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執政不行!治國不行!外交不行!但是打起潑糞的負面選戰,還真是行!但是對於這種出奧步,冷飯重炒的事,當然就如羅致政、林萬億外遇搞女人、開房間般很行,又令人不齒,讓人民厭煩冷感!
然!在柯文哲當市長的台北市政府都發局今天認定「大群館坐落的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住宅區(二)」,文化大學以宿舍名義提供該校學生使用,其樣屬於「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第三組:寄宿住宅」,非屬教育設施。
文化大學的學生是無辜的,這文大案侯友宜要怎麼解,才能反擊又能顧及學生住宿權益?
對於文大案被針對北市府認定文大宿舍違規使用,侯友宜競選辦公室中午發出回應表示,侯友宜將請又昱公司與文大解約。
侯辦三點回應如下:
一,既然台北市政府認定文化大學違規,侯副也一再重申,他會請又昱公司跟文化大學解約。
二、為了保障學生權益,希望文化大學跟台北市政府盡速討論解決方案,又昱公司一定全力配合。
三、過去這21年來歷任市府都核定使用執照合法,101年都發局以及市議員都到場會勘,都發局更發文,要求文化大學比照(H1寄宿舍),進行公安申報,連續七年來包括到柯市府都核定通過,102年也回文又昱公司認定租給學生合法,為何到了選舉就矛盾,解釋反反覆覆,我們深表遺憾。
我認為這樣的回應是不夠的,只有防守沒有反擊!既然大群館從陳水扁到昨天7月2日都合法,且是依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而認定,大群館非屬教育設施。
那這首先,侯友宜可請其老婆讓又昱公司跟文化大學解約,而靜待文化大學發文給北市府看要如何明示改善這大群館「使用分區不適當」違規?如果柯文哲擺爛或是延宕公文不回。
侯友宜可以宣布為了避免影響文化大學學生住宿的權益,及讓改善有時間處理,不讓下學期九月開學學生沒地方住,107學年度第1學期大群館又昱公司提供學生「免費住」,這就不涉及「教育設施」的問題。
然後於12月打倒柯文哲及蘇貞昌,換成丁守中及侯友宜。
既然「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是自治條例,那就請丁守中提出修法讓「第三組:寄宿住宅,可包含教育設施」,那文大案就解決了。
學生也不會淪為民進黨及柯文哲在選戰中「奧步共謀」下的犧牲品!
以下是媒體新聞。台北市政府都發局今天發新聞稿指出,針對近來眾所關心的大群館作為學生宿舍使用,都發局6月25日下午4點赴文化大學大群館現勘,再依照文化大學6月29日陳述意見函,確實供學生住宿使用,因此認定大群館為寄宿住宅使用。
都發局表示,大群館所在位址屬於「特定住宅區(二)」,其使用比照「第二種住宅區」,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二種住宅區」不允許作「第三組:寄宿住宅」使用,經過現況勘查及法令規定,都發局將於今天將發函給文化大學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
都發局提到,大群館坐落的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住宅區(二)」,文化大學以宿舍名義提供該校學生使用,其樣屬於「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第三組:寄宿住宅」,非屬教育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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