端仁與農委會漁業署研究員陳文深。針對海軍籌建獵雷艦失敗案,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上午進一步通過全案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內容披露,涉弊的慶富公司在105年12月30日藉由向金管會陳情,達成放寬獵雷艦聯貸案的授信條件,以取得資金的目的;且海軍司令部曾於106年5、6月間3度函請金管會協助調查慶富公司相關資金流向疑義時,金管會卻草率回覆海軍司令部無法得知其資金流向,一直到待行政院成立的「獵雷艦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後,才證實海軍司令部對慶富公司貸款資金流向的疑慮。 監委表示,國防部、第一銀行及慶富公司沒有簽訂三方合約的情況下,國防部無法確認慶富公司貸款的資金流向,當時金管會若派員到銀行進行金檢,才有可能儘速釐清慶富公司貸款的資金流向,金管會允應就此案相關的處理作為,進行檢討,以利適時提供其他政府機關執行重大案件時更適切的專業協助。 監察院同時披露,國防部委任眾勤德久法律事務所擔任籌建獵雷艦案的法律顧問,但該所楊姓律師似亦同時擔任慶富公司獵雷艦專案律師,監察院籲主管機關法務部允應詳實查處,以提升律師誠實執行職務的基本要求。 調查監委表示,國防部、第一銀行及慶富公司沒有簽訂三方合約的情況下,國防部無法確認慶富公司貸款的資金流向,當時金管會若派員到銀行進行金檢,才有可能儘速釐清慶富公司貸款的資金流向,金管會應就此案相關的處理作為,進行檢討,以利適時提供其他政府機關執行重大案件時更適切的專業協助。 ![]() 延伸閱讀監察院認證 前高雄市府為慶富獵雷艦案喬事 | |
(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