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臺北孔廟人文講會
市長:樊克偉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不分類不分類【臺北孔廟人文講會】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論語章句釋義 字體: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子華使齊(雍3)
 瀏覽352|回應0推薦0

樊克偉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五) 用 財

1.子華使齊(雍3)

.

子華使於齊,冉子為其母請粟。

公西子華出使齊國,冉有為子華的母親向孔子請求給予一些米糧。

子曰:「與之釜。」

孔子說:「給她六斗四升米。」

請益,曰:「與之庾。」

冉有請求再多給些,孔子說:「那再加兩斗四升好了。」

冉子與之粟五秉。

冉有私自給了八百斗。

子曰:「赤之適齊也,乘肥馬,衣輕裘,

孔子說:「公西赤到齊國去之日,騎著一匹肥壯的馬,穿的是上等質料衣服,

吾聞之也:君子周急不繼富。」

我聽人說:君子應該救濟人的急難而不去救濟原本已經富有者。」

原思為之宰,與之粟九百。辭。

原憲出任孔子的家宰,孔子給他九百粟。原憲推辭不受。

子曰:「毋!以與爾鄰里鄉黨乎!」

孔子說:「不要推辭!可以將食用不盡的分一些贈送給你的鄰里鄉親啊!」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1600&aid=4117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