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活動事項規範
(1) 戶外活動有其潛在的危險性,發生意外有可能導致嚴重傷亡,請務必確認自身的心理、
生理是否適合從事戶外活動,尤其是登高山需要極佳的體能和毅力,平時做好體能訓
練出發前做好裝備檢查。
(2) 凡患有心臟、氣喘、懼高症、高血壓或其他疾病等不適合參加戶外活動者,請勿報名,
如有隱瞞應自行負責。
(3) 戶外活動有其不可預知之因素如:天候、路況、人員等基於安全考量領隊及嚮導有權
變更或終止行程,參加人員不得異議。
(4) 活動期間請遵守領隊、嚮導之指導,切勿脫隊私自行動;若因此導致意外,一切
責任由當事者自負
(5) 活動中如因個人心理、生理、體能或裝備之因素,基於團隊立場有時間及安全上之考
量,經領隊認定無法繼續行程時,須無條件終止活動而且無法退費,如因此增加額外
支出需自行負擔。
(6) 活動中如因個人心理、生理、體能或裝備之因素無法繼續行程(須下撤)其未完成的部分
視同放棄不得要求退費,所衍生之費用(如:人力、交通、食宿等)須自行負擔。
下撤人員於可通信範圍內應主動與留守人員聯繫,留守應協助下撤人員並徵求
其同意代為安排食宿及交通。
(7) 活動期間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災害,以致增減費用時,增減部份由參加者均攤;
如因個人因素需額外支出者,則由個人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