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兩、三個禮拜之前,主任說3月12日要帶我們去參觀法院,整個好開心,
因為我還沒去過法院,整個覺得很新奇,一直很期待這天的到來。
就在上個禮拜,主任提醒我們要穿制服,不能穿班服,可以帶筆記本.筆.相機.水……
之類的,一開始覺得3月12日好遙遠,沒想一眨眼時間就來臨了。
3月12日一早7點20分我們就在大門口集合,車子發動了,窗外的景像從街道、
高速公路、高雄巨蛋到了最後的「高雄高等法院」。本來以為進去會有很多警察,
然後整個法院很嚴肅,沒想到,一踏進去,印入眼簾的是一大片像森林般的美景,
全班都「哇」了一聲!而等待的時刻也就是大家拍照的時間,再加上這美麗的背景,
怎能不拍照紀念呢?後來,我們去了羈押室,一位一點都不嚴肅的警官,
為我們講解了羈押室的使用,我跟螢襄還自願要去銬手銬,畢竟這是難得的經驗。
大家也親身進去了羈押室,整間空蕩蕩,有的只是馬桶和牆壁上留下來的字跡,
只能用「孤單」兩個字來形容。後來我們親眼看到犯人進入羈押室,
我想這是一輩子唯一一次的機會吧!看完了影片,我們親眼目睹了真正的法庭,
也親耳聽到法官如何審判、被告的辯解、律師、檢察官、證人……等,
一切都是真實的,總覺得好不可思議!看完了審判,我們回到一間空的法庭,
體驗了公證結婚和開庭,我也莫名其妙的變成了新娘,我明明是要跟螢襄的!
最後大家都體驗了穿真正法袍的滋味。而半天的法院之旅也就這樣結束了。
半天的行程,覺得時間過得好快,一開始聽到亦婷說他們國中去過,整個很無聊,
害我擔心了一下,但事實上,好玩到不想回學校,或許是我比別人多體驗了不少吧!
參觀完法院,或許讓我們不敢做壞事了!尤其是那個羈押室,
幾個月待在裡面和不認識的人乾瞪眼,也沒有東西可以玩,沒事可以做,
真得好孤單,而且女生的羈押室裡,牆壁透露著許許多多的情傷,看了真的好感慨!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人還是擁有自由是最幸福
的!