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以國語、台語提供職災諮詢專線之電話服務,包含職災勞工權益諮詢,及職災勞工必要之後送、轉介服務。 B. 協助職訓局各項服務措施宣導。 C. 有關職災勞工、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社區化就業、庇護性就業、居家就業、職業輔導評量及職務再設計等服務措施外撥關懷電話。 D. 協助統計電話類型及相關案件等服務成效資訊蒐集。 E. 其他主管或職訓局交辦事項。 (3) 工作時間:依每位客服專員之身心狀況及需求,預先排定每月出勤服務時段。客服中心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國定假日除外)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4) 工作期間:至98年12月31日。 (5) 工作地點:由客服專員提供居家空間做為值機場地,須符合安靜不受干擾之基本要件。
A. 有足夠空間安裝輔具及客服軟硬體。 B. 系統需安裝遠端監控軟體。 C. 需安裝新電話線路及固網通信線路。 (值機環境中所需電腦及相關作業系統、值機系統、耳機配備、等相關軟硬體設施,由勞委會職訓局委託之軟硬體廠商提供並協助安裝處理,客服專員不需另行購買、申請)
A. 一經錄用,相關個人及輔導紀錄將做為未來政策相關宣導計畫之用,並應於平面、電子、廣播、網路部落格等媒體批露,做為政策執行相關宣導。 B. 本案為勞委會職訓局委派,相關執行時程及期限,需於通知後一周內進行報到及教育訓練,未報到者及未能完成2/3以上之教育訓練課程者,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資格由備取依名次依序遞補。 C. 備取客服專員得自由參加本專案教育訓練,但不支付時薪,若正取客服專員確定退出本專案,則由完成教育訓練者備取人員遞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