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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婦女哺乳 北市4/1起將罰最高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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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efly天使鷹-親愛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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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吃鹽水雞

不讓婦女哺乳 北市4/1起將罰最高3萬元
2010-01-11 中國時報 【中廣新聞/林麗玉】
    台北市創全國之先,正式公告「台北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治條例」,從今年4月1號開始,婦女朋在台北市公園、街道、賣場、公車、捷運等公共場所哺餵母乳,如果有人制止、驅離或影響婦女哺乳,這個人將會受罰,罰緩從5千元到3萬元不等。

    臺北市為了保障婦女哺育母乳的權益,從民國90年起開始,推行母嬰親善醫院,並且在民國94年起,研議推動「臺北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治條例」,經歷了四年時間,北市議會去年6月29號三讀通過,送行政院核定,台北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治條例在去年12月22號正式公告,台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處長游麗惠說,未來婦女在台北市公園、街道、賣場、公車、捷運及車站等公共場進行母乳哺育,任何人不得制止、驅離或影響哺育,從4月1號開始,如果有人影響婦女在公共場所哺育母乳,將可以依照這個自治條例,罰處五千元至最高三萬元的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北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治條例是創全國之先,通過了全國第一個保障婦女公開哺乳權的法令,也就是說,婦女在捷運車站、車廂、公園等公共場所哺餵母乳,將有法令保障,如果影響哺乳行為,從四月一號開始,將會受罰。

-angelefly天使鷹
最佳副市長就是我 FUN-Learning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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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站臨時的哺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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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efly天使鷹-親愛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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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孩子剛滿月
我帶去新店捷運站
詢問櫃臺是否有哺乳室

結果好心的站長帶著我曲曲折折進了一間「站長室」

這就是捷運站臨時的哺乳室囉

謝謝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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