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羲
不管是不是伏羲創造了八卦,在我們追究《周易》的起源時,都不得不瞭解這位中華民族的始祖。
《補史記.三皇本紀》記載:“太皞庖犧氏,風姓。代燧人氏,繼天而王。母曰華胥。履大人跡于雷澤,而生庖犧于成紀。蛇身人首。有聖德。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旁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始畫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於是始制嫁娶,以儷皮為禮。有龍瑞。以龍紀官。號曰龍師。作三十五弦之瑟。木德王。注春令,故易稱帝:出平震,月令孟春:其帝太皞是也。都于陳。東封太山。立一百一十一年崩。”
伏羲氏時代又稱“庖犧”氏,在有巢氏和燧人氏之後。在神龍氏之前。雷澤,為今山東濮縣。但其母履大人跡于雷澤而生庖犧氏的傳說自不必信。問題是在於庖犧氏時代只知其母,而不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史記》裏記載的商周人的先祖契和後稷也都是感孕而生,沒有父親。這說明在伏羲氏時代以及其後的相當長的一段時期。我們的民族還處在母系氏族社會。而伏羲氏只不過是後人在追述男性始祖時的假像始祖。甲骨文中契就寫作夔,是一個母猴的形象,突出其有一個短尾。《說文解字》“夔貪獸也,一曰母猴,似人”。
《三皇本紀》並非司馬遷所寫,而是唐國子博士司馬貞補撰的,由於三皇事蹟資料缺乏,而且大多流於傳說,司馬遷認為“不雅”,而且其年代、時間年表無法考證。所以司馬遷本身在寫《史記》的時候是從黃帝開始。到了司馬貞時,認為黃帝前面的伏羲和女媧氏以及共工氏神農氏因為有明確的後裔、封國存在,所以根據前人的記載,補到了伏羲氏。而伏羲以前的天地人三皇則只是附在了文後,認為“不可全棄”。
司馬貞實際上引用的主要是《系辭》。前面我們已經說過了系辭本身是有問題的。如伏羲氏“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作為古文字專業典籍的《說文》就否定了這一說法:“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易八卦,以垂憲象。及神農氏,結繩為治,而統其事 。庶業其繁,飾偽萌生。黃帝史官倉頡,見鳥獸蹄迒之跡,知分理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很明顯,神農氏時還是結繩而治。伏羲氏又怎麼能“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呢?而《說文》的作者是東漢的經學家、文字學家許慎。《說文解字》成書於漢和帝永元十二年(100年)到安帝建光元年(121年)。是獻給漢安帝的禮物。而許慎依據的是春秋是的《世本》與《荀子》等書,較為可信。應該說並不是倉頡以前就沒有文字,但如果有記載是伏羲造書契,那麼後世斷不能把這個功勞安在黃帝的一個史官的身上。關鍵在“代結繩之政“這幾個字上面。因為這要求有一個成系統且較為規範的文字系統。伏羲氏時代還做不到這一點。《莊子·胠篋》:“子獨不知至德之世乎?昔者容成氏、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栗陸氏、驪畜氏、軒轅氏、赫胥氏、尊盧氏、祝融氏、伏犠氏、神農氏,當是時也,民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樂其俗,安其居,鄰國相望,雞狗之音相聞,民至老死而不相往來。”莊子的這段話正好說明了當時的情形。
由於資料缺乏,眾多典籍對三皇武帝事蹟的記載都多有重複和矛盾之處,使我們對這些先祖的事蹟難以有一個確切的瞭解。不過伏羲氏族在歷史上確實存在過的。《左傳.僖公二十一年》曰:“任、宿、須句、顓臾,風姓也。實司大皞與有濟之祀,以服事諸夏。”而當邾人滅須句,須句子來投奔的時候,成風就勸僖公封賞須句子,以推崇伏羲(太皞)的豐功偉績,可以收攏四國人心,以抵抗“蠻夷”。四國都在今山東南部以及西南部。周初所封。因為據《左傳》成書不遠,所以是可信的。從地理上看有向西南遷徙的趨向。
近人王獻唐考證伏羲族因遊牧而常遷徙。由東向西,經河南陝縣,陝西陳倉,甘肅成紀。南下川巴,遷居陝西岐山一代。得姜姓,為神農氏。但相對于河南、陝西、到川巴這樣一條線路來說,伏羲氏族似乎沒有理由不經過平坦,湖泊眾多的華北平原,南下至湖廣的長江流域。何況伏羲氏能夠以“網罟以佃以魚”?諸如此類的問題不可勝數。伏羲氏西遷的一隻顯然與隨後的“少皞”族有關係。《漢書.古今人物表》中把黃帝的第一個兒子玄囂稱為少皞。《索 隱 案》: 宋衷曰:“太史公書玄囂青陽是為少昊,繼黃帝立者。蓋少昊金德王,非五運之次,故五帝不數之耳。”但畢竟司馬遷並沒有這樣寫。歷史的真相如何自不必論。少皞族的發源地也在山東,少皞族也是從東向西北遷徙。春秋時還有“沈、姒、蓐、黃實守其祀。今晉主汾而滅之矣。”(《左傳·昭西元年》)
相對於太皞伏羲氏,少皞氏時代給人的形象就要豐滿的多,其族源,地域,歷史人物無不比伏羲氏時代要清晰明瞭。“太皞亡而少皞興,少皞衰而九黎亂德”。少皞時代在歷史上的真實存在已經因各方面的證據而達成了共識。甚至唐蘭先生提出了大汶口文化既是少皞文化。其至少跨這四千五百年至兩千三百年前這樣一段時期。夏初和先商先周據這個時期的下限都晚不了二三百年。當然這中間還有炎黃堯舜時代。
我們仔細考察太皞與少皞之間的關係時。就發現其中許多事實都是混淆不清的。如漢畫像磚上伏羲頭上冠以玄鳥的形象。可是事實上以鳥名官的卻是少皞。《左傳。昭公十七年》:
秋,郯子來朝,公與之宴。昭子問焉,曰:“少皞氏鳥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黃帝氏以雲紀,故為雲師而雲名;炎帝氏以火紀,故為火師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故為水師而水名;大皞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我高祖少皞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為鳥師而鳥名。鳳鳥氏,曆正也。玄鳥氏,司分者也;伯趙氏,司至者也;青鳥氏,司啟者也;丹鳥氏,司閉者也。祝鳩氏,司徒也;鴡鳩氏,司馬也;鳲鳩氏,司空也;爽鳩氏,司寇也;鶻鳩氏,司事也。五鳩,鳩民者也。五雉,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九扈為九農正,扈民無淫者也。自顓頊以來,不能紀遠,乃紀於近,為民師而命以民事,則不能故也。”仲尼聞之,見於郯子而學之。既而告人曰:“吾聞之:‘天子失官,學在四夷’,猶信。
這裏提到了兩個官職名,即鳳鳥氏與玄鳥氏,而且寫明鳳鳥氏是掌管曆法的官員。其紀年的標準是以候鳥的遷徙週期為准。
這段記載還注明了伏羲氏是以龍紀。這有兩種可能,其一:是以天上位於東方的蒼龍七宿的升起隱落為紀年標準。問題是,即便到了炎帝時可能是用火星的升降紀年,那麼與把天上的星星劃分成星座也有相當大的距離。而伏羲氏要遠早于炎黃時代。另一種可能就是以蛇等冷血動物的休眠與蘇醒為一年的標準。這是與少皞時代以鳥紀具有異曲同工的效果。由於蛇對季節變化十分敏感,這也是可行的。而漢畫像磚中伏羲女媧也恰好是人首蛇身的形象。
這種紀年方式可能延續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它跨過了整個少皞時代一直到夏後啟。《山海經.海外西經》載“西方蓐收,左耳有蛇,乘兩龍。”同書記載的四方之神東方勾芒,南方祝融皆曰“乘兩龍”。北方禺疆則“珥兩青蛇”。夏後啟也是“珥兩蛇,乘兩龍”。由於蛇是可以掛在耳朵上,也許是真實的蛇,也許是蛇形玉器。而龍是可以乘的。所以兩者可能就是一物。當然者裏的龍也可能是如鱷,巨蜥一類的大型冷血爬行動物。對這些爬行動物的馴養與研究與對季風、對鳥類的遷徙研究別無二致。都與劃定農時的物候學有關。也就是說即便是少皞時代也並沒有放棄這方面的研究。
談到以玄鳥爲圖騰的少皞族,就不得不讓我們想起前面我們提到的太陽八方玉版。上面的圖案正好是太陽或者是玄鳥的羽毛。這些都與曆法有著分不開的關係。這也使得我們不得不慎重地考慮少皞族所能達到的文明程度。
少皞族除了玄囂,也就是摯以外。另一個非常著名的人物就是金正蓐收少皞該。甲古文中有一個字如(粹一六)(明藏四四三)(粹一四)(甲七八一)等,其字形象一個人側身西立,眉毛竪起,右手提著斧鉞。我們暫以“顑”代替。《國語.晋語》:“虢公夢在廟,有神人面、白毛、虎爪,執鉞,立于西阿,公懼而走。神曰:‘無走。帝命曰:使晋襲于爾門。’公拜稽首,覺,召史囂占之,對曰:‘如君之言,則蓐收也,天之刑神也,天事官成。’其中所述的蓐收的形象與該甲骨文字形別無二致。所以可以認爲這個字就是指蓐收少皞該。
少皞該爲金正,是五祀之一。《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記載魏獻子與蔡墨的一問一答的文字時有:“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後土……獻子曰:社稷五祀,誰氏之五官也?對曰: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該、曰修、曰熙,實能金、木及水。使重爲句芒,該爲蓐收,修及熙爲玄冥,世不失職,遂濟窮桑,此其三祀也……”
所謂的社稷五祀,少皞就占了三位。可見少皞族在人民中的地位。少皞四叔未必同時,但一定都是少皞族著名的人物。而少皞該爲蓐收金正,說明他在“金”方面有著特長,是管理著冶煉業的首領。少皞族還有著木正和水正。這些就意味著少皞族可能擁有一隻强大的軍隊,能够建造房屋和堅固的防禦工事,也就是最早的城池。甚至作戰的戰車。歷史上有“少皞之國”(《山海經,大荒東經》)也就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了。
《山海經.西山經》曰:“又西二百九十裏,曰泑山,神蓐收居之。”似乎蓐收是少皞族西移的一支。《左傳.昭公元年》記載鄧國子産的說:“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爲玄冥師,生允格、台駘。台駘能業其官,宣汾、洮,障大澤,以處大原。帝用嘉之,封諸汾川。沈、姒、蓐、黃,實守其祀。今晋主汾而滅之矣。”而《左傳.文公十八年》記載舜“流四凶族”“投諸四裔”。其中就有少皞氏不才子窮奇。這些都說明了少皞族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歷經盛衰而依然不絕。其中最强盛,而且堅持到最後的就是西移的一支。
我們在這裏强調少皞氏的作用,是因爲它有著較爲清晰的歷史綫索。而且他是以玄鳥爲圖騰的民族。傳說中的商人的始祖契是其母吞玄鳥卵而出生的,似乎暗示了商族與少皞族有著密切的關係。卜辭中又有著右宗“顑”的說法。
王其又酹于右宗顑,又大雨。(甲一二五九)
即右宗夔,又雨。(續存一。一七五九)
貞,即于右宗,又雨。(粹 一六)
貞,即于右宗,又大雨。(粹六五八)
“又”通“右”,“于又宗”即“與右宗”。古以右爲西。所以右宗是指宗祭與西方。在上甲微之前,只有兩個人被明確爲高祖。一個是高祖夔,一個是高祖王亥。而夔即是契,傳說吞玄鳥而生。王亥在甲骨文中也被冠以玄鳥形象。這應該不是一個巧合。
從上面的卜辭中。顑與夔被通稱爲“右宗”。爲殷王祈雨的對象。很可能是一個集合的宗廟。顑與夔只有對商族産生過打的影響,才會被如此尊奉。
顑被稱之爲“右宗”,依稀與蓐收爲西方之神有關。少皞該爲金正,是古時的刑神。古代的兵刑不分。所以少皞該也被奉爲戰神,主征伐。事實上青銅器的出現也是一場軍事上的革命。帝乙在征伐人方的時候,是在西宗舉行了祭祀後才决定出發的。而商代也是青銅器的鼎盛時期。這些都與少皞該的身份暗合。似乎在商族早期,有著與少皞族融合的迹象。因爲卜辭中從來就不稱顑爲高祖,而只稱爲右宗。這也否定了顑與商族有著直接的血緣關係。
卜辭中的商族十一哥民族的融合體,除了少皞族以外,另一位被列爲與先公高祖相同地位的還有“河”。河與王亥關係密切,有時顑與河一起受祭。
戊申卜, 寮于顑,雨
辛未卜, 寮于河, 于禾。(明藏四二三)
關于顑的祭祀有時也有些奇怪的地方,往往在祭祀了“帝臣”之後,還要對少皞該進行祭祀。“帝臣”也叫做“帝五臣”,或者“帝五臣正”。它應該包括了西方之神的蓐收少皞該。似乎少皞該除了與帝臣同祀以外還有自己的宗廟,是商人祈雨祈年和告秋的對象。是享受祭祀的人神,而不是自然之神。
對于少皞的祭祀也是非常講究,對于一半的對象,很少擇“白牛”而祭,或者擇日而祭。但少皞該在卜辭中却可以單獨享受,而且規格高到殺羌人的祭祀方法。由此可見少皞在殷人中的地位,也是少皞族西移的一支融入商族的明證。
王獻唐先生認爲伏羲氏進入岐山後,首先進入農業時代,自西向東推廣其農業方法,遂代伏羲氏有天下,是爲神農氏。但這中間還是有些疑問。《左傳》記載顓頊氏有子曰犁,爲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爲後土。也就是說真正擅長農業的是共工氏。而黃帝正是擊敗了共工氏,從而鞏固了部落聯盟中的地位。而《漢書》記載,黃帝后以其子柱,因爲善桑麻而爲後土,受到了專立宗廟享受祭祀的待遇。
所以神農氏時代,可能農業都是不發達的。更不要說伏羲氏時代。
我們考察少皞的歷史就會發現,少皞族的主要生活方式是漁獵,對于農業幷不是分擅長。所以少皞四叔中有兩個人幷列爲玄冥,也就是水正,却沒有一個可以爲土正。少皞氏的早期甚至到了中期,農業可能都是最不發達的一項。正因爲如此,少皞族也開始衰亡。反觀伏羲氏,可能還沒有進入青銅器時代,工具的落後將迫使伏羲氏只能刀耕火種,只能燒制低火候的陶器。只能以洞穴或者簡單的棚屋作爲居室。也就是說最多處于新石器時代晚期。這時雖然能够獵取一些大型野獸作爲食物,但食物來源將只能源于采集和蓄養家畜。當然可能原始農業開始萌芽,但漁獵的比重無疑將占很大的比例。這也直接導致男性成員地位的提高。最後取代女性成員而稱爲氏族首領。相對來說《尸子》的記載可能更符合實際情况:“燧人之世,天下多水,故教人以漁……宓犧之世,天下多獸,故教人以獵。”
即便是到了伏羲氏能够以男性身份稱爲氏族首領,其在氏族中的權力地位也是有限的。早期的王只是執斧的人,是作爲一個軍事首領的姿態出現的。在氏族中真正其决策作用的是“持杖”的人,相當于部落長老。或者由長老組成的集團。這個集團才是真正能够傳承文明,掌握最高的科學知識,幷可以對部族內外發生的事件進行决策的人。這種情况一隻到了商朝仍沒有改變。
瞭解這一點,有助于我們理解在少皞時代,蓐收作爲主管軍事和刑罰的首領,很可能只能與主管生産,或主管建設的首領處于幷列的地位。幷逐漸形成各自的部族和集團。開始分化甚至對立。他們之間起到約束作用的是一個長老集團,或者是已經演變成爲後來的筮巫集團,以及他們共同尊奉的天神或者先祖。
這就是爲什麽會有四方之神或者五方之神的原因。也很可能是少皞族衰亡的真正原因。相對于農耕民族來說,游牧民族在他們能够幷肩作戰的時,强悍的性格使他們能够戰無不勝,攻無不克。但他們選擇分立氏,幾乎沒有什麽能够阻止這種分化行爲。最終的結局就是各部族開始向各方遷徙,他們將注定會去征服一些民族,反之也可能融入一些民族。少皞氏面臨的正是這樣一個結局。而伏羲氏是否也具備了這種擴張的能力,我們不得而知。畢竟,從考古資料上看。我們對于少皞氏以前的歷史還所知甚少。
我們强調這種擴張能力,是因爲我們想知道,在太皞伏羲氏時代,是否已經分化出可以分守四方的部族,或者已經形成了血源性或者非血源性的部族聯盟。在伏羲氏時代,是否已經使這樣一個漁獵民族可以牢牢地擁有自己的領地,幷在這個領地上建立一個相對集中的政權。這一點正是一個能够産生以一個基點爲中心的四面八方概念的基礎。要知道,一個經常遷徙的部族,即便是有了確定方向的技能後,也根本不可能把部族中的某一個人指定爲某一方之神。也就是說,在石器時代,部族中的某一個人的因素遠沒有某一自然因素對部族的影響巨大。人還沒有征服某一自然因素的能力。某個人不可能單獨政府一座山,一片森林,一個湖泊。對英雄的崇拜還遠不如對一個母性先祖的尊重更加深入人心。
我們否定伏羲創八卦正是基于這樣的考慮。我們退一步來說。即便在少皞時代。已經産生了四面八方的概念。將首先賜予八方之神的,可以肯定是這一方的部族首領,或者做出了杰出貢獻的英雄。而不是把某些自然因素人爲地化到各方,幷給予一個象八卦這樣的哲學概念。
最爲典型的是《山海經》對于各方人神的叙述,除了五方之神以外。還記載了位于某一方的部族神。這些部族的興盛毫無以爲將對聯盟首領或宗主國構成威脅,所以“少皞氏之衰”後“九黎亂德”。炎黃帝時就不得不對這些强盛,且不聽話的部族進行征伐,迫使他們向更遠的地方遷徙。帝舜更是“流四凶族”“投諸四裔”。帝堯時把自己的部屬分守到各方,名義上是命令他們進行曆象觀測,劃定農時。實際上也起到了分化和削弱他們的目的。有趣的是《山海經》的記載中把顓頊也劃入了少皞氏,“東海之外大壑,少昊之國。少吳孺帝顓頊于此,弃其琴瑟。”也就是說少皞氏除了四叔列三祀以外,還有一個列爲火正的“黎”。
但是在氏族社會,乃至奴隸社會早期。無論這些氏族有多麽强大。始終都有一個宗主神約束著他們。在氏族內部,無論首領的野心多麽强烈,作爲軍事首領,他們必須聽從于氏族長老的意願。因爲只有他們才傳遞和“天神”的意志。而維繫這些長老的更多的是血緣。這也是從少皞到商周,每一朝的統治往往要維持好幾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原因。
郭沫若在一九五一年答張汝舟先生書中提到一個觀點,就是:“宇宙是變化的過程,陰陽相推而生變化,這種思想是很進步的,殷周古器物銘刻及其他文獻中無此痕迹。必須至上神——上帝的存在完全失掉權威。始能有此進步學說出現”。這是我們不得不考慮,也不得不面對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