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新竹通
市長:
地產顧問王大倫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
|
推薦本城市
|
加入我的最愛
|
訂閱最新文章
udn
/
城市
/
商業理財
/
投資理財
/
【新竹通】城市
/討論區/
你還沒有登入喔(
馬上登入
/
加入會員
)
本城市首頁
討論區
精華區
投票區
影像館
推薦連結
公告區
訪客簿
市政中心
(0)
討論區
/
遺產稅
字體:
小
中
大
生前出售土地,在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前死亡,應如何申報遺產稅?
瀏覽
369
|回應
0
|
推薦
0
地產顧問王大倫
等級:6
留言
|
加入好友
被繼承人生前出售土地,到死亡時還沒有把所有權登記給對方,那麼這筆土地還是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應該加入遺產總額,但是相對的也對土地買受人有未完成的過戶移轉義務,如同被繼承人還沒清償的債務一般,所以也要將等額的土地價值從遺產總額中扣除;例如某甲出售一筆土地,公告現值200萬元,到死亡時還沒有辦理移轉登記,那麼申報時要把這筆土地200萬加入遺產總額,並且列未償債務200萬元,如果還有應收未收的土地尾款,也算被繼承人的債權,必須併入遺產課稅。申報的時候請檢附買賣的證明文件,例如契約書、價款支付證明等。
(財政部72.3.3台財稅第31402號函)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2270&aid=4091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