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國防部可能是為了表示國家、政府對將等軍官的優惠照顧,對全體國軍及社會大眾宣導了一項錯誤的槪念,就是將等軍官在退役後仍可領「全薪」,以致多年以來許多的人為之深信不疑,所以在近日一些媒體名嘴撻伐買官案時,認為之所以有上校軍官要買官晉升少將,就是因為少將退役後仍可領「全薪」的關係,對這問題迄未見到國防部出面解釋令人遺憾。
事實上國軍中上校與少將待遇的差異,是在服役期間有較大的差異,而退役後的差異反是縮小了的。因為軍人的待遇基本上是分為本俸、專業加給、主管職務加給、三項,以一個資深上校和少將作比較,上校十二級(到頂)的本俸49540元同少將九級的本俸是一樣的,比少將一至八級還要多。少將十級(到頂)的本俸50835元只比上校十二級的本俸49540 元多1295 元,但是少將的專業加給33655元上校的29080 元多了4575元,少將的主管職務給 25700元比上校的
11400 元多了 14300 元,少將的志願役加給 10000元比上校的8000 元多了2000 元所以少將與上校在待遇上的差異共計是 22170 元。可以看出來差異的產生在主管職務加給和專業加給上面,本俸的差異並不大,而退役後不論是退伍金或是月退俸的計算基都是本俸,因此差異不會太大。
不過多年來國防部一直強調政府對退伍軍人的照護是如何的優厚,其中特別是對將等軍官的照護。以致社會大眾及國軍袍澤均認為國家對退伍的將等軍官的退休俸產生誤解。大多數的人以為將等軍官在退伍後仍可支領「全薪」。甚至有些人士認為將等退伍軍官的退休俸過於優厚,而之所以優厚的原因是除了依法所定退休俸而外,尚有領取特別的「顧問加給」所致,應該加以修訂必須取銷「顧問加給」。但是事實真相如何。是否真如一般人的認知,為免以訛傳訛導致更大的誤會,願意在此提出說明,也希望國防部能加以檢討改進,先使將等退伍軍官的退休俸法制化,進而使全體退伍軍人的退休俸法制化,以確保軍人的權益。而不是以不符事實的宣導資料來強調軍人待遇的優厚及政府對退伍軍人的照護。
目前將等退伍軍官的月退休俸是中將 77410元、少將70117元,其中含主副食代金及安置顧問差額補助費。而現役中將的月俸是 150920元(中將六級本俸51480元+專業加給 39440元+主管職務加給 50000元+志願役加給10000元),少將的月俸 120190元(少將十級本俸50835元+專業加給 33655元+主管職務加給25700元+志願役加給10000元)。以現役月俸的九成計算中將退休俸應該是135828元,少將應該是 108171元。由實際的數字証明將等退役將等軍官所領月退休俸尚不足現役軍官月俸的九成。有何優厚可言。非但不優厚而且不合法定給與標準。(依陸海空軍官士官服役之規定,退休俸係按當時現役官階之每月月薪為準。)更無什麼「全薪」可言的
當前所有的將等退伍軍官背負著國家特別照護的名義,事實上卻得不到法定的退休給與豈是合宜的事,另外造成社會大眾對退除役將等軍官的待遇的誤會,對一些將等軍官也是不公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