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鳳新高中 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 高二高三暑假測驗試程表 (更正版) |
|
| 班級 | 第一節 | 第二節 | 第三節 | 第四節 | 第五節 | 第六節 | 第七節 | 第八節 |
7 月 27日 星 期 一 | 高三 | 1-9班 | 按表上課 | 按表上課 | 數 學 | 公民 | 歷 史 | 地 理 | 15:05 放學 15:15 <學生專車開車> |
10-14班 | 按表上課 | 物 理 | 化 學 |
15-19班 | 生 物 |
高二 | 1-9班 |
按表上課 |
按表上課 | 數 學 | 英 文 | 按表上課 |
10-14班 |
15-19班 |
|
| 時間 | 第一節 | 第二節 | 第三節 | 第四節 | 第五節 | 第六節 | 第七節 | 第八節 |
7 月 28 日 星 期 二 | 高三 | 1-9班 | 按表上課 | 英文 | 國 文 | 按表 上課 | 按表上課 | 15:05 放學 15:15 <學生專車開車> |
10-14班 |
15-19班 |
高二 | 1-9班 | 按表上課 |
10-14班 |
15-19班 |
1.考試時,請將行動電話鬧鐘關閉並關機放入書包,不得隨身攜帶,違者以違反考試規則記過處分,
該科成績零分計算。
2.答案卡及答案紙務必在考場內繳交給監考教師,違者或遲交則該科成績零分計算。
3.勿將書包及雜物放置窗台,靠走廊的窗簾非必要請勿闔上。
4.考試時請勿開啟冷氣。
5.考試時,請攜帶2B鉛筆,以利作答。
6考試期間一律穿著制服。
7未達四十分鐘,不准交卷。交卷後,請勿在教室及走廊逗留或大聲喧嘩,請至圖書館或1樓軍訓教室自修。
8.試程排自修時,請依規定在教室安靜自修,不可離開教室或至球場打球,違者以曠課處分。
9.考試座位依座號橫向入坐,即前門邊同學為1號,書桌抽屜面向講台。
10.考試桌面上,除應考文具外,不得擺放飲料瓶罐(包括礦泉水),違者以違反考試規則記過處分,該科成績零分計算。
11.需計算的科目,一律在試卷空白處計算,不得使用計算紙。
12.高二班級作答務必以新班級和新座號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