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教育典範學習計畫—98年度全國生命教育徵文競賽實施計畫
壹、名稱:生命教育典範學習計畫—98年度全國生命教育徵文競賽(高中職組)。
貳、內涵:生命教育徵文分讀物及影片兩大類,凡描述人在生活中面臨生命變化時,受到傷痛及沮喪,在親情、愛情、友情、恩情或其它外在之幫助能轉換心情,勇於面對生命之困境,以堅強的意志力,不屈不撓奮發向上之生活態度,做一個生命鬥士,展現生命光輝之內容或劇情出版品皆屬之。凡閱讀或觀賞生命教育有關之出版品,對心得寫作有興趣之學生,皆可報名參加。從抒發文情中,找到自我的最佳價值;提倡社會健康優良的風氣,讓學生更懂得生命的真義。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機關:教育部
二、承辦學校:朝陽科技大學
肆、活動主題:生命「徵」正有意思
伍、實施方式
一、參賽對象: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在學學生。
二、參賽分組/類別:高中職讀物類、高中職影片類。
三、參賽程序
(一)「生命教育優良讀物」心得寫作:閱讀主辦機關所提供之生命教育優良出版品之讀物作品(如附件一),撰寫讀書心得。
(二)「生命教育優良影片」心得寫作:觀賞主辦機關所提供之生命教育優良出版品之影片(如附件二),撰寫觀賞心得。
(三)參加徵文比賽學生填妥報名表並完成心得寫作後,於報名截止日前交至朝陽科技大學學生發展中心。
四、寫作原則及作品收件規範
(一)寫作原則
1.稿件請依「心得寫作格式」(如附件三)書寫,以中文Word軟體繕打,版面設定以A4直式橫書規格,邊界(上下2cm,左右2cm),標題及內頁文字以14號標楷體,標點符號以全形字,行距採單行間距,不接受手寫稿,請參賽學校協助將學生作品列印為紙本,並將電子檔燒錄於光碟,參賽之各類資料概不退還,請自留底稿。
2.撰寫閱讀或觀覽心得內容,字數以500字~2,000字為限,不限文體(詩歌體除外)。
(二)作品收件規範
1.凡以正體字寫作者均可參賽。
2.徵文類別分別為讀物類、影片類,各校每類擇優作品以一件參賽為限。
3.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文章,亦不可一稿多投。得獎作品經查若屬抄襲,參賽者須自負法律責任,主辦機關將追回獎金與獎座(獎牌)。
4.參賽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刊、媒體(含網路)發表,及印製成書者亦不得參賽,若已經發表過,取消得獎資格。
5.獲獎者之參賽作品,稿件作者必須同意主辦機關出版發行,以利生命教育之推廣及文學交流,且主辦機關擁有得獎作品發表權,結集出書時不另支付稿費。
6.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另填報名表(如附件四)寫明真實姓名、電話號碼、聯絡地址,張貼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另附受推薦學生之生活照片乙張(數位照片檔案格式請以bmp或jpg點陣格式為原則,解析度達1280*960以上;或浮貼6吋*4吋之照片),並簽署「著作財產權與肖像權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五)。
7.請於信封上張貼「報名資料信封袋專用貼條」(如附件六)並填妥相關資料,勾選參賽組別及參賽類別,一律以掛號郵寄至「41349台中縣霧峰鄉吉峰東路168號 朝陽科技大學學生發展中心啟」。
8.寫作原則或寫作規範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布。
五、報名期限及收件地點
(一)報名期限:報名自發文日至98年10月31日止,郵戳為憑。
(二)收件地點:台中縣霧峰鄉吉峰東路168號朝陽科技大學學生發展中心。
六、評審原則
(一)內容60%:以能充分表達原作品主題,並抒己見與原作品相互輝映,彰顯生命教育宗旨為原則。
(二)文辭20%:文章流暢及表達。
(三)結構20%:佈局巧思及創意。
七、獎勵及表揚:
(一)讀物類及影片類各組分別評選出第一名1名、第二名1名、第三名1名及優等7名,共80名(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時,獎項得以從缺論)。
(二)第一名獎金6,000元;第二名獎金5,000元;第三名獎金4,000元;優等獎金2,000元,各得獎人並頒予獎狀一張。
(三)獲獎名單公告:98年12 月底(暫訂)前公告。
八、聯絡方式:
承辦學校:朝陽科技大學
承辦單位:學務處學生發展中心
承辦人:賴怡君老師、陳嘉玉老師
電話:(04)23323000轉5059、5073
電子信箱:yclai@cyut.edu.tw、chiychen@cy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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