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很晚偶然看到電視"大學生了沒"
他們正熱烈的討論時下的大學生對於男女關係"在一起"的定義.
有個帥哥哥說,如果他願意幫對方準備早餐就算是在一起了
有個帥哥哥說,如果他願意把對方的洗澡水當拖地水(水裡有對方的味道,這樣整個房子就有對方的味道),這就算在一起了.
有個美眉提出,光是做愛做的事不足以認定在一起,只有對方光顧她的"後庭花",這樣才能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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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瓜妹認為,能一起躺在床上,手牽著手一同對未來有具體的規劃,這樣就算在一起了.
你呢?你怎麼想的?
說出來大家分享一下吧!
一個人的快樂不在於他擁有的多而是計較的少...
"陌生人手牽手"歡迎你共同加入參與!
瓜瓜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