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縣水雉生態教育園區攝影作品甄選辦法
民國98年11月17日修訂
一、主旨:迎接民國99年到來,水雉保育歷程正邁入第三個十年,希冀由當初的「救救水雉」復育區成立初衷,走向永續的「水雉久久」。本活動辦理目的除了關懷水雉的生存,紀錄水雉的美麗身影,也希望傳達人對土地及生命的關懷,對環境愛護的信念。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台南縣政府、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野鳥學會水雉生態教育園區。
四、參與資格:凡愛好攝影之人士均可參加。
五、徵選主題:本次甄選主題分為「水雉之美」、「土地之愛」兩大項,每項各徵選十件作品。
1.「水雉之美」主題:拍攝地點不限水雉園區,作品能表現水雉的生態行為,同時也能展現其形態之美。
2.「土地之愛」主題:限水雉園區及官田鄉內拍攝,包含園區環境、人文、生態風情、人與園區互動、參與土地關懷活動的紀錄均可。
六、拍攝規定:拍攝時間不限本年度。
七、作品規格:
1、請一律繳交數位檔,若是傳統底片影像,請自行掃描成數位檔案,每張數位影像的解析度不得少於3070*2300像素,並儲存成RGB色彩模式之JPG圖檔,以光碟片郵寄。
2、參加甄選的作品需沖印或輸出5x7之彩色相片,詳填本簡章所附之報名表暨著作權使用同意書,浮貼於作品背面。
3、參加甄選的作品不得裝裱、加色、翻拍、不可合成、彩繪、疊片、護貝,連作不收。
八、收件方式:作品請於11/30前寄達水雉園區,請掛號郵寄至:720官田隆田郵局第24號信箱水雉生態教育園區,逾期不予受理。(作品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及相關單位恕不負責。)
九、甄選規則:
1、參加甄選的作品除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每人每主題投稿以3張為限。
2、參加甄選的作品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得獎者追回已獲獎金及獎狀,其獎位不另遞補。其涉及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3、參加本甄選活動之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如參加的作品未達標準,甄選名額得以從缺。
4、主辦單位擁有甄選作品使用於「水雉99」系列活動中的使用權,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等,包含水雉99感恩卡印製、攝影展、相關書籍,均不另通知及支付費用(部份出版品會有義賣行為)。
十、評選方式及標準: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以客觀、公正、公開之方式評選;標準包含「主題內容30%,美學構圖30%,攝影技巧40%」。
十一、徵選公佈:評選結果將公布於「水雉生態教育園區」網站(http://jacana.tw/) 。
十二、頒獎日期:暫訂於98年12月20日(星期日)上午於水雉園區頒獎,當當天開始辦理得獎作品攝影展。
十三、獎勵辦法:甄選得獎的作品每名將獲得新台幣2000元整、獎狀一面、「水雉99」系列感恩卡10組。
十四、凡參加者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其他未定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修正解釋之。
水雉生態園區攝影作品甄選報名表暨著作權使用同意書 |
作品名稱 | |
參加組別 | □水雉之美 □土地之愛 |
拍攝地點 | |
姓 名 | | 性 別 | □男 □女 |
身分證統一編號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通訊地址 | |
聯絡電話 | (日) | (夜) | (手機) |
電子信箱 | |
本人 獲得甄選之作品,同意水雉生態教育園區於「水雉99」系列活動中使用,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等,包含水雉99感恩卡印製、攝影展、相關書籍,部份出版品會有義賣行為,均不另通知及支付費用,絕無異議,特立此同意書。謹此聲明。 立同意書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地 址: 同意日期:民國98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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